七十已上人不得概注散官敕 中华文库 七十已上人不得概注散官敕作者:李亶 后唐(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1》 耄年为政莅事,或有昏蒙,老成之人,安知不可师范?宜令铨司,此后有全不任待者,即别以优散官资注拟。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