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五 三朝北盟会编
卷二百六 炎兴下帙一百六
卷二百七 

    起绍兴十一年四月尽十一月二十八日壬戌

    四月,参知政事孙近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孙近尝建议复召张浚都督诸军,秦桧怒,令御史中丞何铸言其罪,近遂罢参政,宫祠。

    韩世忠、张俊、岳飞来朝。

    王湛为节制陕西诸路军马兼措置河东忠义军马参议官。

    王湛,字彦清,商州人,略读书史,受业不专,多机尚诈,避兵火于川中,㑹邵隆退在川中,湛屈己奉之,隆知商州,湛亦随隆归商州,渐补以官。隆料金人有交还河南之意,然不久必复取之,乃作料理河南之策,书冩成编,授湛,使诣行在,湛至行在,匿隆所授之文,改为己文,投贽而见楼照,照未之信,既而金人许割三京地,照大惊,以湛所投贽献于宰相秦桧,桧喜,荐湛,改官为枢密院编修官,随照宣谕陕西,回,金人败盟,用为节制司参议官。

    二十四日壬辰,韩世忠、张俊除枢密院使,岳飞为枢密副使。

    范同献议于秦桧曰:“诸路久握重兵难制,当以三大帅皆除枢密使副,罢其兵。”桧喜,遂奏其事,上从之。世忠、俊皆除枢密使,赐俊玉带,飞枢密副使。世忠既拜,乃制一字巾,入都堂则裹之,出则以亲兵自卫,桧颇不喜,飞披襟作雍容之状,桧亦忌之,唯俊任其自然,故桧不致深疑。

    二十七日乙未,罢淮东西、湖北、京西宣抚司,诸军以御前为名。

    罢淮东西、湖北、京西宣抚司,止用逐军统制领将之,以御前为名,谓之御前诸军,宣抚司并结局,官属各转两官,张俊独留提㸃诸房文字王应求一名,馀并发归本军。

    五月七日甲辰,诏谕诸军。

    诏曰:“朕昨命虎臣,各当阃寄,虽相望列戍,已大畅于军声,而专统一隅,顾犹分于兵力,爰思更制,庶集全功,延登秉钺之元勲,并任本兵之大计,凡尔有众,朕亲统临,肆其偏禆,咸得专达,尚虑令行之始,或隳素习之规,其当励于乃心,以务肃于所部,𥳑阅无废其旧,精锐有加于初,异绩殊庸,人茍自懋,髙爵重禄,朕岂遐遗,尚摅忠义之诚,共赴功名之㑹,咨尔任事,咸服训言。”更制之初,人心未定,故降是诏。

    二十三日庚申,杨沂中加检校少保、开府仪同三司、殿前副都指挥使。

    二十七日甲子,王徳加清逺军节度使。

    王徳建节,赏柘皋之功也,制辞有曰:“属狂胡之匪茹,裒丑类以深侵,初豕突于淮堧,寖鸱张于江浒,赖尔先登之勇,遏其方锐之锋。”

    田师中加定江军节度使。

    田师中,字吉甫,以弓马所子弟补官,从京东河北制置使梁方平,累立战功。建炎初,从统制张俊讨李煜于东京,平杜用于陈州,诛陈通于钱塘,擒徐明于嘉禾,皆有功,俊用为帐前提辖,迁中军将,从讨李成,迁中军统制,其妻乃俊之子妇也,俊子亡,遂以其妇再适师中。师中极谄佞,呼俊为阿爹,不啻如亲父子,故毎战必有奇功,而天下之人皆不信其果战也。至是赏柘皋之功,与王徳皆授节钺,人无智愚,皆以徳为当而不称师中。

    二十九日丙寅,汪伯彦加检校少傅、开府仪同三司致仕,薨。

    汪伯彦以宰相败事,责永州安置,秦桧尝在其席下读书,及为宰相,荐其才,复正议大夫,俄复观文殿学士、江东安抚大使、兼寿春府庐和等州安抚使、知池州,清议不容,臣僚言其误国,遂得宫祠,时绍兴元年也。二年,桧再荐伯彦知庐州。四年,臣僚言其罪,落职罢之。七年,桧再荐,复资政殿大学士。九年,桧专国,遂复伯彦观文殿学士、知宣州,又拜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至是致仕,加开府仪同三司,薨,赠少师,谥忠定。

    刘光世来朝。

    张俊、岳飞往淮东抚定韩世忠之兵。

    更军制之初,诸军未悉朝廷之意,将士不安,乃命张俊、岳飞拊循之。

    刘锜罢淮北宣抚判官。

    张俊、杨沂中屡言淮西之战,刘锜不力,谓其怯懦,至是罢锜淮北宣抚判官,岳飞乞且留锜掌兵。

    六月十六日癸未,建康府留守叶梦得加观文殿学士。

    先是,和州之役,张俊犹迟迟未有渡江之意,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梦得力促其行,于是大军欣跃,俊见军情勇于出战,乃令进发。王德首取和州,次有柘皋之胜,皆梦得启之也,上嘉梦得之心,乃加观文殿学士。

    张俊、岳飞至楚州,抚谕韩世忠兵。

    张俊与岳飞既到楚州,飞居于州治,俊乃在城外,而中军统制王胜引甲军而来曰:“呈㸃军马。”或告俊曰:“王胜有害枢密意。”俊亦惧之,问胜曰:“将士何故擐甲?”胜曰:“枢密来㸃军马,不敢不带甲。”俊下令䣃甲,即䣃甲,俊犹憾之。飞㸃簿方知世忠止有三万馀人,乃在楚州十年馀,金人不敢犯,犹有馀力以侵山东,可谓奇特之士也。飞回,驻于镇江府,知泗州刘纲诣行府禀议,纲曰:“泗州在淮河之北,城郭不固,无兵无食,如有缓急,守乎?弃乎?”飞徐徐言曰:“此是润州,更有何名?”纲曰:“京口。”飞再问之,纲曰:“丹徒。”飞三问之,纲曰:“南徐。”飞曰:“只此是矣!”纲退,大叹服曰:“岳鹏举果有过人!”初,李宝归于韩世忠也,世忠令宝戍海州,飞到楚州,即呼宝至楚州,慰劳甚至,使下海往登州,以来牵制,宝焚登州及文登县而还。

    十七日甲申,李兴自白马山班师至鄂州。

    李兴知河南府事,据白马山,与李成相角,凡数月,成不能攻,遂归西京,朝廷以兴粮饷不继,孤军难守,即诏班师,兴统率军民几万人南归,至大章谷,逢金人数千骑邀路,兴击败之,金人既退,方得路南行,以是日至鄂州,宣抚使岳飞已除枢密副使,于是都统王贵申请枢府,乞留与鄂州,遂就差左军同统制。

    迁海州民于镇江府。

    张俊以海州在淮北,恐为金人所得,因命毁其城,迁其民,镇江府人不乐迁居,莫不垂涕。并命迁楚州军马钱粮于镇江府。

    三京等路招抚处置使刘光世罢为万寿观使。

    刘光世既罢,自此遂居于温州。

    七月,诏张俊沿江视师。

    初,岳飞与张俊同至楚州,抚谕韩世忠军,飞与俊议事不合,归至行在,飞请独留,不复出掌兵,其寮属皆乞宫祠而去,俊独在沿江视师。

    八月二日戊辰,持服检校少傅张中孚,起复为两浙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绍兴府驻劄;持服清逺军节度使张中彦,起复为福建路马步军副都总管,建州驻札。

    八日甲戌,枢密副使岳飞罢为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醴泉观使。

    金人遣莫将、韩恕回。

    金人第一书

    金人都元帅第一书曰:“皇统元年九月日,皇叔、尚书左丞相、兼侍中、都元帅、领行台尚书省事,去岁使至,逺沐书翰,良纫勤意,尔后衮衮,颇疏嗣音,即日动静之间,茂惟神介休祉,爰念日者,国家推不世之恩,兴灭继绝,全畀浊河之外,使专绥治,本朝偃息民兵,求图康乂,岂谓 阙,一作“得”封之始,已露狂谋,情不由衷,务惟惑乱,其如详悉条目,朝廷已尝谆谕蓝公佐辈,厥后莫将之来,辄申慢词,背我大施,寻奉圣训,尽复赐书,谓宜存省,即有悛心,乃敢不量己力,复逞蜂虿之毒,揺荡邉鄙,肆意陆梁,致稽来使,久之未发,而比来愈闻于妄作,罔革前非,至于分遣不逞之徒,冒越河海,阴遣冦贼,剽攘城邑,考之载籍,盖亦未有,执迷怙乱,至于此者,今兹荐将天威,问罪江表,已㑹诸道大军,水陆并进,师行之期,近在朝夕,义当先事以告,因遣莫将等回,惟阁下熟虑而善图之,馀冀以时善卫生理,专书披达,不宣。”

    朝廷遣刘光逺、曹勋使于兀术。

    朝廷答书:“某启:季秋霜冷,伏惟太保、左丞相、侍中、都元帅、领省、国公台候,起居万福,军国任重,仰劳经画,莫将等回,特承惠书,祗荷记存,不胜感激,某昨䝉上国皇帝推不世之恩,日夜思维,不知所以图报,故遣使奉表,以修事大之礼,至于奏禀干请,乃是尽诚,不敢有隐,从与未从,谨以聴命,不意上国遽起大兵,直渡浊河,逺逾淮浦,下国恐惧,莫知所措,夫贪生畏死,乃人之常情,将士临危,致失常度,虽加诛戮,有不能禁也。今闻兴问罪之师,先事以告,仰见爱念盈厚,未忍弃绝,下国君臣,既畏且感,専遣光州观察使、武功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刘光逺、成州团练使、武功县开国子曹勋,往布情恳,望太保、左丞相、侍中、都元帅、领省国公,特为敷奏,曲加寛宥,许遣使人请命门下,生灵之幸,下国之愿,非所敢忘也,惟祈留神加察,幸甚。向寒,窃冀保重,少有礼物,具于别封,伏乞容留。不宣。”

    鄂州军统制张宪谋为乱,都统制王贵执之,送于枢行府。

    张宪以前军统制为提举一行事务,得飞之子云书,遂欲劫诸军为乱,且曰率诸军径赴行在,乞岳少保复统军,或曰:“不若渡江往京西,朝廷必遣岳少保来抚谕,得少保复统军,则无事矣!”渐泄露,百姓皆昼夜不安,官司亦无措置,惟忧惧而已,都统制王贵赴镇江府,请枢密行府禀议,方回到鄂州,前军副统制王俊以其事告之,贵大惊,诸统制入谒,贵遂执宪,送于枢密行府,是时张俊以枢密使视师,在镇江,建康也,俊令就行府取勘,王应求请枢密院职级严师孟、令使刘兴仁推勘,师孟、兴仁以枢密院吏无推勘法,恐壊乱祖宗之制,力辞,俊从之,遂命应求推勘,狱成,送大理寺。俊,小名喜儿,济南府人,范琼领兵在京东,俊为刽子。【旧校云:编中以武穆磊磊事迹多属漏略,张宪得书谋乱之事,正所谓莫须有之狱,此竟作事实入录,后幅并录狱吏揶揄之语,若欲以蔽罪武穆者,殊不解其何意也,是真秽史,不堪入目,愚意删之为便】

    九月九日甲辰,吴璘克秦州。

    金人胡盏郎君驻军于秦州之丁刘圏,伪安抚使某以五路兵屯秦州,甲辰,吴璘及姚仲以兵复取秦州,伪安抚使某迎官军降,五路兵皆散。

    十日乙巳,姚仲及金人战于丁刘圏,败之。

    吴璘既得秦州,甲寅,姚仲率先济渡,屯于原下,金人胡盏郎君屯于原上丁刘圏,璘问诸将何以战必胜,仲曰:“战于原下则败,战于原上则胜。”璘以为然,诸将之议皆不同,仲曰:“诸将所以不同者,惮辞劳苦,不欲攻原上耳。若金人乘势而下,我兵必败。”吴璘卒从仲议,丙辰,仲率兵半夜取间道登山,去虏寨一二里间,稍歇,吃干粮,向晓,天大寒,士卒皆烧火,金人觉之,仲乘势进击之,诸军尾进,金人大败。有骑将杨万者,膂力过人,生挟一千户回,诣璘前夸勇,璘曰:“杨万可斩也!正方鏖战,岂可得一败贼而便回乎?”万投千户于地,复上马入阵。胡盏郎君退保纳家城,官军围之,俄被金字牌指挥,勒兵归戍,胡盏郎君乃得归,宣抚副使胡世将惜其功将就,可以生致郎君矣,乃叹曰:“何不降金字牌且来世将处邪?”胡盏郎君受围于纳家城也,遣泾原路经略使秦弼策应,不至,胡盏郎君既得脱归,遂罢弼。

    三十日乙丑,邵隆及金人伪知虢州贾潭战于虢州,败之,复虢州。

    十月,金人陷泗州,又陷楚州。

    金人侵泗楚,张俊曰:“南北将和,虏谓吾怠,欲抒柘皋之愤耳,勿与交锋,则虏当自退。”阴遣戚方至泗州巡绰,金人果引去。

    十日乙亥,金人元帅第二书。

    书曰:“皇统元年十月十日,具位,今月四日,刘光逺等来,得书审承动静之详,为慰所请,有可疑者,试为阁下言之。自割赐河南之后,背惠食言,自作兵端,前后非一,遂致今日鸣钟伐鼓,问罪江淮之上,故先遣莫将回,具以此告,而殊不见答,反有遽起大兵,直渡浊河之说,不知何故?虽行人面列之语深切勤至,惟曰阃外之命,聴其书词脱落甚不类,如果能知前日之非而自讼,则当遣尊官右职,名望夙著者,持节而来,及所赍缄牍,敷陈万一,庶几其可及也,惟阁下图之。薄寒,窃冀对时保重,专奉书披答。不宣。”

    魏良臣、王公亮使于金国。

    朝廷答书:“某启:孟冬渐寒,伏惟太保、丞相、侍中、都元帅、领省、国公钧候,起居万福,军国任重,悉勤筹画。刘光逺、曹勋等回,特承惠示书翰,不胜忻感,窃自念昨䝉上国皇帝割赐河南之地,徳厚恩深,莫可伦拟,而愚识浅虑,处事乖错,自贻罪戾,虽悔何及。今日太保、左丞相、侍中、都元帅、领省、国公,奉命征讨敝邑,恐惧不知所图,乃䝉仁慈,先遣莫将、韩恕明以见告,今又按甲顿兵,发回刘光逺、曹勋,惠书之外,将以币帛,仰谂寛贷,未忍弃绝之意,益深惭荷,今再遣左参议大夫、尚书吏部侍郎、文安郡开国侯、食邑一千户魏良臣、保信军承宣使、知阁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武功县开国伯、食邑七百户王公亮充禀议使副,伏䝉训谕,令敷陈画一,窃惟上令下从,乃命之常,岂敢有指迷重蹈僭越之罪,专令良臣等聴取钧诲,顾力可遵禀者,敢不罄竭,以答再造,仰乞钧慈,特赐敷奏,乞先敛士兵,许敝邑遣使拜表阙下,恭聴圣训。向寒,伏冀倍保钧重,有少礼物,具于别封,窃冀容纳。不宣。”

    十三日戊寅,岳飞送大理寺。

    王贵解押张宪至枢密行府,张俊送宪于行在,遂下大理寺,秦桧奏请以岳飞同下大理寺,鞫勘反状,于是飞坐大理狱,判宗正司士㒟作文字,欲解救之,不密,漏其语,或闻之,以告桧,令台官言士㒟有不轨心,责建州拘管,死于建州。飞初对吏,立身不正而撒其手,旁有卒执杖子,击杖子作声叱曰:“叉手正立!”飞竦然声喏而叉手矣,既而曰:“吾尝统十万军,今日乃知狱吏之贵也!”

    金人陷濠州。

    是时,濠州境内人烟稀少,渡江之贫民,往往在横山㵎许家旧寨,有前招信县主簿吕浩者,主其寨,金人虽得濠州,但空城而已,郦琼、孔彦舟与数金人至横山㵎,浩野服下见之,皆坐于石上,谈说移时,金人约十日再来,果如期而至,浩再见之,即引与俱北去。

    邵隆及金人伪知陕州郑赋战于陕州,败之,克陕州。

    十一月七日辛丑,金人元帅兀术遣使来。

    第三书书曰:“皇统元年十一月七日,皇叔、太保、尚书左丞相、兼侍中、都元帅、领行台尚书省、魏国公,时寒,想惟安善。近魏良臣至,伏辱惠书,语意殷勤,自讼前失,今则唯命是聴,良见髙懐,昨离阙时,亲奉圣训,许以便宜从事,故因可与阁下成就此计也,本拟上自襄阳,下至于海以为界,重念河南雕弊日久,得如不得,淮南唐邓二州,以地势观之,亦是淮北,不在所割之数,来使云岁贡银绢二十五万匹两,既能尽以小事大之礼,货利不足道,止以所乞为定。”
    又云:“淮北、京西、陕西、河东、河北自来流亡在南者,愿归则听之,理虽未安,亦从所乞外,有燕以北逋逃,及因兵火隔绝之人,并请早为起发。今遣昭武大将军、行台尚书户部兼工部侍郎、兼左司郎中、上轻车都尉、兰陵县开国伯、食邑七百户萧毅、中宪大夫、充翰林待制、同知制诰、兼右谏议大夫、河间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戸邢具瞻等,奉使江南,审定可否,其间有不可言者,一一口授,惟阁下详之,既盟之后,即当闻于朝廷,如有封建大赐,又何疑焉?有少礼物,具启别幅。隆冬,窃冀顺天,愼卫眠食,专持书奉答。不宣。”

    何铸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使于金国,容州观察使曹勋副之。

    二十八日壬戍,韩世忠为太傅、横海、武宁、安化军节度使、醴泉观使。

    臣僚累言韩世忠之罪,上留章不出,世忠亦忌秦桧阴谋而请罢,遂以太傅为醴泉观使,世忠杜门谢客,绝口不言兵,不发亲戚、平交书,平时将佐部曲皆莫见其面。

    福建路安抚大使张俊罢为检校少傅、崇信军节度使、醴泉观使【旧校云:《宋史》作充万寿观使】,任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