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置冢宰议 中华文库 不置冢宰议作者:裴度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38》 冢宰是殷周六官之首,既掌邦理,实统百司。故王者谅暗,百官有权听之制。后代设官,既无此号,不可虚设。且国朝故事,或置或否,古今异制,不必因循。其诸司公事,望请中书门下处分。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