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华文库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组发〔1997〕7号 1997年3月3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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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军委总政治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要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普遍的、认真的考核,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现就做好这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下同)领导班子建设,是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几年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各项改革力度加大,有的已取得重大进展。但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一部分企业面临诸多困难。大量事实证明,搞好国有企业,关键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了好的领导班子,才能带出好的过得硬的职工队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才能正确贯彻执行,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才能协调发展,企业改革才能不断深入,管理水平才能不断提高,竞争能力才能不断增强。目前,多数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他们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探索搞好国有企业的新路子,为克服当前存在的各种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作出了很大贡献。同时,也应看到,有些企业领导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偏低,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善于经营管理,工作责任心不强;有的群众观念淡薄,不能充分依靠全体职工办好企业;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肆意挥霍和侵吞国家资财。有一些企业领导班子结构不尽合理,整体合力不强。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开始进入适度快速和相对平衡的发展轨道,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标,为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集中力量,认真考核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对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在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普遍、认真考核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优化班子结构,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管理能力,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考核、建设工作的重点和目标要求
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和加强建设,要重点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首先是严重经营性亏损企业,职工意见比较大、内部矛盾和问题比较多的企业领导班子。对外经外贸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境外企业的领导班子的考核、建设,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盈利企业领导班子的状况,要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和分析,考核和建设工作也不能放松,注意消除潜在的问题。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工作的侧重点。
通过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建设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进步:正确认识形势,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勇气,克服精神不振、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增强市场经济意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改变观念陈旧,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状况;加强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克服班子内耗、形不成合力的现象;树立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勤奋办企业的良好作风,克服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特别是防止和反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增强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自觉性,密切同职工的关系,克服脱离群众的现象。
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建设要与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三改一加强”和实现扭亏增盈相结合,与落实企业管理人员“九五”培训《纲要》相结合。通过考核、建设,力争达到下列目标:一是建设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上强,团结协调的领导班子,尤其是配好厂长(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二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改革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驾驶企业走向市场、竞争取胜的能力;三是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比较规范的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在企业内部形成权责分明,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运行机制;四是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维护国家和其他所有者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考核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建设工作,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企业领导班子由中央部门和地方共同管理的,由主管方负责牵头,协管方配合;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机构管理的,由管理主要领导成员的部门或机构负责牵头,管理其他领导成员的部门或机构配合;多方参股的国有企业,一般由控股方党组织负责牵头,其他参股方配合;无主管或管理主体不明确的企业的领导班子,由当地党委指定一个部门或机构负责。
考核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企业其他领导人员是否列入本次考核范围,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近几年来企业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和廉洁自律情况。要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将考核项目加以细化。既要考核领导班子的整体状况,又要考核领导成员个人表现。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要着重考核民主决策、管理能力、经济效益和工作实绩,以及企业技术更新、设备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国内外市场开拓情况。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着重考核在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成效和工作实绩,尤其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
考核的方法,一是认真分析近几年企业财务决算或财务审计情况,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作出评价;二是企业领导人员向有关主管部门、产权代表和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并作企业的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三是听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审计、税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银行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四是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实事求是指出问题。考核意见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反馈。
企业领导人员要自觉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民主评议的职工或职工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既要大胆批评,又要出主意、想办法,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
在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要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思想教育和整顿、组织调整、加强培训、完善制度等措施,提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
要加强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通过学习理论和党章、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帮助企业领导人员提高政治素质,增强群众观念,克服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需要进行组织调整的领导班子,要果断调整。对领导班子成员,经考核确不胜任、不称职的,要降职、免职,不能“易地做官”;对相形见绌的,要作适当调整;对因独断专行导致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对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肆意挥霍和侵吞国家资财的,要坚决查处。对那些大胆改革,勇于负责,但一时不为人们所理解的同志和那些本质、主流好,但工作中有某些缺点、错误的同志,要公正对待,热情帮助,注意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对调整下来的企业领导人员,要做好思想工作,注意发挥他们的作用。与此同时,要大力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通过竞争择优,选拔政治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充实领导班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论资排辈的旧观念,发现和大胆起用优秀的年轻人才。可在党政机关中选拔一些政治素质好,适合企业工作的同志到企业担任领导职务。企业之间要进行人才交流,可以从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选拔一些能力强的同志到亏损、困难企业工作;也可以从亏损、困难企业选拔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同志和中层管理人员到先进企业挂职学习。要积极探索通过市场配置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有效途径。在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时,既要注意充实年富力强的同志,在年龄上又不要搞“一刀切”。
抓紧落实企业管理人员“九五”培训《纲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结合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建设工作,把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各级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作出培训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新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应优先安排培训。在大中型企业中逐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和健全重大问题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在领导班子内部,要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制度。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条例》,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监督、培训、交流、回避等一整套管理制度。要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加强宏观管理。
五、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由一名党委或政府领导同志牵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负责指导协调本地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建设工作。直属企业较多的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总公司,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也可以成立必要的机构。
各地、各部门要立即着手制定工作计划,选派得力人员,抓紧工作,力争在今年底完成大部分企业的考核、调整任务,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对1995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组通字〔1995〕27号)进行过认真考核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情况已基本清楚的,可以在原来考核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这项工作有一定基础的地区和部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加强进度。
各地、各部门的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指导。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共同做好这一工作。要加强分类指导,工作务求实效,切忌走过场。在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建设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企业领导人员的积极性,稳定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情绪,促进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宣传好的典型。注意加强联系,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告知全国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经贸委
人 事 部
全国总工会
199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