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1号 中华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1号 作者:信息产业部 2004年12月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 |
《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已于2004年9月28日经信息产业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0日起施行。
部长:王旭东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表(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1号 作者:信息产业部 2004年12月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 |
《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已于2004年9月28日经信息产业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0日起施行。
部长:王旭东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