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一九五七年/第十五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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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普通工和勤杂工的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 国务院关于在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中组织工人、职员广泛讨论退休处理暂行规定等四个草案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
- 关于“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
- 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普通工和勤杂工的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草案)
- 关于“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普通工和勤杂工的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
- 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草案)
- 关于“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
-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草案)
- 关于“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
中文简化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6年后,以及新加坡自1969年后,所规定施行的汉字简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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