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一九五八年/第十四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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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声明的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58年7月9日②)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58年9月11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第一商业部和第二商业部合并为商业部的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1958年8月31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8年9月11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1958年第14号公报)
中文简化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6年后,以及新加坡自1969年后,所规定施行的汉字简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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