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一九六二年/第二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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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纳共和国友好条约的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纳共和国友好条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访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名单
- 中朝两国人民用鲜血凝成的伟大友谊万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将交通部所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改为国务院直属局的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 新闻公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62年第十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1962年4月9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1962年第02号公报)
中文简化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6年后,以及新加坡自1969年后,所规定施行的汉字简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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