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88号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6年8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9号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06年3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周永康
    200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