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_(1979年9月26日) 中华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79年9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南沙群岛主权问题曾多次发表声明,早在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中就已经严正指出:南沙群岛“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时虽曾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重申:南沙群岛,正如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东沙群岛一样,历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些地区的资源属中国所有。中国对于南沙群岛的合法主权,绝不容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任何外国侵占南沙群岛的岛屿以及在这些地区进行开发或其他活动,都是非法的、不能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