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96年6月8日

    中国于1996年6月8日进行了一次核试验。

    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赞成在朝向这一目标前进的过程中实现全面禁止核试验。早在1993年10月,中国政府就已公开宣布,中国主张争取在不晚于1996年缔结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此后,中国代表团积极参加了日内瓦全面禁核试条约的谈判。中国将与各国一道继续努力,力争今年内缔结一项公正、合理、可核查的、普遍参加和永久有效的条约。

    中国拥有少量核武器完全是为了自卫,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中国单方面庄严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承担不对无核武器国家或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义务。与此同时,中国强烈呼吁其他核武器国家积极响应中国的倡议,立即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并就无条件地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达成协议。

    今天的世界上,仍然存在着庞大的核武库,存在着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核战争威胁。在这样的情况下,为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中国不得不进行必要的最少量核试验。我们在进行核试验方面一贯十分克制,试验的次数极为有限。

    中国政府和人民将与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一道,为早日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崇高目标,为维护持久和平与普遍安全,坚持不懈地作出最大努力。

    基于上述立场,中国政府宣布:今年9月份之前,中国还将为核武器的安全性再进行一次核试验;在此之后,中国将实行暂停核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