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_(1999年) 中华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9年12月20日 |
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
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5号公布 2015年12月20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施行,本图废止。 |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文字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
澳门特别行政区北部与广东省珠海市的拱北陆路相连。关闸拱门以南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关闸拱门以北至珠海边防检查站原旗楼之间的地段维持原有管理办法不变。
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持澳门原有的习惯水域管理范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