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邦交绝裂后之种种问题 中华文库
中德邦交绝裂后之种种问题 作者:李大钊 1917年3月5日 |
据近报所传载,政府于中德问题,似已有确切不移之决心。吾人于此,亦惟有秉其同心同德捍御外侮之精神,以试究其种种必需之准备。以馀所知,则有左列之数事焉!
一、西北国防问题。
中德交涉初起之时,吾人既首揭西北防范宜严之义,以促政府之注意。盖甘、新一带之回回与天方教宗,所关至切,深虑其崇信国家之笃,不敌其奉仰宗教之诚,一为煽动之言所乘,则必有意外危险,影响及于西域国防者。果也,近日关于此有惹人注意之二事:一即回疆边围之教徒多投入土尔其国籍;一即近届天方巡礼之期,多请新疆官府发给护照是也。前岁青岛之役,德国军官之旅居吾国者,类多逃至印度、土耳其,中德一旦绝裂,则追踪此辈者,当亦不少。吾若绝德,德人之居土者必与土人谋所以扰吾西疆,以为报复牵制之计。吾国制法修典,倘不幸而授以宗教上之口实,后患将至不可收拾。此非杞忧之言,实当兹外交危迫之际,吾政府及国民凡于立法行政,不可不先事防预者也。
二、约聘德人问题。
从前吾国依契约聘请之客卿,德人实居多数。据最近之调查,则武职五名,文职三十九名,税关吏员二百零二名,矿务工程师、铁路工程师及盐署人员等九十名,合计三百三十六名。此数虽未必精确,约亦不甚相远(就中有因青岛之役,逃于印度、土耳其者。又如青岛税关办事员之一部已为日本之俘虏)。此类德人,本由礼聘而来,今国交虽一时绝裂,而待遇之道,不可不格外慎重。以馀论之,宁以较优之处分为得也。独于海关办事人员,尤以德人为多,德人既已解职,继任之办事人员乃生问题。吾近邻之日本,即颇注意及此。此亦于绝交之前,所当交涉妥协者也。
三、租界处分问题。
次如天津、汉口之德国租界,究宜如何处分,亦今日所急待研究者。馀以为吾既对德有绝交之表示,则从前两国间之缔约,均归无效。此时吾国对于天津、汉口等处之德国租界,当然回复领土之原状,按之国际公法,其处分应一任吾之自由,殆非他国所可容喙者也。但其收回之程叙如何,及德国于租界内一切经营建筑之物宜如何保管,亦今日所待研究之问题焉。
四、德国在华之财产处分问题。
吾若加入战局,则亦不可不基于巴黎经济会议之决议,对敌通信及通商,一切皆应禁止;并宜积极的加以经济的压迫,如对德、奥当支拂之赔款等亦当停止;其自一八八九年以来,在吾国投资有资本金七百五十万两之德华银行,亦须禁止其营业;至于私人经营之洋行等,皆将陷于倒闭之悲运,此实个人受国际的变动之影响而无可如何者也。近有人颇以第三者强索德国财产为可虑,馀以为此事恐为杞忧。盖今日列国中之居第三者之地位者,实已绝少。吾既对德为敌,则人之所虑为第三者,其对德为敌,亦与吾等。彼虽羡德国之财产,而实不能觅一口实以向吾强索,故此殊无虑也。
凡此所陈,愿国人详细研究之。姑举吾所见于此,不多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