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公报
1955年1月20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五五年/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基于增进双方关系的共同愿望,双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之间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