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_(佛教)/03 中华文库
观去来品第二 ◄ | 中论 观六情品第三 |
► 观五阴品第四 |
|
中论观六情品第三
龙树菩萨造 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问曰。经中说有六情。所谓。
-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尘
此中眼为内情色为外尘。眼能见色乃至意为内情。法为外尘。意能知法。答曰无也。何以故。
-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
- 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馀物
是眼不能见自体。何以故。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见相。亦应自见亦应见他。而实不尔。是故偈中说。若眼不自见何能见馀物。问曰。眼虽不能自见。而能见他。如火能烧他不能自烧。答曰。
-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 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
汝虽作火喻。不能成眼见法。是事去来品中已答。如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去时中无去。如已烧未烧烧时俱无有烧。如是已见未见见时俱无见相。复次。
- 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
- 而言见能见 是事则不然
眼未对色。则不能见。尔时不名为见。因对色名为见。是故偈中说。未见时无见。云何以见能见。复次二处俱无见法。何以故。
- 见不能有见 非见亦不见
- 若已破于见 则为破见者
见不能见。先已说过故。非见亦不见。无见相故。若无见相。云何能见。见法无故见者亦无。何以故。若离见有见者。无眼者。亦应以馀情见。若以见见。则见中有见相。见者无见相。是故偈中说。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复次。
- 离见不离见 见者不可得
- 以无见者故 何有见可见
若有见见者则不成。若无见见者亦不成。见者无故。云何有见可见。若无见者。谁能用见法分别外色。是故偈中说。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复次。
- 见可见无故 识等四法无
- 四取等诸缘 云何当得有
见可见法无故。识触受爱四法皆无。以无爱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缘分亦无。复次。
- 耳鼻舌身意 声及闻者等
- 当知如是义 皆同于上说
如见可见法空。属众缘故无决定。馀耳等五情声等五尘。当知亦同见可见法。义同故不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