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归田里第一状
元祐二年十一月初六日
作者:程颐 北宋
第二状
本作品收录于《伊川先生文集/卷2

    昨任崇政殿说书,忽奉敕差权同管勾西京国子监。传闻有言事官言罪状。既知是责命,礼当奔走就职。今已到任讫,方敢倾沥恳诚,仰干天听。

    窃念本草莱之人,因二三大臣论荐,遂蒙朝廷擢任,置之经筵,故授以朝阶。今既有罪,不使劝讲,则所受之官,理当还夺。虽朝廷务存宽厚,在义所难处。伏望圣慈许纳官归田里,以安愚分。冒渎宸严,无任。

    〔贴黄〕若元是朝官,朝廷用为说书,虽罢说书,却以朝官去,乃其分也。本无官,只因说书授以朝官,既罢说书,独取朝官而去,极无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