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林广记/前集/继父诸母服制之图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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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
【嫡母】 谓妾生子与父正室母曰嫡母与亲母同乃正服斉衰三年母为其子亦报服
【诸母】
【谓不曾随母嫁継父家同居是为无服】 谓継父未尝同居者
【継母】 谓父再娶之母与亲母同义服斉衰三年継母为长子亦义服斉衰三年服也
【乳母】 谓小乳哺者曰乳母乃义服缌麻三月也
【继父同居】 谓随母嫁継父同居子大功之亲从母适人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乃服义服斉衰不杖期若两家有大功巳上亲者亦同缌麻尊长亦止于三月之服也
【継父异居】 谓先随母与継父同居后异及虽同居而継父有子或巳有大功以上亲亦为异居乃服斉衰缌麻三月元不同居者不服也
【同母】 谓同母异父也兄弟姊妹各止服小功五月也
【出母】 谓被父离弃乃降服斉衰杖期其母为子亦降服不杖期女适人者为出母乃降正服大功出母为女适人者亦报服大功也
【嫁母】 谓父亡母再嫁者乃降服斉衰杖期服母为子乃降服斉衰不杖期服若女子巳适人者乃大功九月降服母亦报服大功也
【同父异母兄弟姊妹】 谓异母所生而同父者正服小功五月
【慈母】 谓妾子而妾子亦母父命之为母者有同亲母乃服斉衰三年义服者也
【庶母】 谓父之妾有子者所生子唤妾曰庶母义服缌麻母为子正服斉衰不杖期也
【前十
【养母】 谓养同宗及三岁以下遗弃之子唤母曰养母亦同亲母乃正服斉衰三年也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