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京兆府收埋骸骨诏
作者:李豫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46

    凡在生灵,合登仁寿,自逢艰阻,多致伤残。或寇盗为灾,毙于锋镝;或岁时不稔,道堇相望。枯骨转尸,多未埋瘗,朕为人父母,良深悯恻。将何以示掩骼之礼,昭葬骨之仁?永念前修,岂忘古训。其京城内外应有旧骸骨,宜令京兆府即勾当收拾埋瘗。仍令中使与所由计会致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