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所司简阅丈尺立样制 中华文库 令所司简阅丈尺立样制作者:李隆基 唐(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2》 顷者以庸调无凭,好恶须准,故遣作样,以颁诸州。令其好不得过精,恶不得至滥,任土作贡,防源斯在。诸州送物,作巧生端,苟欲副于斤两,遂则加其丈尺。有至五丈为匹者,理甚不然,阔尺八寸长四丈,同文共轨,其事久行。立样之时,已载此数,若求两而加尺,甚暮四而朝三。宜令所司简阅,有逾于比年常例,尺丈过多者,奏闻。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