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户部钱充州县官课料敕
作者:李纯 
(唐宪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1

    河东、河中、凤翔、易定四道,州县久破,俸给至微。吏曹注官,将同北远。在于理体,切要均融。宜以户部钱五万五千贯文,充加四道州县官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