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大辞典/传法院 中华文库 【传法院】 (杂名)事物纪原引宋朝会要曰:“太平兴国五年,诏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中设译经堂,东序为润文堂,西序为正义堂,自是每诞节即献经也。八年改为传法院。” 佛学大辞典 导航 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辞典在两岸四地以及美国属公有领域。 <<<上一词条传法 下一词条>>>传法灌顶 Wikipedia-logo维基百科条目:传法院 Wiktionary-logo维基词典词条:传法院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