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根之偶像说 中华文库
倍根之偶像说 作者:李大钊 1916年 |
1916年8月31日 |
昔者,倍根氏创说,首提出四类偶像,谓欲得真理之奥,必先破坏此四类偶像。盖偶像云者,即先入为主之偏见妄想也。
四类偶像维何?一曰:岩窟之偶像,即由于个人之癖性或偶然之事情而来之偏见。囚锢于此偏见者,恰如笼人于岩窟之中,而有坐井观天之象也。二曰:剧场之偶像,即认传袭之言说,流行之风俗,为有权威不加批评思考而生之偏见也。三曰:市场之偶像,是乃纯由言语而生之偏见。夫言语者,表布思想之具,今乃忘其为记号之用,而信为有应之之实物,非偏而何?四曰:种性之偶像,此由人类之本性而生,浸淫于人间思想之偏见也。五官错觉,即其例焉。其或因人间境势之便,施以解释而枉人以从己者皆是也。
吾国历史传袭最久,举国昏昏皆为崇拜偶像之人,闻倍氏说,其亦知所感奋乎?
1916年8月31日
《晨钟报》
署名:守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