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李少和赃钱敕 中华文库 免征李少和赃钱敕作者:李纯 唐(唐宪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61》 李少和职奉察廉,迹乖周慎,除替已后,犹取公钱,或交换未填,或转移私费。今除已填纳赃数外,尚欠三千七百馀贯,身已沦没,不可征收,宜放免。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