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 中华文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发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八号 有效期:2022年12月30日至今 |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附: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九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