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发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八号
有效期:2022年12月30日至今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022年)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九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