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国际航标组织公约》的决定 中华文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国际航标组织公约》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加入2020年2月28日在吉隆坡通过的《国际航标组织公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国际航标组织公约》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加入2020年2月28日在吉隆坡通过的《国际航标组织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