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的决定 中华文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3日 |
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
同时,授权国务院可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采取措施,并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审议结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所附关税减让表进行技术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