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中华文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2023年11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