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中华文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4月29日 |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9年7月1日由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4月29日 |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9年7月1日由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