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决议

制定机关: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2年5月4日于北京市
(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原则批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