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1964年12月12日通过)

  1. 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二届第22号)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三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