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档未完成,一部分的原作内容还未录入。请尽量协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七号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相关导览。相关导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代表议案56件,其中25件要求制定法律11项,30件要求修改法律11项,1件要求开展执法检查1项。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代表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扎实做好议案办理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提高议案审议质量。一是加强与代表联系,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议案办理的意见建议,邀请重点联系的基层代表参加调研座谈,提高代表满意度。二是加强与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函请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就有关议案 提出处理意见。对代表多次提出但有关部门尚未形成共识的议案,采取召开座谈会、电话沟通等方式深入交换意见,努力增进共识。三是将代表议案作为修改制定法律的重要依据,积极吸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28件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件议案提出的立法和监督项目,我委建议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计划。2021年9月13日,我委召开第18次全体会议对代表议案逐件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28件议案提出的8项立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或者立法规划

1. 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10件

2. 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6件

3. 关于修改律师法的议案5件

4. 关于修改仲裁法的议案2件

5. 关于修改人民警察法的议案1件

6. 关于修改监狱法的议案1件

7. 关于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议案2件

8. 关于制定看守所法的议案1件

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和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4项立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师法、仲裁法,制定看守所法等7项立法,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部门正抓紧起草工作,力争如期完成立法任务。

二、20件议案提出的6项立法和1项监督,建议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计划或者立法规划

9. 关于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的议案11件

10. 关于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议案2件

11. 关于制定司法鉴定法的议案2件

12. 关于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法的议案2件

13. 关于修改人民调解法的议案1件

14. 关于修改户口登记条例的议案1件

上述6项立法,确有必要且有关部门和地方已经开展相关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较好基础,建议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或者立法规划。

15. 关于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

行政诉讼法先后于2014年、2017年两次修改,为了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检查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

三、5件议案提出的5项立法,已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作出规定,建议及时总结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后,再研究制定专门法律问题

16. 关于制定法律监督法的议案1件

17. 关于制定人民监督员法的议案1件

18. 关于制定保安法的议案1件

19. 关于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法的议案1件

20. 关于制定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法的议案1件

上述5项立法,已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作出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在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总结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对制定专门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

四、3件议案提出的3项立法,主要属于法律实施中的问题,有关方面已经或者正在采取措施加强法律实施工作

21. 关于修改监察法的议案1件

22. 关于修改人民陪审员法的议案1件

23. 关于修改枪支管理法的议案1件

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是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为了推动有关法律落地见效,有关方面已经或者正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定,积极推动解决法律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待有关配套规定出台实施一段时间后,再研究修改法律问题。

上述56件议案的主要内容及具体审议意见,详见附件。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