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县主有子女者不得再降敕 中华文库 公主县主有子女者不得再降敕作者:李忱 唐(唐宣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81》 夫妇之际,教化之端,人伦所先,王猷为大。况枝连帝戚,事系国风,苟失常仪,即紊彝典。其有节义乖常,须资立制,如或情有可湣,即务从权。俾协通规,必惟中道。起自今以后,先降嫁公主县主,如有儿女者,并不得再请从人;如无儿女者,即任陈奏。宜委宗正寺准此处分。如有儿女,妄称无有,辄请再从人者,仍委所司察获奏闻,别议处分,并宣付命妇院,永为常式。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