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_(苏轼) 中华文库
六国论 作者:苏轼 北宋 |
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夫说客、谈天雕龙、坚白同异之流,下至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莫不宾礼,靡衣玉食以馆于上者,何可胜数。
越王句践有君子六千人;魏无忌,齐田文,赵胜、黄歇、吕不韦,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齐稷下谈者亦千人;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皆致客无数。下至秦、汉之间,张耳、陈馀号多士,宾客厮养皆天下豪杰,而田横亦有士五百人。其略见于传记者如此,度其馀,当倍官吏而半农夫也。此皆奸民蠹国者,民何以支而国何以堪乎?
苏子曰: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国之有奸也,犹鸟兽之有鸷猛,昆虫之有毒螫也。区处条理,使各安其处,则有之矣;锄而尽去之,则无是道也。
吾考之世变,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不可以不察也。夫智、勇、辨、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者也,类不能恶衣食以养人,皆役人以自养者也,故先王分天下之贵富与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矣。四者虽异,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
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鲁无能为者,虽欲怨叛,而莫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始皇初欲逐客,因李斯之言而止。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堕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向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皆安归哉?不知其能槁项黄馘以老死于布褐乎?抑将辍耕太息以俟时也?秦之乱虽成于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有以处之,使不失职,秦之亡不至若是速也。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世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
楚、汉之祸,生民尽矣,豪杰宜无几,而代相陈豨过赵,从车千乘,萧、曹为政,莫之禁也。至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然吴王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皆争致宾客,世主不问也。岂惩秦之祸,以为爵禄不能尽縻天下士,故少宽之,使得或出于此也耶?若夫先王之政则不然,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呜呼,此岂秦、汉之所及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