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党废除六法全书_(和平日报) 中华文库
共党废除六法全书 中华民国38年(1949年)4月10日于上海市 |
按上海《和平日报》(英文名“Peace Daily”,前身是国军方面创办、主管、控制的《扫荡报》,长期作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旗下的机关报,1945年改名《和平日报》,随后创办上海版等地方版,且总社从重庆迁至南京)总第五千九百四十九号 沪第四年第一千一百七十九号(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星期日)第一版报道录入。《和平日报》刊登的“北平新华电台九日广播”版本与其它“北平新华电台九日广播”版本相比,在格式、标点、文字、字形选用等方面有细微不同。 |
【中共北平新华电台九日广播】华北人民政府在四月一号发出训令,决定废除国民党反动卖国政府的“六法全书”及其一切“反动”法律,今后各地人民政府的司法审判,不得再援引其条文,训令指出:“国民党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封建地主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统治,以镇压广大人民的反抗,是国民党反动派套在广大劳动人民颈上的枷锁,因此要澈底的全部废除,人民的法律,已有了解放区人民相当长期的统治经验,有的已经硏究好,写在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条例命令决议等规定里,有的正在创造,各级司法机关办案,有纲领,法律条例命令决议等规定的,从规定,没有规定的,照新民主主义的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