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设立工作小组的决定 中华文库
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设立工作小组的决定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 1998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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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考虑到筹委会开展工作的需要和工作进程,主任委员会议决定,筹委会先设立4个工作小组,即政务小组、法律小组、经济小组、社会文化小组,具体负责筹委会的有关工作。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政务小组(38名):
区宗杰朱祖寿刘本立刘焯华刘镇许辉年李水林
李成俊李康杨允中杨秀雯杨俊文肖蔚云吴建璠
何玉棠张伟智张廷翰岑玉霞陆昌陈炳华陈振华
林笑云欧安利罗立文罗永源赵燕芳柯为湘贺定一
唐志坚唐星樵黄汉强黄如楷崔世昌梁庆庭谢后和
甄瑞文廖泽云颜延龄
召集人:肖蔚云唐志坚廖泽云
二、法律小组(22名):
乔晓阳刘焯华许和震许崇德许辉年李水林杨允中
肖蔚云吴建璠吴荣恪何美华林笑云邵天任欧安利
罗立文赵燕芳骆伟建高开贤唐志坚唐树备梁庆庭
甄瑞文
召集人:刘焯华吴建璠
三、经济小组(37名):
马有礼王孝行王雪冰区宗杰区金蓉叶一新朱祖寿
刘本立刘明康刘炎新安民许世元汤炳权李延龄
李荣融杨俊文吴立胜吴荣恪何美华张伟智陈邦柱
陈佐洱柯小刚柯为湘贺定一高开贤黄龙云黄汉强
崔世昌崔德祺梁宋韩肇康谢后和谭民权谭伯源
黎振强潘汉荣
召集人:安民杨俊文吴荣恪
四、社会文化小组(28名):
马有礼区金蓉叶一新田期玉吕聪敏刘炎新刘羡冰
许崇德李冰杨秀雯吴仕明何玉棠陆昌陈振华
柯小刚周礼杲郑秀明孟学农骆伟建唐坚谋梁金泉
黄如楷梁秀珍韩肇康释健钊蓝钦文鲍马壮颜延龄
召集人:许崇德吴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