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俊华等3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华文库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俊华等3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1〕106号 2001年7月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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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1年7月5日决定:
任命曾俊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规划地政局局长;
任命黄鸿超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关关长;
免去萧炯柱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规划地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曾俊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关关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