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白韫六、黎栋国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华文库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白韫六、黎栋国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8〕49号 2008年3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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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8年3月28日决定:任命白韫六为入境事务处处长,免去黎栋国的入境事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白韫六、黎栋国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8〕49号 2008年3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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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8年3月28日决定:任命白韫六为入境事务处处长,免去黎栋国的入境事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