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苏锦梁任职的通知
国人字〔2011〕65号
2011年6月2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年/第19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1年6月27日决定:任命苏锦梁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国 务 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