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邓竟成、李明逵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华文库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邓竟成、李明逵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7〕6号 2007年1月1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7年1月12日决定:任命邓竟成为警务处处长,免去李明逵的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邓竟成、李明逵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7〕6号 2007年1月1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7年1月12日决定:任命邓竟成为警务处处长,免去李明逵的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