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黄仁龙、梁爱诗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5〕91号
2005年10月2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年/第33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5年10月20日决定,任命黄仁龙为律政司司长,免去梁爱诗的律政司司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