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服制通释_(四库全书本)/全览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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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内外服制通释 礼类二〈附录〉
提要
〈臣〉等谨案内外服制通释七卷宋车垓撰垓字经臣天台人咸淳中由特奏名授迪功郎浦城县尉以年老不赴徳祐二年卒垓及从兄若水皆受业于季父安行安行受业于陈埴埴受业于朱子故垓是书一仿文公家礼而补其所未备有图有说有名义有提要凡正服义服加服降服皆推阐明晰具有条理牟楷序谓家礼著所当然此释其所以然葢不诬也朱彛尊经义考曰车氏书余所储者阙第八卷以后卷八书目为三殇以次降服如应服期而殇者则降服大功应服大功而殇者降服小功应服小功而殇者降服缌麻卷九为深衣疑义其标题则仍称九卷注存而不注阙盖未敢断后二卷之必佚然今所传冩皆与彛尊本同则此二卷已佚矣据马良骥所作垓行状其深衣疑义本别为一书特附录于此书之后良骥所举用皇氏广头在下之注以续衽为裳之上衣之旁者说亦颇合惜其全文不可睹也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余闻双峰先生服制有书旧矣而常恨莫之见也年几耳顺先生之子大雅翁始编以示余且俾题其首余以晚学辞弗获遂为之言曰美哉是书其文公家礼之羽翼欤或曰丧服之制家礼备矣此书之作不殆于赘乎哉余谓不然家礼著其所当然此则释其所当然也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徒由之而不求以知之可乎哉此先生之书所以作也然礼有冠昏丧祭而此独有取于丧又何欤礼之行由于俗之厚俗之厚由于丧之重也周公所以成周家忠厚之俗亦惟丧祭之重而已丧祭之重民俗之厚也民俗厚而后冠昏之礼可行矣噫亲丧固所自尽也世降俗浇齐斩且莫之尽况期功乎期功之正者且莫之尽况若义若降若加者乎噫安得如先生者出而司风俗之柄即是书而躬行之且律天下之人尽行之则变浇为淳有不难者矣噫后之人读是书而昧于天理者乌足以知先生之心哉先生姓车氏讳垓字经臣玉峰先生之委也至元后已卯畅月下浣葛屋野人牟楷仲裴谨序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宋 车垓 撰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内外服制通释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二 宋 车垓 撰
五服丧制名义
斩衰服
斩不缉也为父丧痛切至甚其服上下四旁皆不缉若刀斧斩锉而成故曰斩衰五服衰裳制度云在上曰缞在下曰裳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外削幅者谓缝之边幅向外也内削幅者谓缝之边幅向内也五服之制皆准此又云衰者摧也以孝子有哀摧之心也礼云父服宜苴麻苴麻连根麻也不去根不浸缉不择洗不杀边其服用三升布为之升八十缕布阔二尺二寸经止二百四十缕则布极其麄矣故以为斩衰之服也不去其根者谓父子之道不绝其根本也〈苴子余切〉
齐衰服
齐音咨缉也服制与斩衰同但上下四旁皆缏缉之耳礼云母服用枲麻枲麻乃麻中黒色而多子者其麻亦不浸缉亦不择洗其服用三升半布为之则其经当二百八十缕矣所以微异于斩衰之布也唐开元以前呼为齐〈音齐〉谓母没而其子斋戒三年也明皇以后改为齐〈音咨〉衰〈枲想里切〉
斩衰杖
用自死竹下连根为之故名曰苴杖长不过心葢取齐其心存其节也凡子为父用竹杖者何也谓父母子之天竹圆亦象天竹内外有节象子于父亦有内外之痛竹贯四时而不变子为父哀痛亦经寒温而不改也下连根者谓父子之道不绝其根本也苴杖削杖皆长齐心者葢杖所以扶病病必从心起故杖之长短必以心为㫁也礼曰童子不杖不能病也注谓庶童子也若当室童子则必用杖耳愚谓当室童子亦十岁以上者乃能杖也家礼云凡妇人皆不杖葢酌古准今之意宜从之凡杖皆以根向下顺其性也
齐衰杖
用桐木为之削取上圆下方名曰削杖长与苴杖同也凡子为母用桐削杖何也谓桐之为言同也欲取同心悲痛同于父也又以桐外无节象家无二尊也必削使下方者取母象于地也又桐之子随枝叶而生象母能生子无绝道
寝苫枕凷
按礼居父母丧三月卧茒葢苫枕凷〈音块〉注云卧茒为茒有刃葢苫为苫有芒枕凷以土块为枕使孝子席枕不完睡卧不安以思其父母也
百日卒哭
父母丧百日内哭无时亦无常处但哀至即哭耳百日之外止于灵座前朝夕哭而已其他时他处虽哀至亦不哭故曰卒哭礼三月而葬葬而虞虞而卒哭皆有祭卒哭祭后孝子可以疏食水饮寝席枕木矣
十三月小祥
自始死之月数起至次年所死之月凡十三月矣是名曰小祥祥者练也善也吉也孝子至此设小祥之祭祭毕则除首绖去负版辟领衰而服练服也练服谓以熟布为冠服也葢渐渐去㐫即吉之意也
二十五月大祥
自始死之月数起至第三年所死之月凡二十五月矣是名曰大祥大祥者大吉也孝子至此设大祥之祭祭毕奉神主入祠堂撤灵座去衰裳弃绖杖而服禫服也禫服者谓以黔布为冠服也礼所谓丧二十五月而毕者葢亦言禫也
二十七月禫祭
礼曰大祥之后中月而禫郑氏曰中间也朱子曰间一月也自初丧至此不计闰凡二十七月谓如正月大祥方二十五月祥祭之后即服禫服至于二月则二十六月也又及乎三月然后方满二十七月却于三月之内选卜一日行禫祭礼是则所谓二十七月而禫祭也间月而禫者正谓祥祭与禫祭相间一月也
逾月从吉
禫祭虽毕孝子犹未忍遽即吉也故又服此禫服尽此月之终至于次月之改朔然后除禫服服吉服而行吉事是则所谓逾月从吉也逾月云者葢以改朔为月非以三十日为月也故礼云彻晦至朔为逾月已上皆从郑氏之说也
丧称三年
实计二十七月而谓之三年者葢以年辰计之而不以月日计之也谓如子年死至丑年而小祥又至寅年而大祥既跨涉子丑寅三年矣故谓之三年也
正服
正先祖之体本族之正也故曰正服
加服
加者増也本体轻而増之扵重如孙为祖本服期或以嫡孙承祖则服斩衰三年若此之类名曰加服
降服
降者下也减也本服重而减之从轻如子为父母本服三年或为人后则为本生服期年耳若此之类名为降服
义服
元非本族以义相聚而为之服如夫为妻舅姑为子妇之类名曰义服
齐衰杖期〈唐明皇讳基改期为周至宋绍兴诏敕中方改周为期〉
服制与三年者同但用寻常次等生麻布为之〈礼用四升五升布〉不裁阔中不用负版衰为稍异耳服此服而持哭杖自初丧数至十一个月而练十三个月而祥十五个月而禫然后除之
齐衰不杖期
服制与杖期同但不持哭杖至周年而止耳
齐衰五月
服制同上但服五个月而除之也
齐衰三月
服制同上但服三个月而除之也
大功九月
服制同上但用稍缌熟麻布为之〈礼用八升九升布〉大功小功云者以治布之功有精粗而言也大功之服比期亲之情而又疏比小功缌麻而又大故名之曰大功服此服至九个月而除之或为期丧而中殇者则亦以大功至七个月而除之礼曰九月七月之丧三时者是也
小功五月
服制同上其布又细于大功之布故曰小功〈礼用十升十 升布〉服此服至五个月而除之也圣人制服而分五等正以人之情义有亲疏逺近之殊故自斩衰而下布渐加细而月渐加少以别其亲疏逺近也小功之服比期亲大功之情又逺矣故〈阙〉孝之月减小功之半也
缌麻三月
服制同上但以极细熟麻布为之缌即丝之义也〈礼布用十五升抽其半抽其半者八十缕为一升乃千二百缕抽其半六百缕世俗以为九升半升阙 服筘用阙缕此一服筘阙 缕如今时单串布可谓细而疏最轻也〉白虎通云缌麻之布用麻与丝相兼而成故曰缌麻今世俗以落机熟苎布为之或以生绢为之葢省约也然亦未尝用缞裳之制但为襕衫而已要亦以其服之至轻故也缌麻之服尽三月而止者葢三月为一时亦天道之小变也
三殇之服
殇者伤也以其年幼而亡可悲伤也故谓之殇三殇者长殇中殇下殇也男女年八岁至十一岁为下殇十二岁至十五岁为中殇十六岁至十九岁为长殇凡为殇服者皆于本服内以次降一等如应服期而长殇则降服大功九月中殇则大功七月下殇则小功五月应服大功而长殇则降服小功五月中殇下殇则缌麻三月应服小功而长殇则降服缌中下殇则无服也不满八岁者为无服之殇哭之以日易月本服期者哭之以十三日大功九日小功五日缌麻三日是之谓三殇之服也男已娶女许嫁皆不以殇论也其详又具五服图说之后
无服谓之袒免亲
袒免亲葢五服之外五世之亲也袒谓偏脱一袖也临丧而袒所以示哀苦之劳也免谓裂布广寸自项向前交于额上却绕髻如着掠头也古者五服之人将带首绖必先之以免故于五世之亲而以袒免为服也然袒免之仪其废久矣故今之人虽齐衰带绖而亦未尝免也是以于五世之亲不为袒免之服止于成服之日白襕缟巾吊哭而已〈免音问〉
改葬服
韩文公改葬服议云经曰改葬缌榖梁传亦曰改葬之礼缌举下缅也此皆谓子于父母其他则皆无服云云又曰卫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既葬而除之不忍无服送至亲也非父母则无服也无服亦吊服而加麻此又其著者也云云或曰经称改葬缌而不著其月数则似三月而后除也子思之对文子则曰既葬而除之今宜如何曰自启至于既葬而三月则除之未三月则服以终三月也曰妻为夫如何曰如子〈已上皆韩公之议也〉愚窃谓改葬之礼多行于除服从吉之馀圣人谓孝子不可以吉服送至亲也故令以缌服将事特用此至轻之㐫服以别异于吉服耳若有取于缌麻三月之制也故经止言改葬缌而不著其月数也子思既葬而除之说得其旨矣韩公服终三月之议葢本于仪礼注疏之失非圣人意也
朋友服议 鲁斋王柏咸淳戊辰腊月十有九夜承北山何先生之讣次早排闗往哭之既敛仆虽以深衣入哭隠之于心疑所服之未称也自吾夫子之丧门人不立正服乃以义起若丧父而为心丧程子曰师可立服不可立也当以情之厚薄事之大小处之若颜闵之于孔子虽斩衰三年可也其成已之功若君父并其次各有浅深称其情而已仆于北山受教为甚深岂可自同于流俗因思仪礼丧服有朋友麻三字岂非朋友之服乎郑康成云朋友虽无亲有同道之恩相为服缌之绖带又曰士以缌麻为丧服其吊服则疑衰疑之为言拟也缌麻之布十五升疑衰十四升即白麻深衣拟于吉服也葢缌衰服之极轻者也他无服矣止有吊服所以拟之注云吊服如麻其师与朋友同既葬除之疏云以白布深衣庶人之常服又尊卑未成服以前服之故庶人得为吊服素冠吉履无絇其吊服图云庶人吊服素委貌白布深衣士朋友相为服吊服加麻加麻者即加缌之绖带是为疑衰或曰深衣吉服也而可为吊服乎仆曰注固已云拟于吉服也况非正为吊服亲疾病时男女改服注云庶人服深衣又曰子为父斩衰尸既袭衣十五升布深衣扱上衽徒跣交手哭是孝子未成服亦服深衣也或者又曰安知深衣为吊服又为麻纯乎仆曰纯之以采者曰深衣纯之以麻者曰麻衣纯之以素者曰长衣以采缘之袖长在外则曰中衣又各自有名不可乱也或又曰子创为此服岂不惊世骇俗人将指为怪民矣仆曰以深衣为吊服乡闾亦行之但未有麻耳是服也勉斋黄先生考之为至详其书进之于朝藏于秘省板行天下非一家之私书也遵而行之岂得为过仆于北山成服日服深衣加绖带冠加丝武即素委貌覆以白巾见者未尝以为怪越数日通斋叶仲成父来吊仆问昔日毅斋之丧门人何服曰初遭丧时朋友以襕幞加布带其后共考仪礼至葬时方以深衣加绖带仆于是释然知其无戾于礼也故作朋友服议〈絇音劬履头绳履饰也纯音准缘也委貎乃冠冕之属也〉
愚昔侍兄玉峰肄业上蔡书堂时堂长鲁斋出示此议愚于勉斋之书未曽得见今于此议又恐不行于世故并附于通释之后俾世之师友者知之而不可忽也
五服提要
缌麻之亲有四
曽祖兄弟 祖从父兄弟
父再从兄弟 身之三从兄弟
小功之亲有三
祖之兄弟 父之从父兄弟
身之再从兄弟
男子无大功尊
按礼男子于髙祖服缌麻曽祖服小功祖服期父母三年是无大功尊也
大功尊
按礼男子无大功尊惟妇人于夫之祖父母及夫伯叔父母是大功尊
大功长
谓从父兄姊之类无大功以上亲者伯叔父母姑兄姊是也
小功尊
谓从祖祖父母姑从祖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舅从母之类
小功长
谓从祖兄姊之类
袒免
按礼有五刑统议曰缌麻之外即是袒免
高祖兄弟 曽祖从父兄弟
祖再从兄弟 父三从兄弟
身之四从兄弟
女嫁反在父之室
谓女在夫家本为父母降服期若降服未满被出则服其本服三年如降服已满被出则不复服也
嫡孙为祖
谓承重者承高曽祖亦如之
父为长子重
谓其当先祖之正体将代已为宗庙主者故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与祢也庶子之嫡孙乃得为其嫡子三年
凡妇人皆不杖
按礼经图多有妇人杖文然此乃文公参酌时宜之特笔也门人杨复不晓师意辄加论辩且以未得是正为恨何其疏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三 宋 车垓 撰
五服图说
斩衰三年
正服
子为父
父
释曰白虎通云父矩也以矩度教子也又为考成也言成徳也又云父者覆也谓如天之覆于下也万物本乎天而生于地男女本乎父而生于母故天高而地下父尊而母卑是以尊父如天也故子为父服斩衰三年为母则齐衰也
加服
嫡孙父卒为祖〈谓若曾髙祖承重者也〉
甲〈父之长子祖之嫡孙〉
祖 父〈祖之嫡子先祖而亡〉乙〈父之次子祖之众孙〉
丙〈父之众子〉
释曰广雅云孙顺也顺于祖也许慎云从子从系系续也言顺续先祖之后也嫡孙为祖者若有嫡子则无嫡孙谓如父生三子其长子为祖之长孙父既先祖而亡则长孙为嫡孙承祖重则服斩衰三年而众孙则服期而已或父在而祖亡则长孙与众孙同故曰有嫡子无嫡孙也
父为长子〈谓嫡子当为后者也〉
甲〈嫡长子〉
父〈承祖父后者〉 乙〈次子〉
丙〈众子〉
释曰广雅云子孜也以孝事父常孜孜也父者子之天高尊义重莫如父母昊天罔极之恩故子为父服三年之重服而父为长子亦服三年之重服者葢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将代已为宗庙主非众子比也若众子为父则不得为长子三年不承宗也〈先祖正体者嫡嫡相承也正为体在长子之正传正于髙祖体重其正服故三年〉
义服
妇为舅
舅〈夫之父〉 妇身
释曰说文云妇服也从女从帚持帚洒扫也白虎通云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于舅姑者也舅者旧也旧老人之称也尊如父而非父者舅也夫既为父服斩衰三年故妇亦从夫服斩衰三年也若夫为高曽祖后者其妻从服亦如之谓嫡孙承祖重或曽𤣥嫡孙承曽髙祖重服斩衰三年者其妻亦从服斩衰三年也〈周及唐齐衰期宋干徳三年十一月敕改服斩衰三年〉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
祖〈所后祖也〉 父〈所后父也无子立兄弟之子以为后〉为人后者身
释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为所后父服斩衰三年或为所后祖承重亦如之而为本生父则降服不杖期而已若夫为人后妻则从夫服其服也
妻为夫
夫 妻身
释曰白虎通云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妻者齐也礼云夫者妻之天也饮食存亡贵贱听于夫命夫至尊也故妻为夫义服斩衰三年也马融曰妇人天夫故曰至尊
妾为夫君
夫君 妾身〈有子者也〉
释曰妾接也接奉夫君如妻之体也古者立昏契为妾者妾与婢同元有顾契主人通幸为妾不通幸为婢又名例敕云五品以上妾得用子䕃又户令妻犯七出内恶疾而夫不忍离弃者明听娶妾昏如妻礼故今俗呼为小妻也妾谓夫为君者君至尊也妻为夫且斩衰则妾为夫君安得而不斩衰乎
齐衰三年
正服
子为母
母 子身〈长子众子养子皆同〉
释曰广雅云母牧也牧养也言养育子也又为妣嫓也嫓匹于夫也礼云生曰母死曰妣论语云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懐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律云父母之丧终身忧戚三年从吉自为达礼也庶子为嫡母庶子为其母亦同而为父后则降为缌也
加服
嫡孙父卒为祖母
甲〈嫡〉
祖母〈祖父先亡〉 母〈父先亡〉 乙〈众〉
丙〈众〉
释曰义与嫡孙为祖同但为祖母则服齐衰三年若祖在则止服杖期耳
母为长子〈当为后者也〉
甲〈嫡长子〉
母 乙〈次皆众子〉
丙
释曰父为长子服斩衰三年者则母亦为之服齐衰三年也
义服
妇为姑
姑〈夫之母〉 妇身
释曰白虎通云姑者故也故老人之称也亲如母而非母者姑也妇视姑如母故为姑服齐衰三年而为本生母则降服不杖期而已或夫为祖后及曽髙祖后服重服服者其妇从服亦如之
为人后者为所后母
祖〈所后祖也〉 母〈所后母也〉 为人后者身释曰为人后者既为所后父服斩衰三年则为所后母服齐衰三年也若为所后祖承重亦如之
为继母
正母〈父先娶生已者也〉
父 子身
继母〈父后娶者也〉
释曰正母死或被出而父别娶者谓之继母继母者继吾亲母之体也故子亦为之义服齐衰三年也
为慈母
庶母〈父妾生已而亡〉
嫡母〈父正室〉 子身
慈母〈父妾养已者〉
释曰庶母早死父命他妾无子者养已是为慈母慈养义重比同亲母故子亦为义服齐衰三年也若嫡母在则降
为养母
养母 子身
释曰养母者谓养育同宗之子及异姓三岁以下遗弃之子者也子得其收养以至长大恩义非轻比同亲母故亦宜为义服齐衰三年也
继母为长子
正母〈父先娶生已者〉
父 长子
继母身〈父后娶者〉
释曰继母者继吾母之体也子为继母义服齐衰三年则继母之于长子亦犹亲母之于长子也故合为义服齐衰三年
妾为君之长子
夫君 嫡长子
女君 次子
妾身 庶子
释曰生子之妾谓主人曰夫君谓主母曰女君君之长子乃为后承重者也父母尚为之服重服三年其妾亦合从服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四 宋 车垓 撰齐衰杖期
正服
嫡孙父卒祖在为祖母
祖母〈祖父存〉 父〈先祖而卒〉 嫡孙身
释曰嫡孙既承祖后本为祖母服齐衰三年祖父在则为服齐衰杖期而已
降服
为嫁母出母
母〈父卒母嫁曰嫁母父在母出曰出母〉子身
释曰嫁母出母于吾父则义绝矣故子为之降服齐衰杖期葢子为母本服三年今以嫁出故故降之从轻也若子为父后承重者则不为服止申心丧谓与尊者为体不敢服其私亲也汉石渠义问父卒母嫁为之何服萧太傅云当服期为父后则不服弟元成以为父没则母无出嫁之义王者不为无义制礼若服期则是子贬母也故不制服宣帝诏曰妇人上不养舅姑中不奉祭祀下不慈子是自绝也故圣人不为制服若明子无贬母之义元成议是也愚窃谓所议嫁母一节若子可依而母改嫁宜从元成之议若子不可依母不得已而改嫁者则为服杖期不为过也
义服
为父卒继母嫁而已从之者
甲父〈卒〉
乙母〈父先娶亡〉 子身
丙母〈父后娶〉
释曰甲父先娶乙母而生已乙母亡父再娶丙母是为继母后甲父卒继母再嫁他人而已从之以寄育焉继母亡则已为服齐衰杖期义服也继母为其子亦义服不杖期若继母嫁而已不从之及继母被出者皆无服也
夫为妻
夫身 妻
释曰礼云生曰妻死曰嫔妻者齐也与夫齐体之人虽异姓共处其义则深故妻亡而夫义服齐衰杖期按礼父母在为妻不杖〈嫔毗宾切〉
齐衰不杖期
正服
为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
祖父母 父母 男女孙身
释曰祖父母者父之父母也孙为祖父母正服不杖期孙女虽适人不降若嫡孙承重者则加服齐斩三年
为庶祖母
庶祖母〈父所生母〉父母 子孙身
释曰庶祖母亦祖母也故孙亦为服不杖期也若孙承祖父后则不服
为伯叔父
伯父
祖 父
叔父
释曰伯父叔父谓父之亲兄弟也伯叔父视侄犹子而为侄服不杖期故侄为伯叔父亦服不杖期也
为兄弟
兄
父母 已身
弟
释曰兄弟者已之亲兄弟也广雅云兄况也况于父也弟悌也顺于兄也故兄为弟弟为兄皆服不杖期也
为众子
父母身 众子
释曰众子者除嫡长子外其馀若正若庶若男若女若养人之子皆谓之众子父母并为服不杖期若妾子虽最长亦与众子同也
为兄弟之子
兄 子〈女在室同〉
父母 已身
弟 子〈女在室同〉
释曰或为兄之子或为弟之子皆服不杖期也夫为众子则不杖期而为兄弟之子亦不杖期何也曰兄弟之子犹子也葢引而进之也
为姑姊妹女在室及适人无主者
姑 姊
祖 父 已身 女
姑 妹
释曰徐锴云姑故也言尊如故也姊咨也以其先生可咨问也说文云妹女弟也又谓之媦广雅云女如也白虎通云言如人也徐锴云女子从父之教从夫之命故曰如人也谓姑姊妹女未适人而亡者则已为服不杖期也或已适人而丧夫无子是无夫与子为祭主此乃人之所哀怜故不忍降之大功而亦为服不杖期也
妇人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兄弟之子
兄弟 子〈女在室同〉
父母 女身
姊妹〈在室者〉
释曰已适人之妇人于兄弟姊妹侄本降服大功今既无夫无子则不敢降而为服不杖期葢妇人有归宗之义也
妾为其子
妾身 子
释曰妾为其子即母为子也故服不杖期若其子承祖父后则其母合为服齐衰三年
加服
为嫡孙〈有嫡子无嫡孙〉
父母身 嫡子〈亡〉嫡孙 嫡曽孙 嫡𤣥孙释曰祖为孙本服大功而为承重之嫡孙则服不杖期也有嫡子无嫡孙者谓祖父若有嫡子在则更不立嫡孙也凡为后承嫡者虽曽孙𤣥孙亦与嫡孙同假如曽孙与曽祖父承重玄孙与髙祖父承重其曽髙二祖服曽玄二孙服亦与嫡孙同也
女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兄〈为父后者〉
父母 女身〈适人者〉
弟〈为父后者〉
释曰女适人者为兄弟本降服大功若兄弟为父后承重者则为加服不杖期也
降服
嫁母出母为其子
母身〈或父卒改嫁之母或父在被出之母〉子〈母所生亲子也子虽为人后犹服也〉释曰父卒而母嫁与父在而母出则母于吾父有绝义矣故子为之降服杖期然母之于子则义不绝也故仍为子服不杖期
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
本生父母 子身〈为人后者〉
释曰子为父母本服三年既为人后则以所后为父母矣故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申心丧三年
本生父母为其子之为人后者
本生父母身 子〈为人后者〉
释曰父母为众子本服不杖期子虽为人后亦服也
女适人者为父母
父母 女身〈适人者〉
释曰女在室为父母服与男子同已适人则降服不杖期也或降服未满被出则仍为父母服重服满三年而止或降服已除被出则不必更服也
妾为其父母
父母〈妾之亲也〉 妾身
释曰凡女适人者为其私亲皆降一等故为人妻者为其父母降服不杖期而妾于父母亦同
义服
继母嫁为前夫之子从已者
继母身〈再嫁者〉 子〈从继母嫁者〉
释曰子无母而以继母为母矣及父卒又从继母再嫁而寄育焉则继母亦视之如子可也故为义服不杖期即父母为众子之服也
为伯叔母
伯母
祖父母 父母 侄身
叔母
释曰礼云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故侄呼伯父叔父之妻曰伯母叔母而亦为服不杖期义服也
为继父同居者〈谓子无大功以上亲从母适人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者〉正父
嫁母 子身〈从母再嫁与继父同居者〉
继父
释曰父卒子幼随母适人呼所适者曰继父子与继父同居义聚故为继父义服不杖期也通典云继父同居者服期夫死妻稚子幼无大功之亲与之俱适人〈马融曰稚者幼小也无大功之亲以收养之故母子俱行适人郑𤣥曰妻稚未五十也子幼十五以下者也大功亲谓堂兄弟同财者〉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而以其子之财货为之筑宫庙于家之门外岁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若是则得继父之道故同居则服齐衰三月〈郑𤣥曰筑宫于门外神不歆外族也此以恩报耳〉
妾为女君
女君〈主人之嫡妻也〉 妾身
释曰妾谓主母曰女君者尊之也故为义服齐衰不杖期
妾为君之众子
妾身〈有子者也〉 君之众子
释曰除夫君之嫡子外无问妻妾所生皆谓之众子父母于众子正服不杖期则妾亦合为义服不杖期也夫妾为君之众子服即庶母为众子服也然众子为庶母正服缌麻而庶母为众子则不杖期何也葢庶母本妾也妾则贱而子则贵矣贵贱之殊轻重之别也且庶母之期也一则从夫君与主母而服已不得而杀也一则以贱妾之身将终养于夫君之家故于众子之服亦不得而轻也
为夫兄弟之子
夫兄 子〈女在室同〉
夫 妻
夫弟 子〈女在室同〉
释曰此伯叔母为夫侄服也夫侄呼已为母则已视侄犹子也故为义服不杖期即父母为众子之服也
舅姑为嫡妇
长子妇
舅姑身
众子妇
释曰嫡长子之妇谓之冡妇所以奉宗庙为主妇者也非众子妇比也故舅姑为服不杖期而为众子妇则大功而已〈周制为嫡妇大功唐贞观十四年侍中魏徵奏嫡子妇律服大功请加为期上从之〉
齐衰五月
正服
为曽祖父母〈曽孙女虽适人不降〉
曽祖父母 祖父母 父母 已身〈是为曽孙〉释曰曽重也谓重祖父母也曽孙于曽祖父母世虽稍逺义则至亲故以小功之月数而服齐衰之重服也
齐衰三月
正服
为高祖父母〈𤣥孙女虽适人不降〉
高祖〈父母〉 曽祖〈父母〉 祖〈父母〉 父母 𤣥孙身释曰𤣥孙逮事髙祖父母亦庆幸事也义则至亲世则逺矣故以缌麻之月数而服齐衰之重服也
义服
为继父不同居
继父母〈母之夫也〉 子身〈嫁母之子也〉
释曰谓先同居而后不同居者也先曽同居则有寄育之恩相依之义矣故为继父义服齐衰三月也或虽同居而继父有子已有大功以上亲则亦与不同居例论亦止服不同居之服而已若原不同居则无服
内外服制通释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五 宋 车垓 撰大功九月
正服
为从父兄弟姊妹
伯父 子女
祖 父 已身
叔父 子女
释曰从父兄弟姊妹既亲堂伯叔之子女所谓堂兄弟姊妹也堂兄弟与亲兄弟一间耳既为亲兄弟服期则宜为堂兄弟服大功也
为众孙男女
祖身 子 孙〈女在室者〉
释曰自嫡孙外皆谓之众孙也身既为众子服期故宜为众孙服大功也
降服
为女适人者
父母身 女适人者
释曰女在室父母为正服不杖期既适人则为降服大功也
为伯叔父及兄弟及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伯父 侄
祖 父 已身
叔父 侄〈已上皆为人后〉
释曰已于伯叔父及兄弟及兄弟之子本皆不杖期亲也今彼既出为人后则与已又踈逺矣故为之降服大功也若为亲伯叔父后则不降
为姑姊妹及兄弟之女适人者
长姑 兄弟 侄
祖 父 已身
少姑 姊妹〈已上皆适人者〉
释曰已于在室姑姊妹及兄弟之女本皆不杖期亲也今既适人则为他家妇矣故为之降服大功也
为人后者为伯叔父姑姊妹兄弟及兄弟之子
伯叔父 兄弟 侄
本生祖 本生父 已身〈为人后〉
姑〈在室者〉 姊妹〈在室者〉
释曰已于伯叔父姑姊妹兄弟侄本皆不杖期亲也今已既为人后则以所后之宗为重矣故于此数亲皆降服大功也
女适人者为伯叔父姑姊妹及兄弟之子
伯叔父 兄弟 侄
祖 父母 女身〈适人者〉
姑〈在室者〉 姊妹〈在室者〉
释曰女在室于伯叔父姑姊妹兄弟侄本皆不杖期亲也既已适人则所重在夫家矣故于此数亲皆降服大功也
女适人者为嫁母出母
母〈嫁母出母〉 女身〈适人者〉
释曰嫁女于母本降服不杖期母或为父弃出或父卒再嫁则又降为大功也
嫁母出母为女适人者
母身〈嫁母出母〉 女〈适人者〉
释曰母为嫁女服大功正也母虽为父弃出及父卒再嫁服亦同也或曰嫁女于嫁母出母服有降而嫁母出母于嫁女则无所降者何也葢女为母服由父而推母被出再嫁则非父之妻而失母之道矣故先王特降其服若母之于女则义无所从杀也故不降
义服
为众子妇
甲〈长子妻为嫡孙〉
舅姑身 乙〈馀皆众子妇〉
丙
释曰自嫡子妇外皆众子妇也舅姑为嫡妇不杖期故为众妇服大功也〈周制庶妇小功唐贞观十四年侍中魏徵奏众子妇旧服小功今请与凡弟子妇同为大功宋朝因之〉
为兄弟子之妇
兄 侄妇
父 已身
弟 侄妇
释曰已为兄弟之子服不杖期矣则为其妻宜服大功也
为夫祖父母
夫祖父母 夫父母 妻身
释曰孙于祖父母正服齐衰不杖期而其妻则止服大功也葢孙于祖父母亲也其妻于夫之祖父母则义也故服不从于夫若夫以嫡孙承祖父母重而其妻亦从服者此则重嫡孙故也
为夫伯叔父母
夫伯父母
夫祖 夫父母 妻身
夫叔父母
释曰夫为伯叔父母服不杖期矣则妻宜为之服大功也
为夫兄弟之子妇
夫兄 子妇
夫父 妻身
夫弟 子妇
释曰妇人既为夫兄弟之子服不杖期矣则宜为其妻服大功也此则俗所谓伯叔母为侄妇服也
夫为人后其妻为本生舅姑
夫本生父母 夫为人后 妻身释曰夫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矣则其妻为本身舅姑宜又降为大功也
为人后及女适人者为伯叔母
伯母
祖 父母 已身〈为人后者女适人者〉
叔母
释曰已于伯叔母本不杖期亲也今已既为人后既已适人则为伯叔母降服大功也
为夫兄弟之子为人后及女适人者
夫兄弟 子女〈为人后适人者〉
夫父 妻身
夫兄弟 子女〈为人后适人者〉
释曰伯叔母于夫之兄弟之子女本不杖期亲也今彼既为人后既已适人则伯叔母为之降服大功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六 宋 车垓 撰小功五月
正服
为从祖祖父从祖祖姑
从祖祖父〈祖兄弟也〉
曽祖 祖 父 已身〈侄孙也〉
从祖祖姑〈祖姊妹也〉
释曰此即侄孙为伯祖叔祖姑婆服也葢伯祖叔祖姑婆为侄孙服小功故侄孙为之亦小功也
为兄弟之孙
兄 子 孙〈曰侄孙男女〉
父 已身
弟 子 孙〈曰侄孙男女〉
释曰此即伯祖叔祖为侄孙服也葢侄孙为伯祖叔祖服小功故伯祖叔祖为侄孙亦小功也
为从祖父从祖姑
伯祖 从祖父〈父从兄弟也〉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姑〈父从姊妹也〉
释曰此堂侄为堂伯叔姑服也葢堂伯叔姑为堂侄服小功故堂侄为之服亦小功也
为从父兄弟之子
伯父 从兄 子
祖 父 已身
叔父 从弟 子
释曰说义与前同此即堂伯叔为堂侄报服小功也
为从祖兄弟姊妹
伯父 从祖伯父 从祖兄弟
曽祖 祖 父
叔父 从祖叔父 从祖姊妹
释曰此所谓再从兄弟姊妹与已同曽祖者也已为同祖之兄弟姊妹大功矣则为同曽祖之兄弟姊妹宜服小功也
为外祖父母及舅从母
舅〈母兄弟也〉
外祖父母 母 甥身
从母〈母姊妹也〉
释曰此即母之父母兄弟姊妹也先王制服以本宗为重故于父之父母兄弟姊妹皆不杖期而于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则皆服小功也
为甥
姊 子〈曰甥〉
父 舅身
妹 子〈曰甥〉
释曰甥为舅服小功故舅为甥亦小功也
女为姊妹之子
姊 子〈曰甥〉
父 女身
妹 子〈曰甥〉
释曰亲与前同此即母姨为甥服也甥为姨服小功故姨为甥亦小功也
为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
甲父〈母见嫁之夫〉 子女〈母先嫁所生者〉
母
乙父〈母再嫁之夫〉 子女〈母再嫁所生者〉
释曰母先嫁所生之子女与再嫁所生之子女两家相谓为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也以同母言若为重以异父言则为轻制礼者酌轻重之宜而定为小功之服当矣若公叔木之大功狄仪之齐衰岂不失之过乎〈木音庶出檀弓〉
降服
为孙为人后者
已身 子 孙〈为人后〉
释曰祖为孙正服大功孙既为人后则宜服小功也
为孙女适人者
已身 子 孙女〈适人者〉
释曰孙女既适人则降为小功也
为从父兄弟之为人后者
伯父 从父兄弟〈为人后〉
祖 父 已身
叔父 从父兄弟〈为人后〉
释曰从父兄弟者谓亲伯叔之子即堂兄弟也已于亲兄弟为人后者既降服大功则于堂兄弟之为人后者宜降服小功也
为从父姊妹适人者
伯父 从父姊妹〈适人者〉
祖 父
叔父 从父姊妹〈适人者〉
释曰从父姊妹谓亲伯叔之女堂姊妹也已于亲姊妹之适人者已降服大功则于堂姊妹之适人者宜降服小功也
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姊妹
伯父 从父兄弟
本生祖 本生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父 从父姊妹
释曰为人后与女适人其义同也故已于从父兄弟姊妹本服大功今已既为人后则为之降服小功也
女适人者为从父兄弟姊妹
伯父 从父兄弟
祖 父 已身〈女适人者〉
叔父 从父姊妹
释曰说与前同已在室于堂兄弟姊妹本服大功今已既适人则为降服小功也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侄之适人者
长姑 姊 侄
本生祖 本生父 已身〈为人后者〉
少姑 妹 侄〈以上皆适人者〉
释曰已于姑姊妹侄本不杖期亲也已既为人后而姑姊妹侄又适人则为降服小功也
女适人者为伯叔父兄弟侄之为人后者
伯父 兄 侄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父 弟 侄〈以上皆为人后〉
释曰女人于亲伯叔兄弟侄本不杖期服也今已既适人若伯若叔若兄若弟若侄又为人后则皆为降服小功也
义服
为从祖祖母
从祖祖母
曽祖 祖 父 已身
从祖祖母
释曰从祖祖母乃祖之兄弟之妻即俗呼为伯祖母叔祖母者是也已为伯祖父叔祖父正服小功故为伯祖母叔祖母亦义服小功也
为夫兄弟之孙
夫兄 子 孙
夫父 妻身
夫弟 子 孙
释曰此伯叔祖母为侄孙服也伯叔祖为侄孙正服小功故伯叔祖母亦为之义服小功也
为从祖母
伯祖 从祖母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母
释曰从祖母者即父之堂兄弟之妻俗亦呼为伯母叔母者也堂侄为堂伯叔正服小功故为堂伯母堂叔母亦义服小功也
为夫从父兄弟之子
夫伯 夫从兄 子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 夫从弟 子
释曰此即夫之堂侄也葢堂伯叔母为夫堂侄报服小功也
为夫之姑姊妹
夫长姑 夫姊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少姑 夫妹
释曰妇人于夫之姑姊妹不问在室与适人皆为义服小功也葢妇人于夫之姑姊妹本无情分但以义而服小功之服可谓适轻重之宜矣故虽适人不降葢亦引而进之之义也
女为兄弟侄之妻
兄之妻 侄妇
父母 女身
弟之妻 侄妇
释曰女于亲兄弟侄之妻所谓兄嫂弟妇及侄妇者也为之义服小功即兄弟侄之妻与夫之姑姊妹相为服也已虽适人亦不降
为娣姒妇〈或云妯娌〉
长子妇
父母
夫子妇
释曰娣姒者兄弟之妻相呼之名也长妇呼稚妇为娣稚妇呼长妇为姒葢以自身之长少为名不问夫之长幼也是皆以义而相聚故皆以小功相为服也
为兄弟之妻
兄妻
父 已身
弟妇
释曰兄弟之妻所谓兄嫂弟妇也为之义服小功葢叔为嫂服伯为弟妇服也嫂叔相服说见下文
为夫之兄弟
夫兄
夫父母 妻身
夫弟
释曰妻称夫之兄曰伯称夫之弟曰叔皆为义服小功也通典云嫂叔服议周制嫂叔不相为服夫之兄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谨乎〈道犹行也言妇人之性无常故嫁于父行则为母行嫁于子行则为妇行弟妻卑逺之故谓之妇兄嫂尊严之故谓之嫂亦可谓之母乎者言不可也嫂尊行也尊之之称也是谓男女之礼制尔若以母妇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舅子之服服已是乱昭穆之序也父母兄弟夫妇之理人伦之大也同姓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㑹名者而男女有别是也〉无服而为位者惟嫂叔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虽无服犹吊服加麻袒免为哭位也正言叔尊嫂也兄妐于弟之妻则不能妐之容切夫之兄也〉魏晋而降议论异同魏太尉蒋济引小功章娣姒妇此三字嫂叔之父也晋成粲曰嫂叔应有服作传者旷曰无服蒋济引娣姒妇证非其义论云为夫兄弟妻妇降一等则服夫之兄弟固已明矣尊卑相侔服则亦服由此论之嫂叔大功又得而从宋庾蔚之云蒋济成粲蔑弃圣贤经传而苟虚树已说可谓乖于礼矣至唐贞观十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同爨尚有缌麻之恩而嫂叔无服宜集学者详议侍中魏徵等议曰嫂叔之不服盖推而逺之也礼继父同居则为之服未尝同居则不为服从母之夫舅之妻二人不相为服或曰同爨缌然则继父之徒并非骨月服重由乎同爨恩轻在乎异居故知制服虽系于名亦缘恩之厚薄也或有长年之嫂遇孩提之叔劬劳鞠养情在于生同饥共寒契阔偕老譬同居之继父与他人之同爨情义之浅深宁可同日在其生也爱之同于骨肉及其死也则推而逺之寻求本原深所未喻若推而逺之诚为不可生而同居死同行路重其生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文其义安在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则见之必冠孔伋则哭之为位此躬践教义仁深孝友察其所行之旨岂非先觉者欤但于时上无哲王礼非下之所议遂使深情郁乎千载至理藏于万古今属钦明在辰圣人有作立为中制宜服小功交相为报庶合礼情制可开元五年左常侍元行冲议曰嫂叔不服避嫌疑也若引同爨之缌以忘推逺之迹既乖前圣亦谓难从至二十年中书令萧嵩奏依贞观礼为定宋朝因之
为嫡孙妇
已身 子 嫡孙妇
释曰嫡孙承祖重三年者其妻谓之嫡孙妇也祖为众孙妇服缌而为承重嫡孙之妇则义服小功也注云有嫡妇则无嫡孙妇者谓已立嫡孙其子妇尚存则不立嫡孙之妇也若嫡子嫡妇俱亡则立嫡孙妇也曾𤣥孙与曽髙祖承重其妻亦依嫡孙妇之服也
庶子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舅
外祖父母 嫡母 已身〈妾婢之子〉
从母
释曰此即外孙为外祖父母甥为舅为姨之服也为人子者于外祖父母及母舅母姨皆小功五月服虽庶子亦同者葢亦引而进之之义也嫡母死则不服
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舅
外祖父母 继母 已身〈出母之子〉
从母
释曰母被出或母亡而父别娶是为继母则已以继母为母矣故亦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服外家服与前同也
为庶母慈已者
甲妾〈无子〉
乙妾〈有子曰庶母父命养正室之子〉
母 已身
丙妾〈有子曰庶母非父命而自乳养丁妾之子为子〉丁妾〈生子而亡〉
释曰妾子呼其生母为庶母众子呼父有子之妾亦曰庶母众子为庶母本服缌麻庶母或乳养已则为加服小功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七 宋 车垓 撰缌麻三月
正服
为族曽祖父族曽祖姑
族曽祖父
高祖 曽祖 父 已身
族曽祖姑
释曰族曽祖父族曽祖姑者曽祖之亲兄弟姊妹也已为曽祖服齐衰五月矣则宜为曽祖之兄弟姊妹服缌麻三月也
为兄弟之曽孙
兄 子 孙 曽孙
父 已身
弟 子 孙 曽孙
释曰兄弟之曽孙侄孙之子也已为侄孙小功矣则宜为侄孙之子缌麻也
为族祖父族祖姑
族曽祖父 族祖父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已身
族曽祖父 族祖姑
释曰族祖父族祖姑者祖之堂兄弟姊妹也已为祖之亲兄弟姊妹小功矣则宜为祖之堂兄弟姊妹缌麻也
为从父兄弟之孙
伯父 从父兄 子 孙
祖 父 已身
叔父 从父弟 子 孙
释曰从父昆弟之孙即堂兄弟之孙也已为堂兄弟之子小功矣则宜为其孙缌麻也
为族父族姑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父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已身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姑
释曰族父族姑者吾父之再从兄弟姊妹吾髙祖之曽孙也故宜无服缌麻
为从祖兄弟之子〈女出嫁则不服族姊妹以下姑及姊妹孙女出嫁并准此〉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 子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弟 子
释曰从祖兄弟之子者即已再从兄弟之子父堂兄弟之孙也已为再从兄弟小功矣则宜为其子缌麻也若其女已出嫁则无服
为族兄弟姊妹〈姊妹谓在室者〉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父 族兄弟
高祖 曽祖 祖父 父 已身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父 族姊妹
释曰族兄弟姊妹者已之三从兄弟姊妹与已同高祖者也故亦宜为服缌麻
为曽孙𤣥孙
己身 子 孙 曽孙 元孙释曰曽祖父母为曽孙服缌麻三月而高祖父母为𤣥孙亦同若曽𤣥孙之当承重者则服不杖期
为外孙
外祖身 女 外孙
释曰外孙者女所生之子也外孙为外祖服小功而外祖为外孙止服缌麻也夫外孙为外祖服小功者由母而推之也故重而外祖为外孙服缌麻者由女而推之也故轻
为从母兄弟姊妹
从母〈母姊〉 子〈曰两姨兄弟〉
外祖父母 母 已身
从母〈母妹〉 子〈曰两姨兄弟〉
释曰即俗所谓两姨兄弟姊妹者也已为姨服小功矣则宜为其子服缌麻也
为外兄弟
长姑 姑之子〈外兄弟也〉
祖 父 已身
少姑 姑之女〈外姊妹也〉
释曰已于姑之子女所谓外兄弟姊妹者也已为其母服大功而为其子则服缌麻也夫为出嫁姑服大功者由吾父之同气也故重于姑之子女服缌麻者由其父之异姓也故轻
为内兄弟
舅 舅之子〈内兄弟也〉
外祖父母 母 已身
舅 舅之女〈内姊妹也〉
释曰已于舅之子女所谓内兄弟姊妹者也已为舅服小功矣则宜为其子服缌麻也夫内兄弟与外兄弟皆服缌麻者亲同服亦同也然姑则父之姊妹也舅则母之兄弟也其亲亦同而服乃不同者何也葢姑之服由父之同气推之也故重舅之服由母之异姓推之也故轻
降服
为从祖祖父从祖父之为人后者
从祖祖父 从祖伯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
从祖祖父 从祖叔父〈已上并为人后〉
释曰从祖祖父者祖之兄弟已之伯祖叔祖也从祖父者父之堂兄弟已之堂伯堂叔也正服本皆小功之亲今彼既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祖祖姑从祖姑之适人者
从祖祖姑 从祖姑
曽祖 祖 父 已身
从祖祖姑 从祖姑〈已上并适人者〉
释曰从祖祖姑者祖之姊妹已之姑婆也从祖姑者父之堂姊妹已之堂姑也在室本皆小功之亲既已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祖父从祖祖姑
从祖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从祖祖姑
释曰祖之兄弟姊妹已之从祖祖父从祖祖姑即俗呼为伯祖父叔祖父姑婆者是也正服皆小功亲今己既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祖父从祖祖姑
从祖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从祖祖姑
释曰说义与前同己在室则皆为小功服今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父从祖姑
伯祖 从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祖 从祖姑
释曰从祖父者父之堂兄弟已之堂伯叔也从祖姑者父之堂姊妹已之堂姑也侄于此者本皆小功之亲今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父从祖姑
伯祖 从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女适人者〉
叔祖 从祖姑
释曰说义与前同侄于堂伯叔堂姑本皆小功之亲今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祖兄弟之为人后者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为人后〉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弟〈为人后〉
释曰从祖兄弟者即已之再从兄弟也正服本小功之亲今彼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祖姊妹适人者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姊〈适人者〉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妹〈适人者〉
释曰从祖姊妹即已之再从姊妹葢与已同曽祖者也在室则皆为小功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兄弟姊妹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弟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姊妹
释曰从祖兄弟姊妹亦已之再从兄弟姊妹与己同曽祖者也正服本皆小功之亲今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兄弟姊妹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弟
曽祖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姊妹
释曰说义与前同已于再从兄弟姊妹亦皆小功之亲今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父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伯 从父兄 子〈为人后者〉
祖 父 已身
叔 从父弟 子〈为人后者〉
释曰从父兄弟之子者即堂兄弟之子已之堂侄也正服乃小功之亲侄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父兄弟之女适人者
伯 从父兄 女〈适人者〉
祖 父 已身
叔 从父弟 女〈适人者〉
释曰从父兄弟之女者即堂兄弟之女已之堂侄女也在室则为小功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子
伯 从父兄 子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 从父弟 子
释曰从父兄弟之子已之堂侄与已同祖者也正服本小功亲今既出为人后则为之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父兄弟之子
伯 从父兄 子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 从父弟 子
释曰说义与前同已在室则为小功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兄弟之孙为人后者
兄 子 孙〈为人后者〉
父 已身
弟 子 孙〈为人后者〉
释曰兄弟之孙者即已之亲侄孙也伯叔祖父为侄孙本小功之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
兄 子 孙女〈适人者〉
父 已身
弟 子 孙女〈适人者〉
释曰兄弟之孙女者亦已之亲侄女孙也伯叔祖父子侄女孙本小功服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兄弟之孙
兄 子 孙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弟 子 孙
释曰既义与前同此即伯叔祖父出为人后为亲侄孙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兄弟之孙
兄 子 孙
父 已身〈适人者〉
弟 子 孙
释曰姑婆于亲侄孙本小功服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父姊妹之适人者
伯 从父姊〈适人者〉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 从父妹〈适人者〉
释曰从父姊妹者谓亲伯叔之女子堂姊妹也已出为人后于从父姊妹在室者降服小功今彼又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父兄弟之为人后者
伯 从父兄〈为人后者〉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 从父弟〈为人后者〉
释曰从父兄弟者即亲伯叔之子堂兄弟也今既适人而其兄弟又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正 一子〈亡〉
祖 父
庶 甲子〈承父后重者〉
释曰士之庶子为其所生母本服齐衰三年已既为父后承嫡矣则为其母降服缌麻而于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则不服也〈言承祖之体主四时祭祀不敢以卑者之服为尊者之祭也〉
为甥为人后甥女适人者
舅身
外祖父母 母 甥〈男为人后女适人者〉
从母身
释曰姊妹所生之子皆吾外甥男女也正服乃小功亲今甥既出为人后甥女又适人舅与从母当为降服缌麻也
甥为人后甥女适人者为本身外祖父母及舅从母
舅
外祖父母 母〈生身者〉 甥身〈男为人后女适人者〉
从母
释曰人子于母之父母兄弟姊妹本小功服今男既为人后女既适人则为之降服缌麻也然为人后者于所后家之外祖父母兄弟姊妹却当为服小功
为同母异父兄弟为人后姊妹适人者
甲父〈母先嫁之夫〉 子女身〈母先嫁所生者〉
母
乙父〈母再嫁之夫〉 子女身〈母再嫁所生者为人后适人者〉释曰同母异父兄弟姊妹者说义详见小功条下正服乃小功亲今兄弟既出为人后而姊妹又适人则皆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女适人者为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甲父〈母先嫁之夫〉 子女身〈母先嫁所生者〉
母
乙父〈母再嫁之夫〉 子女身〈母再嫁所生者为人后适人者〉释曰既义与前同已既出为人后而姊妹又适人则皆为降服缌麻也
义服
为族曽祖母
族曽祖母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已身
族曽祖母
释曰族曽祖母者吾曽祖兄弟之妻俗呼为太伯祖母太叔祖母者也曽侄孙为之义服缌麻
为夫兄弟之曽孙
夫兄 子 孙 曽孙
夫父母 妻身
夫弟 子 孙 曽孙
释曰即所谓太伯祖母太叔祖母为曽侄孙报服缌麻也
为族祖母
族曽祖父 族祖母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己身
族曽祖父 族祖母
释曰族祖母者即祖之从父兄弟之妻所谓亲堂伯祖母叔祖母也已以堂侄孙为之义服缌麻三月
为夫从父兄弟之孙
夫伯父 夫从兄 子 孙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父 夫从弟 子 孙
释曰即前条所谓亲堂伯祖母叔祖母为堂侄孙报服缌麻也
为族母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伯母
高祖 曽祖 祖 父 已身
族曽祖父 族祖父 族叔母
释曰族母者即父再从兄弟之妻葢已以族侄为族伯母族叔母义服缌麻也
为夫从祖兄弟之子
夫伯祖 从伯父 从祖兄 子〈曰再从侄〉
夫曽祖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祖 从叔父 从祖弟 子〈曰再从侄〉
释曰此即前条所谓族伯母族叔母为夫再从侄报服缌麻
为众孙妇
孙妇〈众〉
祖身 子 孙妇〈众〉
孙妇〈众〉
释曰除嫡孙妇外馀皆为众孙妇葢祖父母为嫡孙妇服小功则宜为众孙妇服缌麻也
为庶母
甲妾〈曰庶母〉 子
父正室 子身
乙妾〈曰庶母〉 子
释曰子谓父生子之妾为庶母子于庶母本无情分然庶母而生子则父之所爱也爱父之所爱孝也故众子宜为庶母服缌麻
为乳母
乳母 子身
释曰乳母者谓乳养己者也乳母虽他人而于己则有乳哺之恩矣故亦为之义服缌麻也
为婿
外舅姑身 婿
释曰说文云婿者女之夫也妇翁为婿义服缌麻而婿与妇翁服亦同也或谓翁婿相与情分似不薄而服制若是之轻何也葢先王制服唯本宗为重于异姓则轻𦐈之与婿本异姓也况一以妻而亲一以女而亲又其相聚之日少而相违之日多服由是而推宜乎其缌也或者又谓舅甥亦异姓而服则小功何也葢舅之服由母而推甥之服由姊妹而推故其重加于翁婿一等耳
为妻之父母
妻父母 婿身
释曰尔雅云妻之父母曰外舅外姑其婿为之义服缌麻三月也若妻亡别娶亦服若妻之亲母虽改嫁被出亦服详见前条
为夫之曽祖高祖父母
夫高祖〈父母〉 夫曽祖〈父母〉 夫祖〈父母〉夫〈父母〉 己身释曰此曽𤣥孙妇为曽髙祖服缌麻三月也葢曽𤣥孙妇于曽髙祖世已逺情已疏故服止宜于缌耳若其夫承曾髙祖重者其妻亦从服也
为夫之从祖祖父母
夫从祖祖父
夫曽祖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从祖祖母
释曰夫之从祖祖父从祖祖母者即夫之伯叔祖父伯叔祖母也夫为之服小功矣则妻宜为之服缌麻也
为兄弟之孙妇
兄 子 孙妇
父 已身
弟 子 孙妇
释曰兄弟之孙亲侄孙也已为亲侄孙服小功则宜为其妻服缌麻也
为夫兄弟之孙妇
夫兄 子 孙妇
夫妇 妻身
夫弟 子 孙妇
释曰伯叔祖为侄孙妇服缌麻而伯叔祖母亦同服者亲亲之义也
为夫之从祖父母
夫伯祖 夫从祖父母
夫曽祖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祖 夫从祖父母
释曰夫之从祖父母即舅之堂兄弟而已呼为堂伯叔祖堂伯叔祖母者也夫以堂侄而为之服小功故已以堂侄妇而为之服缌麻也
为从父兄弟之子妇
伯 从兄 子妇
祖 父 已身
叔 从弟 子妇
释曰此堂伯叔祖为堂侄妇报服缌麻也
为夫从父兄弟之子妇
夫伯 夫从兄 子妇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 夫从弟 子妇
释曰此堂伯叔祖母为堂侄妇报服缌麻也
为夫从父姊妹
夫伯 夫从姊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 夫从妹
释曰夫之从父姊妹者即夫之堂姊妹也夫为堂姊妹服大功则已以堂嫂而为堂姑义服缌麻虽适人不降也
为夫从父兄弟之妻
夫伯 夫从兄妻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 夫从弟妻
释曰夫从父兄弟之妻即夫堂兄弟之妻而已之堂妯娌也故相为义服缌麻
为人后者为从祖祖母
从祖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
从祖祖母
释曰从祖祖母者谓祖父兄弟之妻而已之伯祖母叔祖母也正服则为小功亲今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祖母
从祖祖母
曽祖 祖 父 女身〈适人者〉
从祖祖母
释曰说义与前同已在室则为之服小功今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夫兄弟之孙为人后者
夫兄 子 孙〈为人后〉
夫父母 妻身
夫弟 子 孙〈为人后〉
释曰妻为夫兄弟之孙者此伯叔祖母为亲侄孙服也本为小功亲今彼既出为人后则又降服缌麻也
为夫兄弟之孙女适人者
夫兄 子 孙女〈适人者〉
夫父母 妻身
夫弟 子 孙女〈适人者〉
释曰伯叔祖母为在室侄孙女本服小功今彼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母
伯祖 从祖母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
叔祖 从祖母
释曰从祖母者即父从父兄弟之妻已俗呼为堂伯祖母堂叔祖母也本小功亲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母
伯祖 从祖母
曽祖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祖 从叔母
释曰说与前同已在室为堂伯母堂叔母义服小功既适人则降服缌麻也
为夫从父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夫伯 夫从兄 子〈为人后〉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 夫从弟 子〈为人后〉
释曰夫从父兄弟之子即夫堂兄弟之子也已以堂伯叔母而为夫堂侄本服小功今既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夫从父兄弟之女适人者
夫伯 夫从兄 女〈适人者〉
夫祖 夫父 妻身
夫叔 夫从弟 女〈适人者〉
释曰说与前同此即堂伯叔母为夫堂侄女服也在室则义服小功今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夫之外祖父母及舅从母
夫舅
夫外祖父母 妻身
夫从母
释曰妇人于夫之外祖父母及舅从母情若疏逺而必为之服者何也葢妇人视姑如母故于姑之父母兄弟姊妹皆不可以恝然忘情者为之义服缌麻葢亦引而进之之义也
为外孙妇
外祖身 女子 外孙妇
释曰外祖为外孙服缌麻矣而为外孙妇亦服缌麻者亦引而进之之义也
女为姊妹之子妇
姊 甥妇
父母 女身
妹 甥妇
释曰此母姨为外甥妇服也姨为外甥服小功矣则宜为其妇服缌麻也
为甥之妇
姊 甥妇
父母 舅身
妹 甥妇
释曰舅为甥报服小功矣则亦宜为甥之妇服缌麻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七
双峰先生内外服制通释余闻其书旧矣今始获一睹其发明朱夫子家礼殆无馀蕴岂曰小补之哉因思丱角时从玉峰先生于上蔡东湖书院引试圣则堂举孟子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章为题先生曰此帝尧命契教天下万世以人道之始也余对曰朱夫子丧礼一书岂非教天下万世以人道之终乎先生喟然曰小子真能以三隅反矣双峰先生玉峰先生之委也宜其熟于礼也乌乎微契不能启之于前微朱夫子不能成之于后微先生通释又不能使人行着而习察也读先生之书者孝弟之心油然如风之于草雷之于蛰岂曰小补之哉时至元后庚辰六月望日东海布衣此山张复谨跋
先君成此书未脱藁而更化及逃窜山谷竟以疾终家塾悉为煨烬时瑢兄弟尚幼若罔闻知洎长有识而手泽无存蚤夜痛心有负先志岁庚午春先师栖筠郑先生亡瑢往吊于先生书房中见内外服制通释一书俨然具在惊喜无地栖筠葢先君之爱友曽传之于是编写成帙众谓是书有补世教瑢不敢私遂锓诸梓与众共之至元后戊寅孟春望日男瑢百拜谨识
是书之出可与文公丧礼相表里而并行也或曰朱子一代道学之宗其肩可比乎曰不然朱子于是书犹君子之射也吾伯父双峰于是书乃养由基之射也学专而精详而明有补家礼之未偹有发前贤之未发非谓学问相高也为之图使人易见为之释使人易知易见易知亲疏隆杀之等人人可得而尽矣必师友讲说云乎有补于治教明矣时至元后戊寅仲夏中浣从子惟贤百拜谨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