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内外服制通释 卷三 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三    宋 车垓 撰
  五服图说
  斩衰三年
  正服
  子为父
  
  释曰白虎通云父矩也以矩度教子也又为考成也言成徳也又云父者覆也谓如天之覆于下也万物本乎天而生于地男女本乎父而生于母故天高而地下父尊而母卑是以尊父如天也故子为父服斩衰三年为母则齐衰也
  加服
  嫡孙父卒为祖谓若曾髙祖承重者也
  父之长子祖之嫡孙
  祖    父祖之嫡子先祖而亡父之次子祖之众孙
  父之众子
  释曰广雅云孙顺也顺于祖也许慎云从子从系系续也言顺续先祖之后也嫡孙为祖者若有嫡子则无嫡孙谓如父生三子其长子为祖之长孙父既先祖而亡则长孙为嫡孙承祖重则服斩衰三年而众孙则服期而已或父在而祖亡则长孙与众孙同故曰有嫡子无嫡孙也
  父为长子谓嫡子当为后者也
  嫡长子
  承祖父后者    乙次子
  众子
  释曰广雅云子孜也以孝事父常孜孜也父者子之天高尊义重莫如父母昊天罔极之恩故子为父服三年之重服而父为长子亦服三年之重服者葢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将代已为宗庙主非众子比也若众子为父则不得为长子三年不承宗也先祖正体者嫡嫡相承也正为体在长子之正传正于髙祖体重其正服故三年
  义服
  妇为舅
  夫之父     妇身
  释曰说文云妇服也从女从帚持帚洒扫也白虎通云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于舅姑者也舅者旧也旧老人之称也尊如父而非父者舅也夫既为父服斩衰三年故妇亦从夫服斩衰三年也若夫为高曽祖后者其妻从服亦如之谓嫡孙承祖重或曽𤣥嫡孙承曽髙祖重服斩衰三年者其妻亦从服斩衰三年也周及唐齐衰期宋干徳三年十一月敕改服斩衰三年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
  祖所后祖也  父所后父也无子立兄弟之子以为后为人后者身
  释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为所后父服斩衰三年或为所后祖承重亦如之而为本生父则降服不杖期而已若夫为人后妻则从夫服其服也
  妻为夫
  夫       妻身
  释曰白虎通云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妻者齐也礼云夫者妻之天也饮食存亡贵贱听于夫命夫至尊也故妻为夫义服斩衰三年也马融曰妇人天夫故曰至尊
  妾为夫君
  夫君      妾身有子者也
  释曰妾接也接奉夫君如妻之体也古者立昏契为妾者妾与婢同元有顾契主人通幸为妾不通幸为婢又名例敕云五品以上妾得用子䕃又户令妻犯七出内恶疾而夫不忍离弃者明听娶妾昏如妻礼故今俗呼为小妻也妾谓夫为君者君至尊也妻为夫且斩衰则妾为夫君安得而不斩衰乎
  齐衰三年
  正服
  子为母
  母      子身长子众子养子皆同
  释曰广雅云母牧也牧养也言养育子也又为妣嫓也嫓匹于夫也礼云生曰母死曰妣论语云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懐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律云父母之丧终身忧戚三年从吉自为达礼也庶子为嫡母庶子为其母亦同而为父后则降为缌也
  加服
  嫡孙父卒为祖母
  
  祖母祖父先亡  母父先亡  乙
  
  释曰义与嫡孙为祖同但为祖母则服齐衰三年若祖在则止服杖期耳
  母为长子当为后者也
  嫡长子
  母       乙次皆众子
  
  释曰父为长子服斩衰三年者则母亦为之服齐衰三年也
  义服
  妇为姑
  夫之母     妇身
  释曰白虎通云姑者故也故老人之称也亲如母而非母者姑也妇视姑如母故为姑服齐衰三年而为本生母则降服不杖期而已或夫为祖后及曽髙祖后服重服服者其妇从服亦如之
  为人后者为所后母
  祖所后祖也  母所后母也  为人后者身释曰为人后者既为所后父服斩衰三年则为所后母服齐衰三年也若为所后祖承重亦如之
  为继母
  正母父先娶生已者也
  父       子身
  继母父后娶者也
  释曰正母死或被出而父别娶者谓之继母继母者继吾亲母之体也故子亦为之义服齐衰三年也
  为慈母
  庶母父妾生已而亡
  嫡母父正室     子身
  慈母父妾养已者
  释曰庶母早死父命他妾无子者养已是为慈母慈养义重比同亲母故子亦为义服齐衰三年也若嫡母在则降
  为养母
  养母      子身
  释曰养母者谓养育同宗之子及异姓三岁以下遗弃之子者也子得其收养以至长大恩义非轻比同亲母故亦宜为义服齐衰三年也
  继母为长子
  正母父先娶生已者
  父       长子
  继母身父后娶者
  释曰继母者继吾母之体也子为继母义服齐衰三年则继母之于长子亦犹亲母之于长子也故合为义服齐衰三年
  妾为君之长子
  夫君       嫡长子
  女君       次子
  妾身     庶子
  释曰生子之妾谓主人曰夫君谓主母曰女君君之长子乃为后承重者也父母尚为之服重服三年其妾亦合从服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