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乞罢详定役法状
作者:苏轼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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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祐元年七月二日,朝奉郎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右臣先曾奏论衙前一役,只当招募,不当定差,执政不以为然。臣等奏乞罢免臣详定役法,奉圣旨不许。经今月馀,前所论奏,并不蒙施行,而臣愚蠢,终执所见。近又窃见吏部尚书孙永奏,驳臣所论。盖是臣愚暗无状,上与执政不同,下与本局异议,若不罢免,即执政所欲立法无缘得成。况今来季限已满,诸路立法文字节次到局,全藉通晓协同之人共力裁定。如臣乖异,必害成法,乞早赐指挥罢免。所有臣固违圣旨之罪,亦乞施行。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