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报记辑书
作者:佐佐木宪德 


    卷一

    一、晋居士周闵

      晋周闵,江南人也,晋护军将军,世奉法。苏峻之乱,都邑人士皆东西灭迁,闵家有《大品》,以半幅八丈素,反复书之;又有馀经数囊,《大品》亦杂在其中。既当避难,行不能得尽持去,尤惜《大品》,不知在何囊中?仓促应去,不展寻搜,徘徊叹吒!不觉《大品》忽自出外,闵惊喜持去,周氏遂世宝之。今云:“尚在。”一说云:“周嵩妇胡毋氏,有素书《大品》,素广五寸,而《大品》一部尽在焉。”

    《三宝感应录》卷中


    二、晋王范妾

      晋富阳县令王范妾桃英,殊有姿色,遂与阁下丁丰、史华期二人奸通。范当出行不还,帐内督孙元弼,闻丁丰户中,有环佩声,觇视,见桃英与同被而卧,元弼扣户叱之,桃英即起,揽裙、理发,蹑履还内;元弼又见华期,带佩桃英麝香。二人惧元弼告之,乃共谤元弼与桃英有私,范不辩察,遂杀元弼;有陈超者,当时在座,劝成元弼罪。

    后范代还,超亦出都看范,行至赤亭山下,值雷雨,日暮,忽然有人,扶超腋,迳曳将去,入荒泽中,雷光照见一鬼,面甚青黑,眼无睛子曰: “吾孙元弼也,诉怨皇天,早见申理,连时候汝,乃今相遇!”超叩头流血。鬼曰:“王范既为事主,当先杀之,贾景伯、孙文度在泰山玄堂下,共定死生名录,桃英魂魄,亦取在女青亭。”至天明,失鬼所在。

    超至杨都诣范,未敢谢之,便见鬼从外来,迳入范帐;至夜,范始眠,忽然大魇,连呼不醒,家人牵青牛临范上,并加桃人左索。向明,小苏,十数日而死,妾亦暴亡。超乃逃走长干寺,易姓名为何规。后五年二月三日,临水酒酣,超云: “今当不复畏此鬼也!”低头便见鬼影,已在水中,以手搏超鼻,血大出,可一升许,数日而死。

    《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九


    三、宋沙门僧规

      宋沙门僧规者,武当寺僧也,时京兆张瑜于此县,常请僧规在家供养。永初元年十二月五日,无疴,忽暴死,二日而苏愈,自说云:五日,夜二更中,闻门弄间,晓晓有声,须臾,见有五人,秉炬火、执信幡,径来入屋,叱喝僧规,规因顿卧恍然,五人便以赤绳缚将去。

    行至一山,都无草木,土色坚黑,有类石铁,山侧左右,白骨填积;山数十里至三岐路,有一人,甚长壮,被铠执杖,问曰: “五人有几人来?”答:“止一人耳!”五人又将规入一道中,俄至一城外,有屋数十,筑壤为之,屋前有立木,长十馀丈,上有铁梁,形如楔槔,左右有篑贮土,土有品数,或有十斛,形亦如五升大者。有一人,衣帻并赤,语规曰:“汝生世时,有何罪福?依实说之,勿妄言也。”规惶怖未答,赤衣人如局吏云:“可开簿,检其罪福也。”有顷,吏至长木下,提一篑土,悬铁梁上称之,如觉低昂,吏谓规曰:“此称,量罪福之秤也。汝福少罪多,应先受罚。”

    俄有一人,衣冠长者,谓规曰:“汝沙门也,何不念佛?我闻悔过,可度八难。”规于是一心称佛,衣冠人谓吏曰:“可更为此人称之,既是佛弟子,幸可度脱。”吏乃复上篑称之,秤乃正平。既而将规至监官前辩之,监官执笔观簿,迟疑久之。

    又有一人,朱衣玄冠,㐽印绶、执玉版,来曰:“算簿上,未有此人名也。”监官愕然,命左右收录云。须臾,见反缚向五人来,监官曰:“杀鬼!何以滥将人来?”乃鞭之。

    少顷,有使者,称:“天帝唤道人来!”既至帝宫,经见践历,略皆金宝,精光晃昱,不得凝视;帝左右朱衣宝冠,饰以华珍。帝曰: “汝是沙门,何不勤业,而为小鬼横收捕也?”规稽首诸佛,祈思请福。帝曰:“汝命未尽,今当还生,宜勤精进,勿屡游白衣家,杀鬼取人,亦多枉滥,如汝比也。”规曰:“横滥之厄,当以何方而济免之?”帝曰:“广设福业,最为善也!若不办尔,可作八关斋,生免横祸、死离地狱,亦其次也。”语毕,遣规去。

    行还未久,见一精舍,大有沙门,见武当寺主白法师、弟子慧进,皆在焉,居宇宏整,资待自然,规请欲居之,有一沙门曰: “此是福地,非君所得处也。”使者,将规还至瑜家而去。   

    《法苑珠林》卷八十三


    四、宋司农何澹之  

      何澹之,东海人,宋大司农,不信经法,多行残害。永初中得病,见一鬼,形甚长壮,牛头人身,手执铁叉,昼夜守之,忧怖屏营,使道家作章符印箓,备诸禳解,而犹见如故。相识沙门慧义,闻其病,往候之,澹为说所见,慧义曰: “此是牛头阿旁也,罪福不昧,唯人所招;君能转心向法,则此鬼自消。”澹之迷狠不革,顷之遂死。  

    《法苑珠林》卷八十三


    五、宋司马文宣

      何澹之,东海人,宋大司农,不信经法,多行残害。永初中得病,见一鬼,形甚长壮,牛头人身,手执铁叉,昼夜守之,忧怖屏营,使道家作章符印箓,备诸禳解,而犹见如故。相识沙门慧义,闻其病,往候之,澹为说所见,慧义曰: “此是牛头阿旁也,罪福不昧,唯人所招;君能转心向法,则此鬼自消。”澹之迷狠不革,顷之遂死。  

    《法苑珠林》卷六《太平广记》三百二十五


    六、宋王胡

      宋王胡者,长安人也,叔死数载,元嘉二十三年,忽见形,还家责胡。以修谨有缺,家事不理,罚胡五杖;傍人及邻里,并闻其语及杖声,又见杖瘢迹,而不睹其形,唯胡犹得亲接。

    叔谓胡曰:“吾不应死,神道须吾,算诸鬼箓,今大从吏兵,恐惊损墟里,故不将进耳!”胡亦大见众鬼,纷闹若村外。俄然,叔辞去曰: “吾来年七月七日,当复暂还,欲将汝行,游历幽途,使知罪福之报也。不须费设,若意不已,止可茶来耳。”

    至期果还,语胡家人云:“吾今将胡游观毕,当使还,不足忧也。”胡即顿卧床上,泯然如尽。叔于是将胡,遍观群山,备睹鬼怪,末至嵩高山,诸鬼遇胡,并有馔设,馀品味不异世中,唯姜甚脆美,胡欲怀将还,左右人笑胡云: “止可此食,不得将还也!”胡末见一处,屋宇华旷,帐筵精整,有二少僧居焉,胡造之,二僧为设杂果、槟榔等。

    胡游历久之,备见罪福、苦乐之报,乃辞归,叔谓胡曰:“汝既已知善之可修,何宜在家?白足阿练,戒行精高,可师事也。 ”长安道人足白,故时人谓为“白足阿练”也,甚为魏虏所敬,虏主事为师。胡即奉此训,遂见嵩山上年少僧者游学众中,忽见二僧,胡大惊,与叙乖阔,问何时来此?二僧答云: “贫道本住此寺,往日不忆与君相识。”胡复说嵩高之遇,此僧云:“君谬耳,岂有此耶?”至明日,二僧无何而去。胡乃具告诸沙门,叙说往日嵩山所见,众咸惊怪,即追求二僧,不知所在,乃悟其神人焉。(元嘉末,有长安僧释昙爽来游江南,具说如此也。)  

    《法苑珠林》卷六《太平广记》三百二十二


    七、宋李旦       宋李旦,字世则,广陵人也,以孝谨质素,著称乡里。元嘉三年正月十四日暴死,心下不冷,七日而苏,含以饮粥,宿昔复常,云:有一人持信幡,来至床头,称府君教唤,旦便随去。直北向行,道甚平净,既至城阁,高丽似今宫阙,遣传教慰劳,问呼:“旦可前至大厅事。”上见有三十人,单衣青帻,列坐森然,一人东坐,披袍隐机,左右侍卫,可有百馀,视旦而语坐人云:“当示以诸狱,令世知也。”旦闻言已,举头四视,都失向处,乃是地狱中,见群罪人,受诸苦报,呻吟号呼,不可忍视,寻有传教称府君言:“君可还去,当更相迎。”因此而还。

    至六年正月复死,七日又活,述所见事,较略如先;或有罪囚,寄语报家,道:“生时犯罪,使为作福。”称说姓字,亲识乡伍,旦依言寻求,皆得之。又云: “甲申年,当行疾疠,杀诸恶人;佛家弟子,作八关斋戒,修善行,可得免也。”旦本作道家祭酒,即欲弃箓本法,道民諌制,故遂两事,而常劝化作八关斋。  

    《法苑珠林》卷六《太平广记》三百八十二


    八、宋郑鲜之

      宋尚书仆射荥阳郑鲜之,元嘉四年,从大驾巡京至都,夕暴亡,乃灵语着人曰:“吾寿命久尽,早应过世,赖比岁来,敬信佛法,放生布施,以此功德,延驻数年耳!夫幽显报应,有若影响,宜放落俗务,崇心大教! ”于时胜贵,多皆闻云。

    《法苑珠林》卷六   


    九、隋宝室寺法藏

      隋鄜州宝室寺沙明法藏,戒行清淳,为性质直;隋开皇十三年,于洛交县韦川城造寺一所,佛殿精妙,僧房华丽,灵像幡华,并皆修满。

    至大业五年,奉敕融并寺塔送州大寺,有破坏者,藏师并更修补,造堂安置,兼造一切经,已写八百卷,恐本州无好手、纸笔,故就京城旧月爱寺写。

    至武德二年闰二月,内身患,二十馀日,乃见一人,身着青衣好服,在高阁上,手把经卷,告法藏云:“汝立身以来,虽大造功德,悉皆精妙,唯有少分互用三宝物,得罪无量。我今把者,即是《金刚般若》,汝能自造一卷,令汝所用三宝之物,得罪悉灭。 ”藏师于时,应声即答言:“造!”藏师虽写馀经,未写《金刚般若》;但愿病瘥,不敢违命,既能觉悟,弟子更无馀物,唯有三衣瓶钵、偏袒祗支等,皆悉舍付大德及诸弟子,并造《般若》,得一百卷。未经三五日,临欲舍命,具见阿弥陀佛来迎,由经威力,得生西方,不入三涂。

    《法苑珠林》卷十八


    十、隋释慧云

      隋东川释慧云,范阳人,十二出家,游听为务。年至十八,乘驴止于叔家,叔睹其驴快,将规害之;适持刀往,见东墙下有黄衣人,扬拳逆叱曰:“此道人,方为通法大士,何忍欲害? ”叔惧告妇,妇曰:“君心无刚,眼华所致耳!”闻已复往,又见西墙下黄衣人云:“勿杀道人,若杀,大祸交及。”叔怖乃止。明旦,辞往姊家,叔又持刀送之,告云曰: “此路幽险故,送师度难。”云在前行,止在深阻,叔在其后,挥刃欲斫,忽见姊夫在傍,遂得免害,云都不知。

    云后学问、名德高远;至开皇年中,领徒五百,来过叔家,叔见当衢阐化,深惭昔衅,乃奉绢十疋,夫妻发露,云始知之,乃为说法,永断毒心。常以此事,每诫门人曰: “吾昔不乘好物,何事累人?”自预学徒,闻皆俭素,大有声誉,不测终年。

    《法苑珠林》卷七十九

    卷二

    十一、隋皇甫兄弟

      隋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四十馀里,有一家姓皇甫,居家兄弟四人,大兄、小弟,并皆勤事生业,仁慈忠孝。其第二弟名迁,交游恶友,不事生活。于后一时,母在堂内,取六十钱,欲令巿买,且置床上,母向舍后,其迁从外来入堂,左右顾视,不见人,便偷钱,将出私用。母还,觅钱不得,不知儿将去,遂勘阖家良贱,并云: “不得!”母恨不清阖家,遂鞭打大小,大小皆怨。

    至后年迁亡,托胎家内母猪腹中,经由三五月,产一猪子,年至两岁;八月社至,须钱,卖远村社家,得钱六百文,社官将去;至于初夜,遂惊觉阖家大小,先以鼻触妇,妇眠梦云: “我是汝夫,为取婆六十钱,枉及阖家,唐受拷楚;令我作猪,今来偿债,将卖与社家,社家缚我欲杀,汝是我妇,何忍不语男女赎我?”妇初一梦,忽寤心惊,仍未信之,复眠,还梦如是。猪复以鼻触妇,妇惊着衣,向堂报姑,姑已起坐,还梦同新妇,儿女亦同梦见。

    一夜装束,令儿及将迁兄,并持钱一千二百文,母报儿云:“社官倘不肯放,求倍与价,恐天明将杀,驰骑急去。”去舍三十馀里,既至彼,不说己亲,恐辱家门,但云: “不须杀,今欲赎猪。”社官不肯:“吾今祭社时至,猪不与君! ”再三殷勤不放,兄儿怕急,恐虑杀之,私凭一有识解信敬人,曾任县令,具述委由实情后,始赎得。

    既得猪已,驱向野田,兄语猪云:“汝审是我弟,汝可急前还家。”儿复语猪:“审是我父,亦宜自前还家。”猪闻此语,驰走在前还舍。后经多时,乡里并知,儿女耻愧;比邻相嫌者,并以猪讥骂。儿女私报猪云: “爷今作业不善,受此猪身,男女出头不得,爷生平之日,每共徐贤者交厚,爷向徐家,儿女送食,往彼供爷。”猪闻此语,沥泪驰走向徐家,徐家离舍四十馀里。至大业十一年内,猪于徐家卒,信知业报不简亲疏,皎若目前,岂不慎欤!(长安弘法寺静琳法师,是迁邻里,亲见其猪,法师传向道说之。)

    《法苑珠林》卷七十四


    十二、隋​​赵文若

    隋大业中,雍州长安县有人姓赵,名文若,死经七日,家人大敛,将欲入棺,乃缩一脚,家人惧怕,不敢入棺,文若得活。

    眷属喜问所由,文若报云:当死之时,见人引向阎罗王所,问文若:“汝生存之时,作何福业?”文若答王:“受持《金刚般若经》。”王叹云:“善哉!此福第一;汝虽福善,且将汝示其受罪之处。”令一人引文若,北行十步,至一墙孔,令文若入孔,隔壁有人引手,从孔中捉文若头引出,极大辛苦,得度墙外,见大地狱,镬汤苦具,罪人受苦,不可具述;乃有众多猪、羊、鸡、鱼、鹅、鸭之属,竞来从文若责命。文若云:“吾不食汝身,何故见逼?”诸畜生等各报云:“汝往日时,某年、某月、某处,食我头脚四肢,节节分张,人各饮啖,何故讳之!”文若见畜引实,不敢拒逆,唯知一心念佛,深悔诸罪,不出馀言,求与诸畜,得活之时,具修福善报谢;诸畜见为修福,一时放却。其引使人过,将文若至王所,说见受罪处讫,王付一碗钉,令文若食之;并用五钉,钉文若头、项,及以手足,然后放过。

    文若得苏,具说此事,然患头痛及以手足;久后修福,痛渐得差。从尔以来,精勤诵持《金刚般若》,不敢遗漏寸阴,但见道俗亲疏,并劝受持《般若》。

    后因使至一驿厅上,暂时偃息,似如欲睡,于时,梦见一青衣妇女,急速而来,请救乞命。文若惊寤,即唤驿长问云:“汝不为吾,欲杀生否? ”驿长答云:“实为公,欲杀一小羊!”文若问云:“其羊,作何色?”答云:“青羖牸羊。”文若报云:“汝急放却,吾与价值,赎取放之。”良由《般若》威力,冥资感应也。

    《法苑珠林》卷九十四


    十三、唐柳俭

    唐邢州司马柳俭,隋大业十年,任岐州岐阳宫监。至义宁元年,为李密来,枉被牵引,在大理寺禁。

    俭常诵《金刚般若经》,下有两纸未遍,于时,不觉眠,梦见一婆罗门僧,报云:“檀越,宜早诵经遍,即应得出。”俭时忽寤,勤诵不懈,便经二日,至日午时,忽有敕唤,令俭释禁,将向朝堂,奉敕放免。

    又俭别时,夜静,房外诵经,至于三更,忽然,闻有异香,俭寻香,及问家人,处处求香,来处不得。然常诵念,昼夜无废,至于终日,计得五千馀遍。

    《法苑珠林》卷十八


    十四、唐谢弘敞妻许氏

    唐吴王文学陈郡谢弘敬,妻高阳许氏,武德初年,遇患死,经四日而苏。说云:被二三十人,拘至地狱,未见官府,即闻唤,虽不识面,似是姑夫沈吉光语音。许问云:“语声似是沈丈,何因无头?” (南间人呼姑姨夫,皆为某姓丈也。)吉光即以手提其头,置于膊上,而诫许曰:“汝且在此间,勿向西院,待吾为汝造请,即应得出。”遂于语处住,更不东西看,其吉光移遑,似有经记。凡经再宿,吉光始来,语许云:“汝今此来,王欲令汝,作其女伎,倘引见汝,不须道‘解弦管’,如其不为所悉,可引吾为证也。”少间,有吏抱案引入,王果问之:“解弦管不?”许云:“不解。”复云:“沈吉光具知。”王问吉光,答云: “不解。”王曰:“宜早放还,不须留也!”

    于时,吉光欲发遣,即共执案人筹度,不解其语。执案人云:“娘子功德力虽强,然为先有少罪,随便受却,身业俱净,岂不快哉!”更别引入一大院,其门极小,亦大见有人受罪,许甚惊惧,乃求于主者曰:“生平修福,何罪而至斯耶?”答曰:“娘子曾以不净碗,盛食与亲,须受此罪,方可得去!”遂以铜汁灌口,非常苦毒。比苏时,口内皆烂。光即云:“可于此人处,受一本经,记取将归,受持勿怠,自今已去,保年八十有馀。”许生​​曾未诵经,苏后,遂诵得经一卷。询访人间,所未曾有,今见受持读诵不缺,其经见在,文多不载。

    苏活之后,吉光尚存,以后二年,方始遇害,凡诸亲属,有欲死者,三年以前,并于地下预见。(许之从父、弟仁则说之云耳。)

    《法苑珠林》卷九十四《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六


    十五、唐赵文信

    唐遂州人赵文信,至贞观元年暴死,三日后,还得苏,即自说云:初死之日,被人 ​​遮拥驱逐,将行同伴十人,并共相随,至阎罗王所。其中,见有一僧,王先唤师,问云:“师一生以来,修何功德?”师答云:“贫道,从生以来,唯诵《金刚般若》。”王闻此语,忽即惊起,合掌赞言:“善哉!善哉!师审诵《般若》,当得升天出世,何因错来至此?”王言未讫,忽有天衣来,下引师上天去。

    王后唤遂州人前:“汝从生以来,修何功德?”其人报王言:“臣一生以来,不修佛经,唯好庾信文章集录。”王言:“其庾信者,是大罪人,现此受苦。汝见庾信,颇曾识否?”其人报云:“虽读渠文章,然不识其人。”王即遣人引出庾信,令示其人,乃见一龟,身一头多。龟去少时,现一人来,口云:“我是庾信,为生时,好作文章,妄引佛经,杂糅俗书,诽谤佛法,谓言:‘不及孔老之教’,今受罪报龟身,苦也!”此人活已,具向亲说。遂州之地,人多好猎,采捕虫鱼,远近闻见者,共相鉴诫,永断杀业,各发诚心,受持《般若》,迄今不绝。

    《法苑珠林》卷十八


    十六、唐刘弼

    唐贞观元年,蓬州仪龙县丞刘弼,前任江南县尉时,忽有一鸟,于弼房前树上鸣。士人云:“是恶鸟,不祥之声,家逢此鸟,煞主不疑。”刘弼闻惧,思念欲修功德禳之,不知何福为胜?夜梦一僧,偏赞《金刚般若经》,令读诵百遍。依命即读,满至百遍,忽有大风,从东北而来,拔此鸟树,隔舍遥掷巷里,其拔处坑,纵广一丈五尺。过后,看其风来处,小枝大草,并随风回靡,风止还起如故,故知经力不可思议!

    《法苑珠林》卷十八


    十七、唐李寿

    唐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寿,始以宗室封王,贞观初,罢职归京第。性好畋猎,常笼鹰 ​​数联,杀他狗喂鹰;既而公疾,见五犬来责命,公谓之曰:“杀汝者,奴通达之过,非我罪也。 ”犬曰:“通达岂得自在耶?且我等,既不盗汝食,自于门首过,而枉杀我等,要当相报,终不休也。”公谢罪,请为追福,四犬许之,一白犬不许,曰:“我既无罪杀我,又未死间,汝以生割我肉,脔脔苦痛,吾思此毒,何有放汝耶? ”俄见一人,为之请于犬者曰:“杀彼,于汝无益,放令为汝追福,不亦善乎!”犬乃许之。有顷,公苏,遂患偏风,肢体不遂;于是,为犬追福,而公疾,竟不差除。(延安公窦恽云:夫人之弟,为临说之耳。)

    《法苑珠林》卷六十四《太平广记》卷一百三十二


    十八、唐贾道羡

    唐洛阳贾道羡,博识多闻,尤好内典。贞观五年,为青州司户参军事,为公馆隘窄,无处置经,乃以绳系书案两脚,仰悬屋上,置内经六十卷,坐卧其下,习读忘​​倦;日久绳烂,一头遂绝,案仍俨然不落,亦不倾动,如此良久,人始接取。(道羡子为隰州司户说之云尔。)

    《法苑珠林》卷十八


    十九、唐方山开

    唐曹州城武人方山开,少善弓矢,尤好畋猎,以之为业,所杀无数。

    贞观十一年死,经一宿苏云:初死之时,被二人引去,行可十馀里,即上一山,三鬼共引山开,登梯而进。上欲至顶,忽有一大白鹰,铁为觜爪,飞来攫开左颊而去;又有一黑鹰,亦铁觜爪,攫其右肩而去。

    及至山顶,引而厅事,见一官人,被服绯衣,首冠黑帻,谓山开曰:“生平有何功德?可并具言之。”对曰:“立身以来,不修功德。”官曰:“可且引向南院观望。”二人即引南行,至于一城,非常崄峻,二人扣城北门数下,门遂即开,见其城中,赫然总是猛火,门侧有数个毒蛇,皆长十馀丈,头大如五斗块,口中吐火,如欲射人;山开恐惧,不知所出,唯知叩头、念佛而已,门即自闭,乃还,见官人,欲遣受罪,侍者谏曰:“山开未合即死,但恐一入此城,不可得出,未若且放,令修功德。”官人放之,令前二人送之,依其旧道而下,复有飞鹰欲攫之,赖此二人,援之免脱。下山,遂见一坑,其中极秽,逡巡之间,遂被二人推入。须臾即苏,爪迹极深,终身不灭。

    山开于后,遂舍妻子,以宅为佛院,常以读诵为业。

    《法苑珠林》卷六十四《太平广记》卷一百三十二

    卷三

    二十、隋耿伏生

    隋冀州临黄县东,有耿伏生者,其家薄有资产。隋大业十一年,伏生母张氏,避父将绢两匹乞女;数岁之后,母遂终亡,变作母猪,在其家生,复产二豚,伏生并已食尽,遂便不产;伏生即召屠儿出卖,未取之间,有一客僧,从生乞食,即于生家少停,将一童子,入猪圈中游戏。

    猪语之言:“我是伏生母,为于往日避生父眼,取绢两匹乞女,我坐此罪,变作母猪,生得两儿,被生食尽,还债既毕,更无所负,欲召屠儿卖我,请为报之。 ”童子具陈向师,师时怒曰:“汝甚颠狂,猪那解作此语!”遂即寝眠。

    又经一日,猪见童子,又云:“屠儿即来,何因不报?”童子重白师主,又亦不许。少顷,屠儿即来取猪,猪逾圈走出,而向僧前床下,屠儿逐至僧房,僧曰: “猪投我来,今为赎取,遂出钱三百文赎猪。”

    后乃窃语伏生曰:“家中曾失绢不?”生报僧云:“父存之日,曾失绢两匹。”又问姊妹几人?生又报云: “唯有一姊,嫁与县北公乘家。”

    僧即具陈童子所说,伏生闻之,悲泣不能自已,更别加心,供养猪母。凡经数日,猪忽自死,托其女梦云:“还债既毕,得生善处。 ”兼劝其女,更修功德。

    《法苑珠林》卷五十七


    二十一、唐贺悦

    唐武德年中,隰州大宁人贺悦永兴,为邻人牛犯其稼穑,乃以绳勒牛舌断。永兴后生子三人,并皆喑痖,不能言语。

    《法苑珠林》卷七十三《太平广记》卷一百三十二


    二十二、唐任义方

    唐括州刺史乐安任义方,武德年中死,经数日而苏,自云:被引见阎罗王,令人引示地狱之处,所说与佛经不殊。又云:地下,昼夜昏暗,如雾中行。于时,其家以义方心上,少有温气,遂即请僧行道。义方乃于地下,闻其赞呗之声,王捡其案,谓之吏曰:“未合即死,何因错追?”遂放令归。义方出度三关,关吏皆睡,送人云:“但寻呗声,当即到舍。”见一大坑当道,意欲跳过,遂落坑中,应时即起。论说地狱,画地成图,其所得俸禄,皆造经像,曾写《金刚般若》千馀部。(义方自说。)

    《法苑珠林》卷三十六《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二


    二十三、唐姜滕生

    冀州故观城人姜滕生,武德末年,忽遇恶疾,遂入蒙山医疗,积年不损,后始还家,身体疮烂,手足指落。

    夜眠,忽梦见一白石像,可长三尺许,谓之曰:“但为我续手,令尔即差。”至旦,忽忆于武德初年,在黍地里打雀,于故村佛堂中,取《维摩经》裂破,用系杖头吓雀,有人见者,云道:“裂经大罪!”滕生反更恶骂,遂入堂中,打白石像,右手总落。

    梦中所见,宛然旧像,遂往佛前,头面作礼,尽心悔过,雇匠续其像手,造经四十卷,营一精舍。一年之内,病得痊愈,乡人号为圣像。其堂及像,并皆见在。

    《法苑珠林》卷七十九《太平广记》卷一百十六


    二十四、唐王千石

    唐慈州刺史太原王千石,性自仁孝,以沈谨见称,尤精内典,信心练行。贞观六年,父忧,居丧过礼,一食长斋,柴毁骨立,庐于墓左,负土成坟。夜中,常诵佛经,宵分不寝,每闻击磬之声,非常清彻,兼有异香,延及数里,道俗闻者,莫不惊异!

    《法苑珠林》卷四十九


    二十五、唐邢文宗

    唐河间邢文宗,家接幽燕,禀性粗险。贞观年中,忽遭恶疾,旬日之间,眉须落尽,于后就寺归忏。

    自云:近者,使向幽州路,逢一客,将绢十馀疋,迥泽无人,因即劫杀。此人云:“将向城内,欲买经纸。 ”终不得免。少间,属一老僧,复欲南出,遇文宗,惧事发觉,挥刀拟僧,僧叩头曰:“乞存性命,誓愿终身不言。”文宗杀之,弃之草间。经二十馀日,行还过僧死处,时当暑月,疑皆烂坏,试往视之,俨如生日,宗因下马,以策筑僧之口,口出一蝇,飞鸣清彻,直入宗鼻,久闷不出,因得大患,岁馀而死。

    《法苑珠林》卷七十《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一


    二十六、唐杜通达

    唐齐州高远县人杜通达,贞观年中,县丞命令送一僧向北,通达见僧经箱,谓言:“其中,总是丝绢。”乃与妻共计,击僧杀之。僧未死间,诵咒三两句,遂有一蝇,飞入其鼻,久闷不出,通达眼鼻遽㖞,眉须即落,迷惑失道,精神沮丧,未几之间,便遇恶疾,不经一年而死。临终之际,蝇遂飞出,还入妻鼻,其妻得病,岁馀复卒。

    《法苑珠林》卷七十《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一


    二十七、唐陆孝政

    唐雍州陆孝政,贞观年中,为右卫隰川府左果毅。孝政为性躁急,多为残害。府内先有蜜蜂一龛,分飞聚于宅南树上,孝政于时,遣人移就别龛。其蜂未去之间,孝政大怒,遂煮热汤一盆,就树沃蜂,总以死尽,殆无遗孑。至明年五月,孝政于厅昼寝,忽有一蜂,螫其舌上,遂即洪肿塞口,数日而卒。

    《法苑珠林》卷七十三《太平广记》卷一百三十二


    二十八、唐咸阳妇人梁氏

    唐咸阳,有妇女姓梁,贞观年中,死经七日而苏。自云:被人收将至一大院内,见有大厅,有一官人,据案执笔,翼侍甚盛,令人勘问云:“此妇女,合死以不?”有人更赍一案勘云:“与合死者,同姓名,所以追耳!”官人敕左右,即欲放还。梁白官人云:“不知梁更别有何罪?请即受罪而归。”官人即令勘案云:“梁生平,唯有两舌、恶骂之罪,更无馀罪。”即令一人拔舌,一人执斧斫之,日常数四,凡经七日,始送令归。初似落深崖,少时,如睡而觉;家人视其舌上,犹大烂肿。从此以后,永断酒肉,至今犹存。

    《法苑珠林》卷七十六《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六


    二十九、唐傅奕

    唐太史令傅弈,本太原人,隋末,徙至扶风,少好博学,善天文、历数,聪辩能剧谈。自武德贞观十许年,常为太史令,性不信佛法,每轻僧尼,至以石像为砖瓦之用。至贞观十四年秋,暴病卒。

    初,弈与同伴傅仁均、薛赜,并为太史令,赜先负仁均钱五千未偿。而仁均死后,赜梦见仁均,言语如平常。赜曰:“因先所负钱,当付谁? ”仁均曰:“可以付泥犁人。”赜问:“泥犁人是谁?”答曰:“太史令傅弈是也!”既而寤。

    是夜,少府监冯长命,又梦己在一处,多见先亡人,长命问:“经文说罪福之报,未知当定有不?”答曰:“皆悉有之。 ”又问曰:“如傅弈者,生平不信,死受何报?”答曰:“罪福定有,然傅弈已被配越州,为泥犁人矣!”言泥犁者依经翻为无间(大地狱)也。

    长命旦入殿见薜赜,因说所梦,赜又自说泥犁人之事,二人同夜暗相符,会共嗟叹之:“罪福之事,不可不信! ”赜既见征,仍送钱付弈,并为说梦。

    后数日间,而弈忽卒,初亡之日,大有恶征,不可具说,临在殿庭,亲见二官,说梦皆同。

    《法苑珠林》卷七十九《太平广记》卷一百十六


    三十、唐兖州人

    唐兖州邹县人姓张忘字,曾任县尉。贞观十六年,欲诣京赴选,途经太山,因而谒庙祈福。庙中府君及夫人,并诸子等,皆现形像,张时遍礼拜讫,至于第四子傍,见其仪容秀美,同行五人,张独祝曰: “但得四郎交游,诗赋举酒,一生分毕,何用仕宦!”

    及行数里,忽有数十骑马,挥鞭而至,从者云:“是四郎。”四郎曰:“向见兄垂殷,故来仰谒。”因而言曰:“承兄欲选!然今岁不合得官,复恐前途,将有灾难,不复须去也。 ”张不从之,执别而去。

    行经一百馀里,张及同伴夜行,被贼劫掠,装具并尽,张遂咒曰:“四郎岂不相助?”有顷,四郎车骑毕至,惊嗟良久,即令左右追捕,其贼颠仆迷惑,却来本所,四郎命人决杖数十,其贼臂膊皆烂,已而别去。四郎指一大树:“兄还之日,于此相呼也。”

    是年,张果不得官而归,至本期处大呼:“四郎!”俄而即至,乃引张云:“相随过宅。”即有飞楼绮观,架迥陵虚,雉堞参差,非常壮丽,侍卫严峻,有同王者所居。张既入中,无何,四郎即云: “须参府君,始可安坐。”乃引张入,经十馀重门,趍走而进,至大堂下谒拜,而见府君,非常伟绝,张时战惧,不敢仰视;判官判事,似用朱书,字皆大,府君命侍宣曰: “汝乃能与我儿交游,深为善道,宜停一二日宴聚,随便好去。”即令引出,至一别馆,盛设珍羞,海陆毕备,丝竹奏乐,歌吹盈耳,即与四郎,同室而寝。

    已经一宿,张至明旦,因而游戏庭序,徘徊往来,遂窥一院,正见其妻,于众官人前,著枷而立。张还堂中,意甚不悦,四郎怪问其故?张具言之。四郎大惊云: “不知嫂来此也。”即自往造诸司法所,其类乃有数十人,见四郎来,咸走下阶,并足而立,以手招一司法近前,具言此事。司法报曰:“不敢违命,然须白录事知。 ”遂召录事,录事许诺云:“仍须夹此案,于众案之中,方便同判,始可得耳。 ”司法乃断云:“此妇女勘别案内,尝有写经、持斋功德,不合即死,遂放令归。”张与四郎,涕泣而别,立之,仍嘱张云: “唯作功德,可以益寿。”张乘本马,其妻从四郎借马,与妻同归,妻虽精魂,事同平素,行欲至家,去舍可百步许,忽不见。

    张大怖惧,走至家中,即逢男女号哭,又知已殡,张即呼儿女急往发之,开棺,见妻忽起即坐,冁然笑曰:“为忆男女,勿怪先行。 ”于是,已死经六七日而苏也。(兖州土人说之云尔。)

    《法苑珠林》卷二十八《太平广记》卷二百九十七

    卷四

    三十一、唐李知礼

    唐陇西李知礼,少趫捷,善弓射,能骑乘,兼工放弹,所杀甚多,有时罩鱼,不可胜数。

    贞观十九年微患,三、四日即死,乃见一鬼,并牵马一疋,大于俗间所乘之马,谓知礼曰:“阎罗王追公!”乃令知礼乘马。须臾之间,忽至王前,王约束云: “遣汝讨贼,必不得败,败即杀汝!”有同侣二十四人,向东北望,贼不见边际,天地尽昏,埃下如雨,知礼等败,语同行曰:“王教严重,宁向前死,不可败归。 ”知礼回马,前射三箭以后,诸贼似稍却缩,数满五发,贼遂败散。

    事毕谒王,王责知礼:“汝敌虽退,何为初战之时即败?”以麻辫发,并缚手足,卧在石上,以大石镇而用磨之,前后四人,体并溃烂;次到知礼,厉声叫曰: “向者贼败,并是知礼之力,还被王杀,无以励后。”王遂释放,更无属著,恣意游行。凡经三日,向于西北出行,入一墙院,禽兽一群,可满三亩馀地,总来索命,渐相逼近,曾射杀一雌犬,直向前啮其面,次及身体,无不被伤。见三大鬼,各长一丈五尺,围亦如之,共剥知礼皮肉,须臾总尽,唯面及目白骨,兼见五脏,及以此肉,分乞禽兽。其肉,落而复生,生而复剥,如此三日,苦毒之甚,不可胜记!事毕,大鬼及禽兽等,忽然总失,知礼回顾,不见一物。

    遂即逾墙南走,莫知所之,意中似如一跳千里。复见一鬼,逐及知礼,乃以铁笼罩之,有无数鱼,竞来唼食,良久,鬼遂倒回,鱼亦不见。其家,旧供养一僧,其僧先死,来与知礼去笼,语知礼云: “檀越大饥。”授之三丸白物如枣,令礼瞰之,时便大饱,而语之曰:“檀越还家”,僧亦别去。

    礼到所居宅北,见一大坑,其中有诸枪槊攒植,不可得过;见其兄女,并婢赍箱,并有钱绢,及一器饮食,在坑东北,知礼心中,将此婢及以侄女游戏,意甚怪之,回首北望,即见一鬼,拔劎直进,知礼惶惧,委身投坑,即得苏也。自从初死,至于重生,凡经六日,后问家中,乃是侄女持纸钱绢,解送知礼,当时所视,乃见铜钱、丝绢也。

    《法苑珠林》卷六十四《太平广记》卷一百三十二


    三十二、唐薛孤训

    唐贞观二十年,征龟兹,有薛孤训者,为行军仓曹参军,及屠龟兹城后,乃于精舍剥佛面取金;旬日之间,眉毛总落,还至伊州,乃于佛前悔过,所得金者,皆回造功德;未几,眉毛复生。

    《法苑珠林》卷九十五《太平广记》卷一百十六


    三十三、唐陆怀素

    唐吴郡陆怀素家,贞观二十年失火,屋宇总焚,爰及精卢,并从烟灭,有一函《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独存,经函及褾轴并尽,唯有经字,竟不被烧;尔时,人闻者,莫不惊叹!(怀素,即高阳许仁则前妻之兄,仁则当时目睹,于后具自言之。)

    《法苑珠林》卷十八《太平广记》卷一百二


    三十四、唐杨师操

    唐雍州醴泉县东阳乡人杨师操,至贞观初,任司竹监,后因公事,迁任蓝田县尉。贞观二十一年,为身老还家,躬耕为业。

    然操立性,毒恶暴口,一生以来,喜见人过,每乡人有事,即录告官,县司以操曾在朝流,亦与颜色,然操长恶不悛,数干扰官司;觅乡人事过,无问大小,常生恐吓;于自村社之内,无事横生整理,大小讥诃,是非浪作。但有牛羊纵暴、士女相争,即将向县;县令斐瞿昙,用为烦碎,初二三回与理,后见事繁,不与理。

    操后经州,或上表闻彻,恶心日盛,人皆不喜见。操自知性恶,亦向人说云: “吾性多急暴口,从武德以来,四度受戒,持行礼拜,日诵经论,化人为善,然有大小侵己,操不能忍!”

    后至永徽元年,四月七日夜,忽有一人从东来,骑白马,著青衣,直到操门,操见,遂共温凉讫,人云:“东阳大监,故遣我追尔,为尔自生已来,毒心缠缚,不能忍舍,逢人即说劝善,己身持戒不全;悭贪不施,自道我有善心,供养三宝,然未曾布施片财;虽口云惭愧,心中即生别计,惑乱凡俗,为此唤汝。 ”须臾,不见来人,操身在门,忽然倒地,口不能言,唯心上少暖,家人舆将入舍卧,经宿不苏,然操已到东阳都录处。

    于时,府君大衙未散,操​​遂私行曹司,皆有几案床席,甚大精好,亦有囚人,或著枷锁,或露头散腰,或坐立行住,如是罪人,不可算数。操向东行,过到一处,处孔极小,唯见火星流出,臭烟熢勃,不中人立。复有两人,手把铁棒,修理门首。

    操因问把棒人:“此是何曹司?”

    答云: “是猛火地狱,拟著持戒不全人,或修善中休人,知而故犯,死入此处。闻道有一杨师操,一生喜论人过,每告官司,道他长短,逢人诈言惭愧,有片言侵凌,实不能忍。今欲遣入此处,故修理之;其人今日是四月八日,家人为操身死,布施斋供,曹司平章,还欲放归,未得进止,我在此间待师操!”

    操便叩头礼谢,自云:“杨师操者,弟子身是,愿作方便,若为得脱。”

    此人答云:“尔但至心礼十方佛,殷心忏悔,改却毒心,即遂往生,不来此处。虽怀恶意,一期能悔,如菩萨行,不惜身命,得生净土。”师操得此语已,即便依教发露,殷勤忏悔,遂放还家,经三日得活。

    操得苏已,具述此事。操于后时,便向慧靖禅师处,改过忏悔。身今见在,年至七十有五,每一食长斋,六时礼忏。

    操田临官道,因行看麦,见牛三头,暴食麦苗,操就牛惭愧,不复驱出,归家后日,行麦不死,但有牛迹。

    泾阳西界,有陈王佛堂,多人聚集,操向众人具述其事,道俗惊怪,忏悔弥殷。其夜作梦,见有人来语操云:“我是使人,故来诫尔,尔既止恶,更不追尔,但尔勤诚修善,不须忧之。 ”(有僧见操,传向临说。)

    《法苑珠林》卷七十六《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二


    三十五、唐顿丘李氏

    唐冀州顿丘县,有老母姓李,年可七十,无子孤老,唯有奴婢两人,家镇沽酒,添灰少量,分毫经纪。

    贞观年中,因病气断,死经两日,凶器已具,但以心上少温,然始苏活。自云:初有两人,并著赤衣,门前召出之,有上符遣追,便即随去。行至一城,有若州郭,引到侧院,见一官人,衣冠大袖,凭案而坐,左右甚多,阶下大有着枷锁人,防援如生。

    官府者遣问老母:“何因行滥沽酒,多取他物?拟作《法华经》已向十年,何为不造?”老母具言:“酒使婢作,量亦是婢;经已付钱一千文与隐师。”即遣追婢,须臾即至,勘当原由,婢即笞四十放还。遣问隐师,报云: “是实。”乃语老母云:“放汝七日去,经了当来,得生善处!”遂尔得活。

    复有人问,勘校老母,初死之时,婢得惺悟,久而始苏,腹背青肿,盖是四十杖迹。隐禅师者,本是客僧,配寺顿丘,年向六、七十,自从出家,即头陀乞食,常一食斋,未尝暂辍,远近大德,并皆敬慕。老母病死之夜,隐师梦有赤衣人来问,梦中答云: “造经是实。”

    老母乃屈乡闾、眷属,及隐禅师行道,雇诸经生,众手写经;经了正当七日,还见往者二人来前,母云:“使人已来,并皆好住。”声绝即死。(隐师见存,道俗钦敬。)

    《法苑珠林》卷九十四《太平广记》卷一百九


    三十六、唐嶲州县令

    唐贞观中,有人任嶲州县令,往高昌,于寺得一真珠像,至京师诸大寺,欲与千贯钱买之,不肯,遂毁破,卖得一千三百贯。后月馀患肿,寤寐之间,见一僧云:“何因毁坏尊像? ”遂遣人拔其舌,长尺馀,苦痛呻吟,数日而死。(德安县令薛达备知此事。)

    《太平广记》卷一百十六


    三十七、唐徐王任

    唐显庆三年,徐王任晋州刺史之时,有屠儿在巿东弄​​杀一猪,命断,汤𬊈,皮毛并落,死经半日,贪杀馀猪,未及开解;至晓,以刀破腹,长划腹下一刀,刃犹未入腹,其猪忽起,走出门,直入巿西壁,至一贤者店内,床下而卧。巿人竞往看之,屠儿犹执刀逐走,看者问其所由?

    屠儿答云:“我一生以来,杀猪未曾闻见此事,犹欲将去!”看者数百人,皆瞋责屠儿,竞出钱赎得,诸人共为造舍安置,身毛久始得生,胭下及腹下疮处差,已作大肉疣,粗如臂许,出入往来,常不污其室;性洁,不同馀猪,至四、五年方卒。

    《法苑珠林》卷六十四


    三十八、唐僧义孚

    僧义孚,青社人,解琴,寓于江陵龙兴寺;行止诡谲,府主优容之。俾赍钱帛,诣西川写藏经,或有人偷窃社户所造藏经出货,义孚以廉价赎之,其羡财遂为所有。一旦,发觉卖经者毙于枯木下,此僧虽免罪,未久得疾,两唇反引,有似驴口,且热痛不可忍也,人皆畏见,苦楚备极而死。同寺有数辈,贩鬻经像,惧而舍财,修功德,以孚为鉴戒。

    《太平广记》卷一百十六

    卷五

    三十九、唐李义琰

    唐陇西李义琰,贞观年中为华州县尉。此县忽失一人,莫知所在,其父兄疑一仇怨家所害,诣县陈请;义琰案之,不能得决,夜中执烛,委细穷问。

    至一夜,义琰据案俛首,不觉死人即至,犹带被伤之状云:“某被伤姓名,被打杀,置于某所井中,公可早检,不然,恐被移向他处,不可觅得! ”义琰即亲往觅,果如所陈,寻而仇家始具款伏。当时闻见者,莫不惊叹!

    《法苑珠林》卷七十三《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七


    四十、唐清禅寺金像

    唐西京清禅寺,先有纯金像一躯,长一尺四寸,重八十两,隋文帝之所造也。贞观十四年,有贼孙德信,伪造玺书,将一阉竖子,诈称敕遣取像,寺僧闻奉敕索,不敢拒,付之。

    经宿,事发,像身已被铸破,唯头不销,太宗大怒,处以极刑。德信未死之间,身已烂坏,遍体疮溃;寺僧更加金,如法铸成。

    《法苑珠林》卷十四


    四十一、唐李思一

    唐陇西李思一,今居相州之滏阳县。贞观二十年,正月已死,经日而苏,语在《冥报记》。

    至永徽三年五月,又死,经一宿而苏,说云:以年命未尽,蒙王放归,于王前见相州滏阳县法观寺僧辩圭;又见会福寺僧弘亮​​及慧宝三人,并在王前辩答。

    见冥官云:“慧宝,死期未至,宜修功德;辩圭、弘亮,今岁必死。”辩圭等,是年果相继卒。后寺僧令一巫者,就弘亮等旧房,召二僧问之,辩圭曰: “我为破斋,今受大苦!”兼语诸弟子等曰:“为我作斋,救披苦难。”弟子为营斋;巫者又云:“辩圭已得免罪。”弘亮云:“我为破斋,妄持人长短,今被拔舌,痛苦不能多言。”(相州智力寺僧慧永等说之。)

    《法苑珠林》卷九十一


    四十二、唐杜智楷

    唐曹州离狐人仕智楷,少好释典,不仕不娶,被僧衣,隐居泰山,以读诵为事。

    贞观二十一年,于山中遇患垂死,以袈裟覆体,昏然如梦,见老母及美女数十人,屡来相扰。智楷端然不动,群女渐相逼斥,并云: “舆将掷置北涧里。”遂总近前,同时执捉,有揽著袈裟者,遂齐声念佛,却后忏悔,请为造阿弥陀佛,并诵观音菩萨三十馀遍,少间遂觉,体上大汗,便即瘳愈。

    《法苑珠林》卷四十六《太平广记》卷一百十一


    四十三、唐齐士望

    唐魏州武强人齐士望,贞观二十一年死,经七日而苏,自云:初死之后,被引见王,即付曹司,别遣勘当。经四、五日,勘簿云:“与合死者同姓字,然未合即死。”

    刑官语士望曰:“汝生平好烧鸡子,宜受罪而归。”即命人送其出门,去曹司一二里,即见一城,闻城中有鼓吹之声,士望欣然趋走而入。

    既入之后,城门已闭,其中,更无屋宇,遍地皆是热灰,士望周章,不知所计,烧灼其足,殊常痛苦。士望四顾,城门并开,及走向门,其扉即掩,凡经一日,有人命门者曰:“开门,放昨日罪人出。”既出,即命人送归。使者辞以路遥,迁延不送之,始求以钱绢,士望许诺;遂经历川涂,践履荆棘,行至一处,有如环堵,其中有坑深黑,士望惧之,使者推之,遂入坑内。不觉渐苏,寻乃造纸钱等待焉,使者依期还到,士望妻亦同见之。

    《法苑珠林》卷七十三《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二


    四十四、唐刘善经

    唐汾州隰城人刘善经,少小孤母所抚育。其母平生常习读内典,精勤苦行。以贞观二十一年亡,善经哀毁过礼,哭声不辍。至明年,善经恍惚之间,见其母曰:“我为生时修福,得受男身;今生于此县南石赵村宋家,汝欲相见,可即至彼也。 ”言终不见。善经如言而往,不移时而至彼,于是日宋家生男,善经因奉衣物,具言由委。此男见在,善经常以母礼事之。(隰州沙门善抚与善经旧知,见善经及乡人所说,为馀言之。)

    《法苑珠林》卷二十六


    四十五、唐卢元礼

    唐范阳卢元礼,贞观末为泗州涟水县尉。曾因重病闷绝,经一日而苏。云:有人引至府舍,见一官人,过无侍卫,元礼遂至此官人座上,踞床而坐,官人目侍者,令一手提头、一手捉脚,掷元礼于阶下,良久乃起。

    行至一别院,更进向南,入一大堂中,见灶数十百口,其灶上有气,矗然如云雾直上,沸声喧杂,有同数千万人。元礼仰视,见似笼盛人,悬之此气之上,云:“是蒸罪人处!”元礼遂发愿,大语云:“愿代一切众生受罪!”遂解衣赤体,自投于釜中,因即昏然,不觉有痛。须臾,有一沙门,挽元礼出云:“知汝至心,乃送其归。”忽如睡觉,遂断酒肉,经三、四岁后,卒于洛。

    《法苑珠林》卷六十四


    四十六、唐.僧玄高

    相州滏阳县智力寺僧玄高,俗姓赵氏,其兄子先身,于同村马家为儿。马家儿至贞观末死,临死之际,顾谓母曰:“身儿于赵宗家有宿因缘,死后当与宗为孙。”(宗即与其同村也)。其母不信,乃以墨点儿左胁,作一大黑子。赵家妻又梦此儿来云:“当与娘为息。”因而有娠,梦中所见,宛然马家之子。产讫,验其黑子,还在旧处。及儿年三岁,无人导引,乃自向马家云: “此是儿旧舍也。”于今现存,已年十四、五。(相州智力寺僧慧永、法真等说之。)

    《法苑珠林》卷二十六


    四十七、唐裴则男

    唐曹州离狐人裴则男,贞观末,年二十一死,经三日而苏。自云:初死,被一人将至王所。王衣白,非常鲜洁,王遣此人,将牛耕地,此人诉云:“兄弟幼小,无人扶侍二亲。”王即​​悯之,乃遣使将向南,至第三重门,入见镬汤,及刀山、剑树,又见数千人头,皆被斩,布列地上,此头并口云:“大饥!”当村有一老母,年向七十,其时犹未死,遂见在镬汤前燃火;观望讫,还至王前,见同村人张成亦未死,有一人诉成云:“毁破某屋。”王遣使检之,报云:“是实!”成曰:“成犁地,不觉犁破其塜,非故然也。”王曰:“汝虽非故,心终为不谨耳。”遂令人杖其腰七下。有顷,王曰:“汝更无事,放汝早还。”王乃使人送,遣北出逾墙,及登墙,望见其舍,遂闻哭声,乃跳下墙!忽觉起坐,既稣之后,具为乡曲言之,邑人视张成腰上,有七下杖迹,迹极青黑,问其毁墓,答云: “不虚”。老母寻病,未几而死。

    《法苑珠林》卷九十七《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二

    四十八、唐石壁寺僧

    唐并州石壁寺有一老僧,禅诵为业,精进练行。贞观末,有鸽巢其房楹上,哺养二鶵,法师每有馀食,常就巢哺之。鸽鶵后虽渐长,羽翼未成,乃并学飞,俱坠地而死,僧并收瘗之。经旬后,僧夜梦二小儿白之曰: “儿等,为先有少罪,遂受鸽身,比来闻法师读《法华经》及《金刚般若经》,既闻妙法,得受人身,儿等今于此寺侧十馀里,某村、某姓名家,托生为男,十月之外,当即诞育。 ”僧乃依期往视,见此家一妇人,同时诞育二子,因为作满月斋,僧呼为:“鸽儿!”两儿并应之曰:“诺!”一应之后,岁馀始言。(右此一验出冥报拾遗报恩事广,不可具述)

    《法苑珠林》卷五十《太平广记》卷一百九

    四十九、唐阳武妇女朱氏

    唐郑州阳武县妇女姓朱,其夫先负外县人绢百匹,夫死之后,遂无人还。贞观末,因病死,经再宿而苏,自云:被人执至一所,见一人云:“我是司命府吏,汝夫生时,负我家绢若干匹,所以追汝。今放汝归,宜急具物,至某县、某村、某家,送还我母,如其不送,捉追更切,兼为白我娘,努力为某造像修福。”朱即告乞乡闾,得绢送还其母,具言其儿貌状,有同生平,其母亦对之流涕,歔欷久之!

    《法苑珠林》卷五十七

    卷六

    五十、唐路伯达

    唐汾州孝义县人路伯达,至永徽年中,负同县人钱一千文,后乃违契拒讳;及执契往征,遂共钱主于佛前为信,誓曰: “若我未还公,愿吾死后,与公家作牛畜。”言讫,未逾一年而死。至二岁时,向钱主家牸牛,产一赤犊子,额上生白毛,为“路伯达”三字,其子侄等耻之,将钱五千文求赎,主不肯与,乃施与隰城县启福寺僧真如,助造十五级浮图。人有见者,发心止恶,竞投钱物布施。

    《法苑珠林》卷五十七


    五十一、唐韦知十

    唐右金吾兵曹京兆韦知十,至永徽中,煮一羊脚,半日犹生,知十怒家人曰:“用柴十倍于常,不知何意如此?”更命重煮,还复如故。乃命剖之,其中,遂得一铜像,长径寸焉,光明照灼,相好成就,其家一生不敢食酒肉。(中山郎馀令亲闻说之。)

    《法苑珠林》卷九十四《太平广记》卷九十九


    五十二、唐王怀智

    唐坊州人上柱国王怀智,至显庆初亡殁,其母孙氏,及弟怀善、怀表并存。至四年六月,壅州高陵有一人,失其姓名,死经七日,背上已烂而苏,此人于地下见怀智,云:见任泰山录事,遣此人执笔,口授为书,谓之曰:“汝虽合死,今方便放汝归家,宜为我持此书至坊州,访我家通人,兼白我娘:怀智今为泰山录事参军,幸蒙安泰,但家中曾贷寺家木作门,此既功德物,请早酬偿之。怀善即死,不合久住,速作经像救助,不然,恐无济理。”此人既苏之后,即赍书故送其舍,所论家事,无不暗合。至经三日,怀善遂即暴死,合州道俗闻者,莫不增修功德。(鄜州人勋卫侯智纯说之。)

    《法苑珠林》卷三十三


    五十三、唐夏侯均

    夏侯均者,冀州阜城人也,显庆二年病,经四十馀日,昏乱殆死,自云:被配作牛!频经苦诉,诉云:“尝三度于隐师处,受戒、忏悔,自省无过,何忍遣作牛身,受苦如是? ”均已被配磨坊,经二十日苦使后,为勘当受戒,是实不虚,始得免罪。此人生平,甚有膂力,酗酒好闘,今现断酒肉,清信贤者,为隐师弟子,斋戒不绝。

    《法苑珠林》卷八十九


    五十四、唐王会师

    唐京都西巿北店,有王会师者,其母先终,服制已毕。至显庆二年内,其家乃产一青黄母狗,会师妻为其盗食,乃以杖击之数下,狗遂作人语曰:“我是汝姑!新妇杖我大错,我为严酷家人过甚,遂得此报,今既被打,羞向汝家。 ”​​因即走出,会师闻而涕泣,拘以归家,而复还去。凡经四五,会师见其意止,乃屈请巿北大街中,正是己店北大墙后,作小舍安置,每日送食。巿人及行客,就亲者极众;投饼与者,不可胜数。此犬,常不离此舍,过斋时,即不肯食,经一二岁,莫知所之。

    《法苑珠林》卷五十二


    五十五、唐刘摩儿

    唐汾州孝义县,县泉村人刘摩儿,至显庆四年八月二十七日,遇患而终;其男师保,明日又死。父子平生,行皆险诐,其比邻有祁陇威,因采樵,被车辗死,经数日而苏,乃见摩儿男师保在镬汤中,须臾之间,皮肉俱尽,无复人形,唯见白骨,如此良久,还复本形。陇威问其故?对曰: “为我射猎,故受此罪!”又谓保曰:“卿父何在?”对曰:“我父罪重,不可卒见,卿既即还,请白家中,为修斋福。”言讫,被使催促,前至府舍,见馆宇崇峻,执杖者二十馀人,一官人问之曰: “汝比有何福业?”对曰:“陇威去年正月,在独村看读一切经,脱衫一领布施,兼受五戒,至今不犯。”官人乃云:“若如所云,无量功德,何须来此?”乃索簿勘,见簿曰: “其人合死不虚。”侧注云:“受戒、布施,福助更合延寿。”乃遣人送还,当即苏活。

    《法苑珠林》卷六十四《太平广记》卷一百三十二


    五十六、唐馆陶主簿周

    唐冀州馆陶县主簿姓周,忘其名字。至显庆四年十一月,奉使于临渝关互巿,当去之时,将佐使等二人从往,周将钱帛稍多,二人乃以土囊,压而杀之,所有钱帛,咸盗将去,唯有随身衣服充敛。至岁暮,乃入妻梦,具说被杀之状,兼言盗财物藏隐之处。妻乃依此告官,官司案辩,具得实状钱帛,并获二人,皆坐处死。(相州智力寺僧慧永云:当亲见日庭观道士刘仁实说之。)

    《法苑珠林》卷七十四《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七


    五十七、唐李虔观

    唐陇西李虔观,今居郑州。至显庆五年丁父忧,乃刺血写《金刚般若经》及《般若心经》各一卷,《随愿往生经》一卷;出外将入,即一浴身后,忽闻院中有异香,非常郁烈,邻侧并就观之,无不称叹。(中山郎馀令,曾过郑州,见彼亲友具陈说之。)

    《法苑珠林》卷七十四


    五十八、唐信都元方

    唐相州滏阳县人信都元方,少有操尚,尤好释典,年二十九,至显庆五年春正月死。死后月馀,其兄法观寺僧道杰,情切友情,乃将一巫者至家,遣求元方与语;法观僧又颇解法术,乃作一符,摄得元方,令巫者问其由委,巫者不识字,遣解书人执笔,巫者为元方口授,作书一纸与同学冯行基,具述平生之意,并诗二首;及其家中亦留书启,文理顺序,言词凄怆;其书疏,大抵劝修功德,及遣念佛、写经;以为杀生之业,罪之大者,无过于此。又云: “元方不入地狱,亦不堕鬼中。前蒙冥官处分,令于石州李仁师家为男,但为陇州吴山县石名远于华岳祈子,乃改与石家为男。”又云:“受生日逼匆迫,不得更住,从二月受胎,至十二月诞育。愿兄等慈流,就彼相看也。 ”言讫,涕泣而去。(河东薛大造寓居滏阳,前任吴山县令自云,具识名远,智力寺僧慧永、法真等说之。)

    《法苑珠林》卷七十二


    五十九、唐封元则

    唐封元则,渤海长河人也,至显庆中,为光禄寺太官掌膳。时有西蕃客于阗王来朝,食料馀羊,凡至数十百口,王并托元则送于僧寺,放作长生,元则乃窃令屠家烹宰,收其钱直。龙朔元年夏六月,洛阳大雨,震雷霹雳,元则于宣仁门外大街中杀之,折其项裂,血流洒地,观者盈衢,莫不惊愕!

    《法苑珠林》卷七十三

    卷七

    六十、唐李信

    唐居士李信者,并州文水县之太平里人也,身为隆政府卫士。至显庆年冬,随例往朔州赴蕃,乘赤艸马一疋,并将艸驹。是时,岁晚凝阴,风雪严厚,行十数里,马遂不进,信以蕃期逼促,挝之数十下,马遂作人语,谓信曰: “我是汝母!为生平避汝父将石馀米乞女,故获此报。此驹,即是汝妹也,以力偿债向了,汝复何苦,敦逼如是?”信闻之,惊愕流涕,不能自胜,乃拜谢之,躬駄鞍辔,谓曰: “若是信娘,当自行归家。”马遂前行,信负鞍辔,随之至家,信兄弟等见之,悲哀相对。别为厂枥养饲,有同事母,屈僧营斋,阖门莫不精进,乡闾道俗,咸叹异之。(时工部侍郎温无隐、歧州司法张金停,俱为丁艰,在家闻而奇之,故就信家顾访,见马犹在,问其由委,并如所传。)

    《法苑珠林》卷五十二《太平广记》一百三十四


    六十一、唐孙寿

    显庆中,平州有人姓孙名寿,于海滨游猎,见野火焰炽,草木荡尽,唯有一丛茂草,独不焚燎,疑此草中有兽,遂以火烧之,竟不能著。寿甚怪之,遂入草间寻觅,乃见一函《金刚般若经》,其傍又见一死僧,颜色不变,火不延燎,盖由此也。信知经像非凡所测。(孙寿亲自说之。)

    《法苑珠林》卷十八《太平广记》一百三


    六十二、唐童子寺佛像

    唐并州城,西有山寺,寺名“童子”,有大像,坐高一百七十馀尺。皇帝崇敬释教,显庆末年巡幸并州,共皇后亲到此寺,及幸北谷开化等,大像高二百尺,礼敬瞻睹,嗟叹希奇,大舍珍宝、财物、衣服;并诸妃嫔内宫之人,并各捐舍;并敕州官长史窦轨等,令速庄严,备饰圣容;并开拓龛前地,务令宽广。

    还京之日,至龙朔二年秋七月,内官出袈裟两领,遣中使驰送二寺大像。其童子寺像披袈裟日,从日至暮,放五色光,流照崖岩、洞烛山川,又入南龛小佛,赫奕堂殿,道俗瞻睹,数千万众,城中贵贱,睹此而迁善者,十室而七八焉,众人共知,不言可悉。

    《法苑珠林》卷十四


    六十三、唐尼修行附任五娘

    唐龙朔元年,洛州景福寺比丘尼修行房中,有侍童任五娘,死后,修行为五娘立灵。经月馀日,其姊及弟,于夜中,忽闻灵座上呻吟,其弟初甚恐惧,后乃问之,答曰: “我生时,于寺上食肉,坐此大苦痛,我体上有疮,恐污床席,汝可多将灰置床上也。”弟依其言置灰,后看床上,大有脓血。又语弟曰: “姊患,不能缝衣,汝大褴缕,宜将布来,我为汝作衫及袜。”弟置布于灵床上,经宿即成。又语其姊曰:“儿小时患膝,遂杀一螃蟹,取汁涂疮得差,今入刀林地狱,肉中现有折刀七枚,愿姊慈念,为作功德救助。知姊煎迫,交不济办,但随身衣服,无益死者,今并未坏,请以用之。 ”姊未报间,乃曰:“儿自取去。”良久,又曰:“衣服已来,现在床上。”其姊试往观之,乃所敛之服也,遂送净土寺宝献师处,写《金刚般若经》,每写一卷了,即报云:“已出一刀! ”凡写七卷了,乃云:“七刀并得出讫,今蒙福助,即往托生!”与姊及弟,哭别而去。(吴兴沈玄法说;净土寺僧智整,所说亦同。)

    《法苑珠林》卷九十四《太平广记》一百三


    六十四、唐姚明解

    唐姚明解者,本是普光寺沙门也,性聪敏、有文藻、工书翰、善丹青,至于鼓琴,亦当时独绝;每欣俗网,不乐道门。至龙朔元年,举应诏人,赴洛阳,及升第归俗,颇有馀言,未几而卒。后托梦于相知净土寺僧智整曰: “明解宿无福业,不遵内教,今受大罪,非常饥乏,倘有故人之情,颇能惠一餐不?”智整梦中许诺,及其寤后,乃为设食,至夜才眠,即见明解来愧谢之。至二年秋中,又托梦于画工曰: “我以不信佛法,今大受苦痛,努力为我写二三卷经。”执手殷勤,赋诗言别,教画工读十八遍令记。寤乃忆之,其诗曰:

    握手不能别,抚膺还自伤;痛矣时阴短,悲哉泉路长。

    松林惊野吹,荒隧落寒霜;言离何以赠,留心内典章。

    《法苑珠林》卷七十九


    六十五、唐谢氏

    唐雍州万年阎村,即灞渭之间也,有妇姓谢氏,适同县元氏;有女,适回龙村人来阿照。谢氏永徽末亡,龙朔元年八月托梦于来氏女,曰:“我为生时沽酒,小作升方,取价太多,量酒复少,今坐此罪,于北山下人家为牛,近被卖与法界寺夏侯师家,今将我向城南耕稻田,非常辛苦。 ”及寤,其女涕泣,为阿照言之。至二年正月,有法界寺尼,至阿照村,女乃问尼,尼报云:“有夏侯师,是实!”女即就寺访之,云:“近于北山下,买得一牛,见在城南耕地。 ”其女涕泣求请,寺尼乃遣人,送其女就之。此牛,平常唯一人禁制,若遇馀人,必陆梁抵触,见其女至,乃舐其遍体,又流泪焉;女即凭夏侯师赎之,乃随其女去。今现在阿照家养饲,女常呼为“阿娘”,承奉不缺,京师王侯、妃媵,多令召视,竞施钱帛。

    《法苑珠林》卷九十四


    六十六、唐济阴县经验

    唐曹州济阴县西二十里,村中有精舍。至龙朔二年冬十月,野火暴起,非常炽盛,及至精舍,逾越而过焉,比僧房草舍,焚燎总尽,唯《金刚般若经》一卷,俨然如旧。(曹州参军说之。)

    《法苑珠林》卷十八


    六十七、唐渔阳县佛像

    唐幽州渔阳县无终戌城内,有百许家。龙朔二年夏四月,戌城火灾,门楼及人家屋宇,并为煨烬,唯二精舍及浮图,并佛龛上纸帘蘧蒢等,但有佛像独不延燎,火既不烧,岿然独存,时人见者,莫不嗟异,以为佛力支持!(中山郎馀令,既任彼官,又家兄馀庆,交友人郎将齐郡,因如使营州,并亲见其事,具为馀令说之。)

    《法苑珠林》卷十四


    六十八、唐倪氏妻皇甫氏

    唐兖州曲阜人倪买得,妻皇甫氏,为有疾病,祈祷泰山,稍得瘳愈,因被冥道使,为伺命,每被使即死,经一、二日,事了以后,还复如故,前后取人亦众矣。自云:“曾被遣取乡人庞领军小女,为其庭前有斋坛读诵,久不得入。少间,属读诵稍闲,又因执烛者诣病女处,乃随而入,方取得去。 ”问其取由?乃府君四郎所命,府君不知也,论说地狱,具有条贯。又云:“地下诉说生人,非止一二,但人微有福报,追不可得;如其有罪,摄之则易。”皇甫见被使役,至今犹存。今男子作生伺命者,兖州见有三四人,但不知其姓名耳。

    《法苑珠林》卷六十二


    六十九、唐司马乔卿

    唐前大理司.直河内司马乔卿,天性纯谨有志行。到永徽中,为杨州户曹,丁母忧,居丧毁瘠,刺心上血,写《金刚般若经》一卷。未几,于庐上生芝草二茎,经九日,长尺有八寸,绿茎朱盖,日沥汁一升,傍人食之,味甘如蜜;去而复生,如此数四。(乔卿同僚数人,并向馀令陈说,天下士人,多共知之。)

    《法苑珠林》卷十八《太平广记》一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