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议
作者:杨夔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66

    议曰:“刑可以立乎?尧舜不能去,不亦深乎?”曰:“贰于法而行之。苟违之者,是不由砥。终而紊之,则孰若严刑而使知畏。姑以一宇言之,立其墙垣,崇其闬闳,犹有穴而入者,而况于不设乎?汉轻其法,阱民于祸矣。之而不是乎更(疑)呜呼!致金于路,坐拾者以盗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