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退休准备金提拨及管理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劳动部

  1. 中华民国74年7月1日内政部(74)台内劳字第321291号令订定发布全文14条。中华民国74年6月20日行政院台七十四内字第11417号函核定
  2. 中华民国85年5月15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5)台劳动字第115778 号令修正发布第3、6、8、9条条文
  3. 中华民国90年5月16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90)台劳动三字第0020621号令修正发布第9条条文
  4. 中华民国91年6月12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三字第 0910029515号令修正发布第8条条文
  5. 中华民国91年11月20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三字第0910060010号令修正发布第1条条文
  6. 中华民国94年1月19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四字第0940002509号令修正发布第8条条文
  7. 中华民国104年11月19日劳动部劳动福3字第1040136302号令修正发布全文16条;并自发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