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书/卷12 中华文库
卷十一 ◄ | 南齐书 卷十二 志第四 天文上 |
► 卷十三 |
易曰:“圣人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天文之事,其来已久。太祖革命受终,膺集期运。宋升明三年,太史令将作匠陈文建陈天文,[1]奏曰:“自孝建元年至升明三年,日蚀有十,亏上有七。占曰‘有亡国失君之象’。一曰‘国命绝,主危亡’。孝建元年至升明三年,太白经天五。占曰‘天下革,民更王,异姓兴’。孝建元年至升明三年,月犯房心四,太白犯房心五。占曰‘其国有丧,宋当之’。孝建元年至永光元年,奔星出入紫宫有四。占曰‘国去其君,有空国徙王’。大明二年至元徽四年,天再裂。占曰‘阳不足,白虹贯日,人君恶之’。孝建二年至大明五年,月入太微。泰豫元年至升明三年,[2]月又入太微。孝建元年至元徽二年,太白入太微各八,荧惑入太微六。占曰‘七耀行不轨道,危亡之象。贵人失权势,主亦衰,当有王入为主’。孝建二年至升明二年,太白荧惑经羽林各三。占曰‘国残更世’。孝建二年四月十三日,荧惑守南斗,成句己。占曰‘天下易正更元’。孝建三年十二月一日,填星荧惑辰星合于南斗。占曰‘改立王公’。大明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太白犯填星于斗。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太白填星合于危。占曰‘天子失土’。景和元年十月八日,荧惑守太微,成句己。占曰‘王者恶之,主命无期,有徙主,若主王,天下更纪’。泰始三年正月十七日,白气见西南,东西半天,名曰长庚。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白气又见东南长二丈,并形状长大,猛过彗星。占曰‘除旧布新易主之象,远期一纪’。至升明三年,一纪讫。泰始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太白犯填星于胃。占曰‘主命恶之’。泰始七年六月十七日,太白岁星填星合于东井。占曰‘改立王公’。元徽四年至升明二年三月,日有频食。占曰‘社稷将亡,王者恶之’。元徽四年十月十日,填星守太微宫,逆从行,历四年。[3]占曰‘有亡君之戒,易世立王’。元徽五年七月一日,荧惑太白辰星合于翼。占曰‘改立王公’。升明二年六月二十日,岁星守斗建。阴阳终始之门,大赦升平之所起,律历七政之本源,德星守之,天下更年,五礼更兴,多暴贵者。升明二年十月一日,荧惑守舆鬼。三年正月七日,荧惑守两戒闲,成句己。占曰‘尊者失朝,必有亡国去王’。升明三年正月十八日,辰星孟效西方。[4]占曰‘天下更王’。升明三年四月,岁星在虚危,徘徊玄枵之野,则齐国有福厚,为受庆之符。”今所记三辰七曜之变,起建元讫于隆昌,以续宋史。建武世太史奏事,明帝不欲使天变外传,并秘而不出,自此阙焉。
日蚀
建元二年九月甲午朔,日蚀。
三年七月己未朔,日蚀。
永明元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蚀。
十年十二月癸未朔,加时在午之半度,到未初见日始蚀,亏起西北角,蚀十分之四,申时光色复还。
隆昌元年五月甲戌合朔,巳时日蚀三分之一,午时光复还。
月蚀
建元四年七月戊辰,月在危宿蚀。
永明二年四月丁巳,月在南斗宿蚀。
三年十一月戊寅,月入东井旷中,因蚀三分之一。
五年三月庚子,月在氐宿蚀。
九月戊戌,月在胃宿蚀。
六年九月癸巳,月蚀在娄宿九度,加时在寅之少弱,亏起东北角,蚀十五分之十一。
十五日子时,蚀从东北始,至子时末都既,到丑时光色还复。
七年八月丁亥,月在奎宿蚀。
十月庚辰,月奄蚀荧惑。
八年六月庚寅,月奄蚀毕左股第一星。
十年十二月丁酉,月蚀在柳度,加时在酉之少弱,到亥时月蚀起东角七分之二,至子时光色还复。
永泰元年四月癸亥,月蚀,色赤如血。三日而大司马王敬则举兵,众以为敬则祲烈所感。
永元元年八月己未,月蚀尽,色皆赤。是夜,始安王遥光伏诛。
史臣曰:日月代照,实重天行。上交下蚀,同度相掩。案旧说曰“日有五蚀”,谓起上下左右中央是也。交会旧术,日蚀不从东始,以月从其西,东行及日。于交中,交从外入内者,先会后交,亏西南角;先交后会,亏西北角;交从内出者,先会后交,亏西北角;先交后会,亏西南角。日正在交中者,则亏于西,故不尝蚀东也。若日中有亏,名为(西)〔黑〕子,[5]不名为蚀也。汉尚书令黄香曰:“日蚀皆从西,月蚀皆从东,无上下中央者。”春秋鲁桓三年日蚀,贯中下上竟黑。疑者以为日月正等,月何得小而见日中。郑玄云:“月正掩日,日光从四边出,故言从中起也。”王逸以为“月若掩日,当蚀日西,月行既疾,须臾应过西崖既,复次食东崖,今察日蚀西崖缺,而光已复过东崖而独不掩”。逸之此意,实为巨疑。先儒难“月以望蚀,去日极远,谁蚀月乎?”说者称“日有暗气,天有虚道,常与日衡相对,月行在虚道中,则为气所弇,故月为蚀也。虽时加夜半,日月当子午,正隔于地,犹为暗气所蚀,以天体大而地形小故也。暗虚之气,如以镜在日下,其光耀魄,乃见于阴中,常与日衡相对,故当星星亡,当月月蚀”。今问之曰:“星月同体,俱兆日耀,当月之蚀,星不必亡。若更有所当,星未尝蚀,同禀异亏,其故何也?”答曰:“月为阴主,以当阳位,体敌势交,自招盈损。星虽同类,而精景陋狭,小毁皆亡,无有受蚀之地,纤光可满,亦不与弦望同形。”又难曰:“日之夜蚀,验于夜星之亡,昼蚀既尽,昼星何故反不见?”答之曰:“夫言光有所冲,则有不冲之光矣;言有所当,亦有所不当矣。夜食度远,与所当而同没;昼食度近,由非冲而得明。”又问:“太白经天,实缘远日。今度近更明,于何取喻?”答曰:“向论二蚀之体,周冲不同,经与不经,自由星迟疾,难蚀引经,恐未得也。”
日光色
建元四年十一月午时,日色赤黄无光,至暮,在箕宿。
二年闰正月乙酉,日黄赤无光,至暮。
永明五年十一月丁亥,日出高三竿,朱色赤黄,日晕,虹抱珥直背。
建元元年十二月未时,日晕,匝,黄白色,至申乃消散。
永明二年正月丁酉,日交晕再重。
三年二月丁卯,日有半晕,晕上生一〔珥〕。[6]
四年五月丙午,日晕再重,仍白虹贯日,[7]在东井度。
六年三月甲申,日于兰云中薄半晕,须臾过匝,日东南晕外有一直,并黄色。壬辰,日晕,须臾,日西北生虹贯日中。
八年十一月己亥,日半晕,南面不匝,日东西带晕,各生珥,长三尺,白色,珥各长十丈许,正冲日,久久消散,背因成重晕,并青绛色。
九年正月甲午,日半晕,南面不匝,北带晕生一抱,东西各生一珥,抱北又有半晕,抱珥并黄色,北又生白虹贯日,久久消散。
建元元年六月甲申,日南北两珥,西有抱,黄白色。
永明二年十一月辛巳,日东北有一背。
三年十一月庚寅,日西北有一背。
四年正月辛巳,日南北各生一珥,又生一背。
十二月辛未,日西北生一直,黄白色。戊寅,日北生一背,青绛色。
五年八月己卯,日东南生一珥,并青绛色。
六年二月丁巳,日东北生黄色,北有一珥,黄赤色,久久并散。庚申,日西有一背,赤青色,东西生一直,南北各生一珥,并黄白色。
七年十月癸未,日东北生一背,青赤色,须臾消。
八年六月戊寅,日于苍白云中南北各生一珥,青黄绛杂色,泽润,并长三尺许,至巳午消。
隆昌元年正月壬戌,日于兰云中晕,南北带晕各生一直,同长一丈,须臾消。
永元元年十二月乙酉,日中有三黑子。
月晕犯
建元四年十月庚寅,月晕五车及参头。
永明元年正月壬辰,是日至十五日,月三晕太微及荧惑。 三月庚申至十三日,月三晕太微及荧惑。
五年二月乙未,自九日至是日,月三晕太微。
六年二月壬戌甲夜、十三日甲夜、十五日甲夜,月并晕太微。
永明元年十一月己未,月南北各生一珥,又有一抱。
月犯列星建元元年七月丁未,月犯心大星北一寸。丁卯,月入轩辕中犯第二星。
十月丙申,月在心大星西北七寸。
十一月壬戌,月在氐东南星五寸。
十二月乙酉,月犯太微西蕃南头第一星。庚寅,月行房道中,无所犯。癸巳,月入南斗魁中,无所犯。
二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又犯后星。
五月庚戌,月入南斗。
七月己巳,月入南斗。
三年二月癸巳,月犯太微上将。
四年二月乙亥,月犯舆鬼西北星。丙子,月犯南斗魁第二星。辛未,月犯心大星,又犯后星。
四月壬辰,月犯轩辕左民星。庚子,月犯箕东北星。
五月丙寅,月犯心后星。戊寅,月掩昴西北星。
六月乙未,月犯箕东北星。
七月癸亥,月行南斗魁中,无所犯。庚辰,月犯轩辕女主。
八月庚子,月犯昴西南星。壬寅,月犯五车东南星。壬申,月犯轩辕少民星。
九月丁巳,月犯箕东北星。壬辰,月在营室度,入羽林中。二十日,月入舆鬼,犯积尸。
十一月甲戌,月犯五车南星。
十二月丁酉,月犯轩辕女主星,又掩女御。
永元元年正月己亥,月犯心后星。
三月乙未,月犯轩辕女主星。
六月癸酉,月犯舆鬼西南星。
八月乙丑,月犯南斗第四星,又犯舆鬼星。
九月庚辰,月犯太白左蕃度。[8]癸巳,月犯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
十二月丁卯,月犯心前星,又犯大星。己巳,月犯南斗第五星。
二年二月甲子,月犯南斗第四星,又犯第三星。
三月丁丑,〔月〕犯东井北辕北头第一星。[9]
四月戊申,月犯轩辕右角。
六月丙寅,月犯东井辕头第一星。
八月丙午,月掩心大星。戊申,月犯南斗第三星。戊子,月犯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
十一月庚辰,月犯昴星。丙戌,月犯轩辕左角。
十二月壬戌,月犯心前星,又犯大星。
三年二月己未,月犯南斗第五星。
三月壬申,月在东井,无所犯。 六月丙午,月掩心前星。
八月丙辰,月犯东井北辕第二星。
九月癸未,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一星。
四年正月癸酉,月入东井,无所犯。乙亥,月犯舆鬼。
闰月辛亥,月犯房。
二月丁卯,月犯东井钺。
三月乙未,月入东井,无所犯。
七月辛亥,月犯东井。
八月戊寅,月犯东井。
九月辛卯,月与太白于尾合宿。丙午,月入东井。
十一月辛丑,月入东井旷中。辛亥,月犯房北头第二星。
十二月己巳,月犯东井北辕东头第二星。辛巳,月犯南斗第六星。
五年正月丙午,月犯房钩钤。
二月癸亥,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二星。
三月癸卯,月犯南斗第二星。
六月乙丑,月犯南斗第六星,在南斗七寸。丙寅,月犯西建星北一尺。
史臣曰:月令昏明中星,皆二十八宿。箕斗之闲,微为疏阔。故仲春之与孟秋,建星再用,与宿度并列,亟经陵犯,灾之所主,未有旧占。石氏星经云:“斗主爵禄,褒贤进士,故置建星以为辅。若犯建之异,不与斗同。”则据文求义,亦宰相之占也。
七月丁未,月行入东井旷中,无所犯。
八月壬申,月在毕,犯左股第二星西北三寸。
九月戊子,月在填星北二尺八寸,为合宿。
十月戊寅,月入氐犯东南星西北一尺馀。
十一月戊寅,月入氐。
十二月戊午,月在东壁度,在荧惑北,相去二尺七寸,为合宿。甲子,月在东壁度东南九寸,为犯。癸酉,月在岁星南七寸,为犯。
六年正月戊戌,月在角星南,相去三寸。
二月丁卯,月在氐西南六寸。
三月乙未,月入氐中,在岁星南一尺一寸,为合宿。
四月癸丑,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二星。壬戌,月在氐西南星东南五寸,为犯。渐入氐中,与岁星同在氐度,为合宿。癸亥,月行在房北头第一星西南一尺,为犯。
六月乙卯,月在角星东一寸,为犯。丁巳,月行入氐,无所犯。在岁星东三寸,为合宿。
七月乙酉,月入房北头第二次相星西北八寸,为犯。庚寅,月在牵牛中星南二寸,为犯。庚子,月行在毕左股第一星七寸,为犯。[10]又进入毕。
八月壬子,月行在岁星东二尺五寸,同在氐中,为合宿。
九月庚辰,月在房北头第一上相星东北一尺,为犯。又掩犯关楗闭星。[11]丁酉,月行入东井。甲辰,月在左角星西北九寸,为犯。又在荧惑西南一尺六寸,为合宿。
十月癸酉,月入氐中,在西南星东北三寸,为犯。
闰月壬辰,月行入东井。
十一月丙戌,月行入羽林中,无所犯。乙未,月行在东井南辕西头第二星南一尺,为犯。丙寅,月在左角北八寸,为犯。辛未,月行在太白东北一尺五寸,同在箕度,为合宿。
十二月甲申,月行在毕左股第二星北七寸,为犯。乙未,月行入氐西南星东北一尺,为犯。丙申,月在房北头上相星北一尺,为犯。
七年正月甲寅,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戊辰,月掩犯牵牛中星。
二月辛巳,月掩犯东井北辕东头第一星。
三月庚申,月在岁星西北三尺,同在箕度,为合宿。
四月乙酉,月入氐中,无所犯。丙戌,月犯房星北头第一上相星北一尺,在楗闭西北四寸,为犯。
六月乙酉,月犯牵牛中星。乙未,月入毕,在左股第二星东八寸,为犯。
七月丁未,月入氐中,无所犯。戊申,在楗闭星东北一尺,为犯。
八月甲戌,月入氐,在西南星东北一尺,为犯。庚寅,月在毕右股第一星东北一尺,为犯。
九月丁巳,月掩犯毕右股第一星。庚申,月在东井北辕东头第一星西北八寸,为犯。
十月甲申,月行掩毕左股第三星。丁酉,月行在楗闭星西北八寸,为犯。
十二月壬午,月在东井北辕东头第一星北八寸,为犯。
八年正月丁巳,月在亢南头第二星南七寸,为犯。
二月己巳,月行在毕右股第一星东北六寸,为犯。
六月甲戌,月在亢南头第二星西南七寸,为犯。
八月乙亥,月在牵牛中星南九寸,为犯。辛卯,月在轩辕女御南八寸,为犯。
九月辛酉,月在太微左执法星南四寸,为犯。
十月壬午,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戊子,月在太微右执法星东南六寸,为犯。
十一月戊戌,月行在填星北二尺二寸,为合宿。乙卯,月行在太微右执法星南二寸,为犯。
十二月庚辰,月行在轩辕右角星南二寸,为犯。癸未,月掩犯太微右执法。
九年正月辛丑,月在毕躔西星北六寸,为犯。庚申,月在岁星西北二尺五寸,同在须女度,为合宿。
二月辛未,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壬申,月行东井北辕东头第一星北九寸,为犯。
三月丙申,月入毕,在左股第二星东北六寸,又掩大星。
四月庚午,月在轩辕女御星南八寸,为犯。癸酉,月在太微东南头上相星南八寸,为犯。癸未,月在岁星北,为犯,在危度。
五月庚子,月行掩犯太微,在执法。丁未,月掩犯东建西星。
七月癸巳,月在太白东五寸,为犯。乙未,月在太微东蕃南头上相星西南五寸,为犯。壬寅,月掩犯东建星。癸卯,月在牵牛南星北五寸,为犯。乙巳,月在岁星北六寸,为犯。
闰七月辛酉,月在轩辕女御星西南三寸,为犯。
八月,月在轩辕左民星东八寸,为犯。
九月乙丑,月掩牵牛南星。癸未,月入太微,在右执法东北四寸,为犯。甲申,月掩太微东蕃南头上相星。
十月甲午,月行在填星西北八寸,为犯,在虚度。戊申,月在轩辕女主星南四寸,掩女御,并为犯。辛亥,月入太微左执法东北七寸,为犯。
十一月壬戌,月行掩犯岁星。己巳,月在毕右股大星东一寸,为犯。辛未,月在东井南辕西头第二星南八寸,为犯。又入东井旷中。丙子,月入在轩辕左民星东北七寸,为犯。丁丑,月行在太微西蕃上将星南五寸,为犯。
十二月庚寅,〔月行〕在岁星东南八寸,为犯。[12]丙午,月掩犯太微东蕃南头上相星。
十年正月庚午,月在轩辕右角大民星南八寸,为犯。
二月己亥,月行太微,在右掖门。甲辰,月行入氐中,掩犯东北星。壬子,月行入羽林。
三月己卯,月行入羽林,在填星东北七寸,为犯。在危四度。
四月甲午,月行入太微,在右掖门内。丙午,月行在危度,入羽林。
五月己巳,月掩南斗第三星。甲戌,月行在危度,入羽林。
六月戊子,月在张度,在荧惑星东三寸,为犯。己丑,月行入太微,在右掖门。丁酉,月掩西建星西。丁未,月行入毕,犯右股大赤星。
七月甲戌,月行在毕躔星西北六寸,为犯。[13]丁丑,月在东井北辕东头第二星西南九寸,为犯。
八月辛卯,月行西建星东一尺,又在东星西四寸,为犯。壬寅,月行在毕右股大赤星东北四寸,为犯。甲辰,月行入东井旷中,无所犯。戊申,月行在轩辕女主星西九寸,为犯。辛亥,月入太微,在左执法星北二尺七寸,为犯。
九月癸亥,月行掩犯填星一寸,在危度。
十月辛卯,月在危度,入羽林,无所犯。癸亥,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
十一月甲子,月入毕,进右股大赤星西北五寸,为犯。壬申,月入太微,在右执法星东北一尺三寸,无所犯。丁丑,月入氐,无所犯。
十二月甲午,月入东井旷中,又进北辕东头第二星四寸,为犯。庚子,月入太微,在右执法星东北三尺,无所犯。
十一年正月辛酉,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乙丑,月在轩辕女主星北八寸,为犯。壬申,月行在氐星东北九寸,为犯。
二月甲午,月行入太微,在上将星东北一尺五寸,无所犯。壬寅,月行掩犯南斗第六星。癸卯,月掩犯西建中星,又掩东星。
四月乙丑,月入太微,在右执法西北一尺四寸,无所犯。壬寅,月行在危度,入羽林,无所犯。
五月丁巳,月行入太微左执法星北三尺,无所犯。甲子,月行在南斗第二星西七寸,为犯。乙丑,月掩犯西建中星。又犯东星六寸。
六月辛丑,月行掩犯毕左股第三星。壬寅,月入毕。
七月壬子,月入太微,在左执法东三尺,无所犯。丙辰,月行入氐,在东北星西南六寸,为犯。己未,月行南斗第六星南四寸,为犯。庚申,月行在西建星东南一寸,为犯。
九月庚寅,月行在哭星西南六寸,为犯。壬辰,月行在营室度,[14]入羽林,无所犯。丁酉,月入毕,在右股大赤星西北六寸,为犯。己亥,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乙巳,月行太微,当右掖门内,在屏星西南六寸,为犯。
十月壬午,月行在东建中星九寸,为犯。
十一月壬子,月在哭星南五寸,为犯。辛酉,月行在东井钺星南八寸,又在东井南辕西头第一星南五寸,并为犯。进入井中。丁卯,月入太微。壬申,月行入氐,无所犯。
十二月辛巳,月入羽林,又入东井旷中,又入东井北辕西头第二星南六寸,为犯。乙未,月入太微,在右执法星东北二尺,无所犯。乙亥,月入氐,无所犯。
隆昌元年正月辛亥,月入毕,在左股第一星东南一尺,为犯。
三月辛亥,月在东井北辕西头第二星东七寸,为犯。甲申,月入太微,在屏星南九寸,为犯。
六月乙丑,月入毕,在右股第一星东北五寸,为犯。又在岁星东南一尺,为犯。丁卯,月入东井南辕西头第一星东北七寸,为犯。
泰元元年七月,[15]月掩心中星。
校勘记
- ↑ 太史令将作匠陈文建陈天文 “陈文建”百衲本及各本并作“文孝建”。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云:“‘文孝建’似是人姓名,然‘孝建’乃孝武年号,不应以命名,恐误。”按高帝纪上,宋升明三年兼太史令将作匠陈文建奏符命云云,当即其人,“文孝建”盖“陈文建”之讹,今改正。
- ↑ 泰豫元年至升明三年 “泰”原讹“太”,各本不讹,今改正。
- ↑ 逆从行历四年 殿本考证云:“按逆从行犹曰逆顺行,梁世讳顺故也。至谓历四年,必系传写之误,考填星逆行,从无历四年之久者。”
- ↑ 辰星孟效西方 殿本考证云:“按古法候辰星,惟四仲月当见,故刘向封事以辰星见于四孟为异也。‘效’与‘耀’音同,疑‘耀’字传写之误。”
- ↑ 若日中有亏名为(西)〔黑〕子 据局本改。殿本考证云:“按历朝天文志中,日中有黑子,每纪之于书,从无西子之名,疑‘西’字系‘黑’字之讹。”
- ↑ 晕上生一〔珥〕 据南监本、殿本、局本补。
- ↑ 仍白虹贯日 “仍”字下毛本、局本有“珥”字。
- ↑ 月犯太白左蕃度 殿本考证云:“按太微则有左右蕃,太白只一星,何蕃之有?疑本系‘太微’,讹为‘太白’。”
- ↑ 〔月〕犯东井北辕北头第一星 据殿本、局本补。
- ↑ 月行在毕左股第一星七寸为犯 “月”原讹“日”,据殿本改正。按殿本考证云:“‘月’监本讹‘日’,今改正。”
- ↑ 又掩犯关楗闭星 殿本考证云:“星图有楗闭星,无关楗闭星,‘关’字疑衍,或上下有脱字。”
- ↑ 十二月庚寅〔月行〕在岁星东南八寸为犯 “月行”二字原本阙文,今据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补。
- ↑ 月行在毕躔星西北六寸为犯 殿本考证云:“‘躔星’二字不可解,其闲恐有脱字。”
- ↑ 壬辰月行在营室度 “月”原讹“日”,今据南监本、殿本、局本改正。
- ↑ 泰元元年七月 殿本考证云:“齐世无‘泰元’年号,疑必‘永元’之讹。”今按永元乃东昏侯年号,明帝建武五年四月甲寅,改元永泰,“泰元”或“永泰”之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