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南齐书
卷十六 志第八

百官

卷十七 
    百官

    建官设职,兴自炎昊,方乎隆周之册,表乎盛汉之书。存改回沿,[1]备于历代,先贤往学,以之雕篆者众矣。若夫胡广旧仪,事惟简撮,应劭官典,殆无遗恨。王朗奏议,属霸国之初基;陈矫增曹,由军事而补阙。今则有魏氏官仪、鱼豢中外官也。山涛以意辩人,不□□□。荀勖欲去事烦,唯论并省。定制成文,本之晋令,后代承业,案为前准。肇域官品,区别阶资,[2]蔚宗选簿梗概,钦明阶次详悉,虞通、刘寅因荀氏之作,矫旧增新,今古相校。齐受宋禅,事遵常典,既有司存,无所偏废。其馀散在史注,多已筌拾,览者易知,不重述也。诸台府郎令史职吏以下,具见长水校尉王圭之职仪。

    百官

    (国相)〔相国〕。[3]

    萧、曹以来,为人臣极位。宋孝建用南谯王义宣。至齐不用人,以为赠,不列官。

    太宰。

    宋大明用江夏王义恭,以后无人。齐以为赠。

    太傅。

    太师、太保、太傅,[4]周旧官。汉末,董卓为太师。晋惠帝初,卫瓘为太保。自后无太师,而太保为赠。齐唯置太傅。

    大司马。

    大将军。

    宋元嘉用彭城王义康,后无人。齐以为赠。

    太尉。

    司徒。

    司空。

    三公,旧为通官。司徒府领天下州郡名数户口簿籍。虽无,[5]常置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6]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晋世王导为司徒,右长史干宝撰立官府,职仪已具。

    特进。

    位从公。

    诸开府仪同三司。

    骠骑将军。

    车骑将军。

    卫将军。

    镇军将军。

    中军将军。

    抚军将军。

    四征将军。东、西、南、北。

    四镇将军。

    凡诸将军加“大”字,位从公。开府仪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咨议参军二人。诸曹有录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铠曹,集曹,右户,十八曹。[7]〔城〕局曹以上署正参军,[8]法曹以下署行参军,各一人。其行参军无署者,为长兼员。其府佐史则从事中郎二人,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属二人。加崇者,则左右长史四人,中郎掾属并增数。其未及开府,则置府亦有佐史,其数有减。小府无长流,置禁防参军。

    四安将军。

    四平将军。

    左、右、前、后将军。

    征虏将军。

    四中郎将。

    晋世荀羡、王胡之并居此官。宋、齐以来,唯处诸王,素族无为者。

    冠军将军。

    辅国将军。

    宁朔将军。

    宁远将军。

    龙骧将军。

    凡诸小号,亦有置府者。

    太常。

    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然。领官如左:
    博士,谓之太学博士。
    国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
    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国学,祭酒准诸曹尚书,博士准中书郎,助教准南台御史。选经学为先。若其人难备,给事中以还明经者,以本位领。其下典学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户曹、仪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礼吏八人,六品;保学医二人;威仪二人。其夏,国讳废学,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学,尚书令王俭领祭酒。八年,国子博士何胤单为祭酒,疑所服,陆澄等皆不能据,遂以玄服临试。月馀日,博议定,乃服朱衣。
    总明观祭酒一人。
    右太始六年,以国学废,初置总明观,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学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干一人,门吏一人,典观吏二人。建元中,掌治五礼。永明三年,国学建,省。
    太庙令一人,丞一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廪牺令一人,丞一人。
    置令丞以下皆有职吏。
    太乐令一人,丞一人。
    诸陵令。
    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勋。置主簿、户曹各一人,六品保举。

    光禄勋。

    府置丞一人。领官如左:
    左右光禄大夫。
    位从公,开府置佐史如公。
    光禄大夫。
    皆银章青绶,诏加金章紫绶者,为金紫光禄大夫。乐安任遐为光禄,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启转为金紫,不行。
    太中大夫。
    中散大夫。
    诸大夫官,皆处旧齿老年,重者加亲信二十人。

    卫尉。

    府置丞一人。掌宫城管龠。张衡西京赋曰“卫尉八屯,警夜巡昼”。宫城诸却敌楼上本施鼓,持夜者以应更唱,太祖以鼓多惊眠,改以铁磬云。

    廷尉。

    府置丞一人,正一人,监一人,评一人,律博士一人。

    大司农。

    府置丞一人。领官如左:
    太仓令一人,丞一人。
    导官令一人,丞一人。
    藉田令一人,丞一人。

    少府。

    府置丞一人。领官如左:
    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
    锻署丞一人。永明三年省,四年复置。
    御府令一人,丞一人。
    东冶令一人,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丞一人。
    平准令一人,丞一人。
    上林令一人,丞一人。亦属尚书殿中曹。

    将作大匠。

    太仆。

    大鸿胪。


    三卿不常置。将作掌宫庙土木。太仆掌郊礼执辔。鸿胪掌导护赞拜。有事权置兼官,毕乃省。
    乘黄令一人。
    掌五辂安车,大行凶器辒辌车。
    客馆令。
    掌四方宾客。

    宣德卫尉、少府、太仆。

    郁林王立,文安太后即尊号,以宫名置之。

    大长秋。

    郁林立皇后置。

    录尚书。

    尚书令。

    总领尚书台二十曹,为内台主。行遇诸王以下,皆禁驻。左右仆射分道。无令,左仆射为台主,与令同。
    左仆射。
    领殿中主客二曹事,诸曹郊庙、园陵、车驾行幸、朝仪、台内非违、文官举补满叙疾假事,其诸吉庆瑞应众贺、灾异贼发众变、临轩崇拜、改号格制、莅官铨选,凡诸除署、功论、封爵、贬黜、八议、疑谳、通关案,则左仆射主,右仆射次经,维是黄案,左仆射右仆射署朱符见字,经都丞竟,右仆射横画成目,左仆射画,令画。右官阙,则以次并画。若无左右,则直置仆射在其中闲,总左右事。
    吏部尚书。
    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
    度支尚书。
    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书。
    领左民、驾部二曹。
    都官尚书。
    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
    五兵尚书。
    领中兵、外兵二曹。
    祠部尚书。
    右仆射通职,不俱置。

    起部尚书。

    兴立宫庙权置,事毕省。
    左丞一人。
    掌宗庙郊祠、吉庆瑞应、灾异、立作格制、诸案弹、选用除置、吏补满除遣注职。
    右丞一人。
    掌兵士百工补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遣、其内外诸库藏谷帛、刑罪创业诤讼、田地船乘、禀拘兵工死叛、考剔讨补、差分百役、兵器诸营署人领、州郡租布、(人)民户移徙、[9]州郡县并帖、城邑民户割属、刺史二千石令长〔丞〕尉被收及免赠、[10]文武诸犯削官事。白案,右丞上署,左丞次署。黄案,左丞上署,〔右丞次署〕。[11]诸立格制及详谳大事宗庙朝廷仪体,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自令仆以下五尚书八座二十曹,[12]各置郎中令史以下,又置都令史分领之。仆射掌朝轨,尚书掌谳奏,都丞任碎,在弹违诸曹缘常及外详谳事。应须命议相值者,皆郎先立意,应奏黄案及关事,以立意官为议主。凡辞诉有漫命者,曹缘咨如旧。[13]若命有咨,则以立意者为议主。
    武库令一人。
    属库部。
    车(将)〔府〕令一人,[14]丞一人。
    属驾部。
    公车令一人。
    大官令一人,丞一人。
    大医令一人,丞一人。
    内外殿中监各一人。
    内外骅骝厩丞各一人。
    材官将军一人,司马一人。
    属起部,亦属领军。

    侍中祭酒。高功者称之。

    侍中。

    汉世为亲近之职。魏、晋选用,稍增华重,而大意不异。宋文帝元嘉中,王华、王昙首、殷景仁等,并为侍中,情在亲密,[15]与帝接膝共语,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语毕复手插之。孝武时,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銮辂过白门阃,[16]偃将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齐世朝会,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东昏南郊,不欲亲朝士,以主玺陪乘,前代未尝有也。侍中呼为门下。亦置令史。领官如左:
    给事黄门侍郎。
    亦管知诏令,世呼为小门下。
    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郎)。[17]
    旧与侍中通官,其通直员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渐替。宋大明虽华选比侍中,而人情久习,终不见重,寻复如初。
    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
    给事中。
    奉朝请。
    驸马都尉。
    集书省职,置正书令史。朝散用衣冠之馀,人数猥积。永明中,奉朝请至六百馀人。

    中书监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无员。

    中书省职,置主书、令史、正书以下。

    秘书监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

    晋秘书阁有令史,掌众书,见晋令,令亦置令史、正书及弟子,皆典教书画。

    御史中丞一人。

    晋江左中丞司隶分督百僚,傅咸所云“行马内外”是也。今中丞则职无不察,专道而行,驺辐禁呵,加以声色,武将相逢,辄致侵犯,若有卤簿,至相驱击。宋孝建二年制,中丞与尚书令分道,虽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断之,馀内外众官,皆受停驻。
    治书侍御史二人。
    侍御史十人。
    兰台置诸曹内外督令以下。

    谒者仆射一人。

    谒者十人。
    谒者台,掌朝觐宾飨。

    领军将军、中领军。

    护军将军、中护军。

    凡为中,小轻,同一官也。诸为将军官,皆敬领、护。诸王为将军,道相逢,则领、护让道。置长史、司马、五官、功曹、主簿。

    左右二卫将军。

    骁骑将军。

    游击将军。

    晋世以来,谓领、护至骁、游为六军。二卫置司马次官功曹主簿以下。

    左右二中郎将。

    前军将军、后军将军、左军将军、右军将军,号四军。

    屯骑、步兵、射声、越骑、长水五校尉。

    虎贲中郎将。

    冗从仆射。

    羽林监。

    积射将军。

    强弩将军。

    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

    殿中司马督。

    武卫将军。

    武骑常侍。

    自二卫、四军、五校已下,谓之“西省”,而散骑为“东省”。

    丹阳尹。

    位次九卿下。

    太子太傅。

    少傅。
    府置丞、功曹、五官、主簿。
    太子詹事。
    府置丞一人以下。
    太子率更令。
    太子家令。
    置丞。
    太子仆。
    太子门大夫。
    太子中庶子。
    太子中舍人。
    太子洗马。
    太子舍人。
    太子左右卫率各一。
    太子翊军步兵屯骑三校尉。
    太子旅贲中郎将一人。
    太子左右积弩将军。
    太子殿中将军、员外殿中将军。
    太子仓官令。
    太子常从虎贲督。
    右东宫职僚。

    州牧、刺史。

    魏、晋世州牧隆重,刺史任重者为使持节都督,轻者为持节督,起汉从帝时,[18]御史中丞冯赦讨九江贼,督扬、徐二州军事,而何、徐宋志云起魏武遣诸州将督军,王圭之职仪云起光武,并非也。晋太康中,都督知军事,刺史治民,各用人。惠帝末,乃并任,非要州则单为刺史。州朝置别驾、治中、议曹、文学祭酒、诸曹部从事史。

    护南蛮校尉。

    府置佐史。隶荆州。晋、宋末省。建元元年,复置,三年,省。延兴元年置,建武省。

    护三巴校尉。

    宋置。建元二年,改为刺史。

    宁蛮校尉。

    府亦置佐史,隶雍州。

    平蛮校尉。

    永明三年置,隶益州。

    镇蛮校尉。

    隶宁州。

    护西戎校尉。

    护羌校尉。

    右四校尉,亦置四夷。

    平越中郎将。

    府置佐史,隶广州。

    郡太守、内史。

    县令、相。

    郡县为国者,为内史、相。

    镇蛮护军。

    安远护军。

    晋世杂号,多为郡领之。

    诸王师、友、文学各一人。

    国官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军、中军、下军三军,典书、典祠、学官、典卫四令,食官、厩牧长、谒者以下。公侯置郎中令一卿。

    赞曰:百司分置,惟皇命职。云师鸟纪,各有其式。

    校勘记

    1. 存改回沿 “沿”百衲本作“泬”,据南监本、殿本改。
    2. 区别阶资 “资”字原阙,据各本补。
    3. (国相)〔相国〕 据局本改。按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云“国相”当作“相国”。
    4. 太师太保太傅 永乐大典九百十九引作“太师太傅太保”。按三师位次,太傅当在太保前。
    5. 虽无 按:此下疑有脱文。据宋书百官志:“司徒若无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职寮异于馀府,有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各一人,馀则同矣。馀府有公则置,无则省。”则此亦当云“虽无司徒公,其府不废”,文义始足。
    6. 左西〔曹〕掾属 据宋书百官志、元龟七百十六补。
    7. 诸曹有录事〔功曹〕十八曹 “功曹”据通典补。又按通典云:“宋武帝为相,合中兵、直兵为一参事,曹则犹二也。”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云“今数之,止十六曹”,盖钱氏误合中兵、直兵为一曹也。
    8. 〔城〕局曹以上署正参军 据元龟七百十六补。
    9. (人)民户移徙 “人”字衍,今删。按通典职官典作“人户移徙”,盖避唐讳,改“民”为“人”也。
    10. 刺史二千石令长〔丞〕尉被收及免赠 据通典职官典补。
    11. 黄案左丞上署〔右丞次署〕 据通典职官典补。
    12. 自令仆以下五尚书八座二十曹 按尚书二十曹,左仆射领殿中、主客二曹,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左民尚书领左民、驾部二曹,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凡十八曹,尚阙二曹,据通典职官典,右仆射领祠部、仪部二曹,合之适得二十曹。
    13. 曹缘咨如旧 “缘”南监本、殿本、局本作“掾”。张元济校勘记云:“案前数行有诸曹缘常及外详谳事云云,则‘缘’字不误。”
    14. 车(将)〔府〕令一人各本并误,今据通典职官典、元龟四百五十七改。
    15. 情在亲密 “在”御览六百八十八引作“任”,通典职官典同。
    16. 銮辂过白门阃 “阃”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作“阙”。
    17. 员外散骑〔常〕侍(郎) 据元龟四百五十七改。按后有员外散骑侍郎,此当作员外散骑常侍。
    18. 起汉从帝时 “从”南监本、毛本作“顺”。按作“从”,子显避讳改;作“顺”,后人回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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