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南齐书
卷十九 志第十一

五行

卷二十 
    五行

    木传曰:“东方,易经地上之木为观,故木于人,威仪容貌也。木者,春生气之始,农之本也。无夺农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无贪欲之谋,则木气从。如人君失威仪,逆木行,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礼制,出入无度,多发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夺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以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故曰木不曲直。”

    宋泰豫元年,京师祗垣寺皂荚树枯死。升明末,忽更生花叶。京房易传曰:“树枯冬生,不出二年,国丧,君子亡。”其占同。宋氏禅位。

    建元元年,朱爵𦨵华表柱生枝叶。

    建元初,李子生毛。

    二年,武陵沅头都尉治有桑树,方冬生叶。京房易传曰:“木冬生花,天下有丧。”其占同。后二年,宫车晏驾。

    四年,巴州城西古楼脚柏柱数百年,忽生花。

    永明六年,(后)〔石〕子岗柏木[1]长二尺四寸,广四寸半,化为石。时车驾数游幸,应本传木失其性也。

    永明中,大𦨵一舶无故自沈,艚中无水。

    隆昌元年,庐陵王子卿斋屋梁柱际无故出血。

    建武初,始安王遥光治庙,截东安寺屋以直庙垣,截梁,水出如泪。

    貌传曰:“失威仪之制,怠慢骄恣,谓之狂,则不肃矣。下不敬,则上无威。天下既不敬,又肆其骄恣,肆之则不从。夫不敬其君,不从其政,则阴气胜,故曰厥罚常雨。”

    永明八年四月,己巳起阴雨,昼或暂晴,夜时见星月,连雨积霖,至十七日乃止。

    十一年四月辛巳朔,去三月戊寅起,而其闲暂时晴,从四月一日又阴雨,昼或见日,夜乍见月,回复阴雨,至七月乃止。

    永泰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雨,至永元元年五月二十一日乃晴。京房占曰:“冬雨,天下饥。春雨,有小兵。”时虏寇雍州,馀应本传。

    传曰:“大雨雪,犹庶征之常雨也,然有甚焉。雨,阴。大雨雪者,阴之畜积甚也。一曰与大水同象,曰攻为雪耳。”

    建元二年闰月己丑,雨雪。

    三年十一月,雨雪,或阴或晦,八十馀日,至四年二月乃止。

    传曰:“雷于天地为长子,以其首长万物,与之出入,故雷出万物出,雷入万物入。夫雷者人君之象,入则除害,出则兴利。雷之微气以正月出,其有声者以二月出,以八月入,其馀微者以九月入。冬三月雷无出者,若是阳不闭阴,则出涉危难而害万物也。”

    建元元年十月壬午,夜电光,因雷鸣。

    十一月庚戌,电光,有顷雷鸣,久而止。

    永明五年正月戊申,夜西北雷声。

    六年十月甲申,夜阴细雨,始闻雷鸣于西北上。

    七年正月甲子,夜阴,雷鸣西南坤宫,隆隆一声而止。

    八年正月庚戌,夜雷起坎宫水门,其音隆隆,一声而止。

    九年二月丙子,西北有电光,因闻雷声隆隆,仍续十声而止。

    十年二月庚戌,夜南方有电光,因闻雷声隆隆相续,丁亥止。

    十月庚子,电雷起西北。

    十一月丁丑,西南有光,因闻雷声隐隐,再声而止。西南坤宫。

    十二月甲申,阴雨,有电光,因闻西南及西北上雷鸣,频续三声。

    丙申,夜闻西北上雷频续二声。

    辛亥,雷雨。

    传曰:“雨雹,君臣之象也。阳之气专为雹,阴之气专为霰。阳专而阴胁之,阴盛而阳薄之。雹者,阴薄阳之象也。霰者,阳胁阴之符也。春秋不书霰者,犹月蚀也。”

    建元四年五月戊午朔,雹。

    永明元年九月乙丑,雹落大如蒜子,须臾乃止。

    十一年四月辛亥,雹落大如蒜子,须臾灭。

    貌传又曰:“上失节而狂,下怠慢而不敬,上下失道,轻法侵制,不顾君上,因以荐饥。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鸡多死及为怪,亦是也。上下不相信,大臣奸宄,民为寇盗,故曰厥极恶。”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轻剽奇怪之服,故曰时则有服妖。”

    永明中,宫内服用射猎锦文,为骑射兵戈之象。至建武初,虏大为寇。

    永明中,萧谌开博风帽后裙之制,为破后帽。世祖崩后,谌建废立,诛灭诸王。

    永明末,民闲制倚劝帽。及海陵废,明帝之立,劝进之事,倚立可待也。

    建武中,帽裙覆顶,东昏时,以为裙应在下,而今在上,不祥,断之。群下反上之象也。

    永元中,东昏侯自造游宴之服,缀以花采锦绣,难得详也。群小又造四种帽,帽因势为名。一曰“山鹊归林”者,诗云“鹊巢,夫人之德”,东昏宠嬖淫乱,故鹊归其林薮。二曰“兔子度坑”,天意言天下将有逐兔之事也。三曰“反缚黄离喽”,黄口小鸟也,反缚,面缚之应也。四曰“凤皇度三桥”,凤皇者嘉瑞,三桥,梁王宅处也。

    貌传又曰:“危乱端见,则天地之异生。木者青,故曰青眚,为恶祥。凡貌伤者,金沴木,木沴金,冲气相通。”

    延兴元年,海陵王初立,文惠太子冢上有物如人,长数丈,青色,直上天,有声如雷。

    火,南方,扬光辉,出炎爚为明者也。人君向明而治,盖取其象。以知人为分,谗佞既远,群贤在位,则为明而火气从矣。人君疑惑,弃法律,不诛谗邪,则谗口行,内闲骨肉,外疏忠臣,至杀世子,逐功臣,以妾为妻,则火失其性,上灾宗庙,下灾府榭,内熯本朝,外熯阙观,虽兴师众,不能救也。

    永明三年正月,甲夜西北有野火,光上生精,西北有四,东北有一,并长七八尺,黄赤色。

    三月庚午,丙夜北面有野火,光上生精,长六尺,戊夜又有一枚,长五尺,并黄赤色。

    四年正月丁亥,夜有火精三处。

    闰月丁巳,夜有火精四所。

    十二月辛酉,夜东南有野火精二枚。

    五年十二月丙寅,夜西北有野火,火上生精,一枚,长三尺,黄白色。

    六年十一月戊申,夜西南及北三面有野火,火上生精,九枚,并长二尺,黄赤色。

    九年二月丙寅,甲夜北面有野火,火生精,二枚,西北又一枚,并长三尺,须臾消。

    永元二年八月,宫内火,烧西斋璇仪殿及昭阳、显阳等殿,北至华林墙,西及秘阁,凡屋三千馀闲。[2]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秘阁与春秋宣榭火同,天意若曰,既无纪纲,何用典文为也。

    二年冬,京师民闲相惊云,当行火灾,南岸人家往往于篱闲得布火缠者,云公家以此禳之。

    三年正月,豫章郡天火烧三千馀家。京房易占曰:“天火下烧民屋,是谓乱治杀兵作。”是年,台军与义师偏众相攻于南江诸郡。

    三年二月,乾和殿西厢火,烧屋三十闲。是时西斋既火,帝徙居东斋,高宗所住殿也。与烧宫占同。

    传又曰:“犯上者不诛,则草犯霜而不死。或杀不以时,事在杀生失柄,故曰草妖也。”一曰:“草妖者,失众之象也。”

    永元中,御刀黄文济家斋前种昌蒲,忽生花,光影照壁,成五采,其儿见之,馀人不见也。少时,文济被杀。

    刘歆视传有羽虫之孽,谓鸡祸也。班固案易鸡属巽,今以羽虫之孽类是也,依歆说附视传云。

    建武二年,有大鸟集建安,形如水犊子。其年,郡大水。

    三年,大鸟集东阳郡,太守沈约表云:“鸟身备五采,赤色居多。”案乐纬叶图征云:“焦明鸟质赤,[3]至则水之感也。”

    永明二年四月,乌巢内殿东鸱尾。

    三年,大鸟集会稽上虞。其年,县大水。

    传曰:“维水沴火。”又曰:“赤眚赤祥。”

    建武四年,王晏子德元所居帷屏,无故有血洒之,少日而散。〔晏寻被诛〕。[4]

    思心传曰:“心者,土之象也。思心不睿,[5]其过在瞀乱失纪。风于阳则为君,于阴则为大臣之象,专恣而气盛,故罚常风。心为五事主,犹土为五行主也。”一曰:“阴阳相薄,偏气阳多为风,其甚也常风。阴气多者,阴而不雨,其甚也常阴。”一曰:“风宵起而昼晦,以应常阴同象也。”

    建元元年十一月庚戌,风夜暴起,云雷合冥,从戌亥上来。

    四年十一月甲寅,酉时风起小𫘝,至二更雪落,风转浪津。

    永明四年二月丙寅,巳时风迅急。 十一月己丑,戌时风迅急,从西北戌亥上来。

    五年五月乙酉,子时风迅急,从西北戌亥上来。

    七年正月丁卯,阳征阴贼之日,时加子,风起迅急,从北方子丑上来,暴疾浪津,寅时止。

    八年六月乙酉,〔时〕加子(时),[6]风起迅急,暴疾浪津,发屋折木,尘沙,从西南未上来,因雷雨,须臾,风微雨止。

    九年七月甲寅,阳羽廉贞之日,时加亥,风起迅急,从东方来,暴疾彭勃浪津,至乙卯阴贼时渐微,名羽动羽。

    九月乙丑,时加未,雷,骤雨,风起迅急,暴疾浪津,从西北戌上来。

    十月壬辰,阳羽奸邪之日,时加丑,风起从北方子丑上来,暴疾浪津,迅急,尘埃,五日寅时渐微,名羽动宫。

    十年正月辛巳,阳商宽大之日,时加寅,风从西北上来,暴疾浪津,迅急,扬沙折木,酉时止。

    二月甲辰,阳征奸邪之日,时加辰,风起迅急,从西北亥上来,暴疾彭勃浪津,至酉时止。

    三月丁酉,阳征廉贞之日,时加未,风从北方子丑上来,迅急,暴疾浪津,戌时止。

    七月庚申,阴角贪狼之日,时加午,风从东北丑上来,迅急浪津,至辛酉巳时渐微。

    十一年二月庚寅,阳角廉贞之日,时加亥,风从西北亥上来,迅疾浪津,丑时渐微,为角动角。

    七月甲寅,阳羽廉贞之日,时加巳,风从东北寅上来,迅疾浪津,发屋折木,戊夜渐微,为羽动征。己巳,阳角宽大之日,时加未,风从戌上来,暴疾,良久止,为角动商及宫。

    凡时无专恣,疑是阴阳相薄。

    建(昌)〔武〕元年三月乙酉,[7]未时风起,浪津暴急,从北方上来,应本传瞀乱。

    建武二年、三年、四年,每秋七月、八月,辄大风,三吴尤甚,发屋折木,杀人。京房占“狱吏暴,风害人”。时帝严刻。

    永元元年七月十二日,大风,京师十围树及官府居民屋皆拔倒,应本传。

    传又曰:“山之于地,君之象也。山崩者,君权损,京陵易处,世将变也。陵转为泽,贵将为贱也。”

    建元二年夏,庐陵石阳县长溪水冲激山麓崩,长六七丈,下得柱千馀口,皆十围,长者一丈,短者八九尺,头题有古文字,不可识。江淹以问王俭,俭云:“江东不闲隶书,此秦汉时柱也。”后年宫车晏驾,世变之象也。

    永明二年秋,始兴曲江县山崩,壅底溪水成陂。京房占:“山崩,人主恶之。”

    传又曰:“雷电所击,盖所感也。皆思心有尤之所致也。”

    建元二年闰六月丙戌,戊夜震电。

    四年五月五日,云雹暗都,[8]雷震于乐游安昌殿,电火焚荡尽。

    永明八年四月六日,雷震,会稽山阴恒山保林寺刹上四破,电火烧塔,下佛面窗户不异也。

    永明中,〔雷〕震东宫南门,[9]无所伤毁,杀食官一人。

    十一年三月,震于东斋,栋崩。左右密欲治缮,竟陵王子良曰:“此岂可治,留之志吾过,且旌天之爱我也。”明年,子良薨。

    传又曰:“土气乱者,木金水火乱之。”

    建武二年二月丁巳,地震。

    永元元年七月,地日夜十八震。

    九月十九日,地五震。

    金者,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其于王事,兵戎战伐之道也。王者兴师动众,建立旗鼓,仗旄把钺,以诛残贼,止暴乱,杀伐应义,则金气从。工冶铸化,革形成器也。人君乐侵陵,好攻战,贪城邑,轻百姓之命,人民不安,内外骚动,则金失其性。盖冶铸不化,(水)〔冰〕滞固坚,[10]故曰金不从革,又曰维木沴金。


    建武四年,明帝出旧宫送豫章王第二女绥安主降嫔,还上辇,辇上金翅无故自折落地。

    言传曰:“言易之道,西方曰兑,为口。人君过差无度,刑法不一,敛从其重,或有师旅,炕阳之节,若动众劳民,是言不从。人君既失众,政令不从,孤阳持治,下畏君之重刑,阳气胜则旱象至,故曰厥罚常阳也。”

    建元三年,大旱,时有虏寇。

    永明三年,大旱,明年,唐㝢之起。

    建武二年,大旱,时虏寇方盛,皆动众之应也。

    言传曰:“下既悲苦君上之行,又畏严刑而不敢正言,则必先发于歌谣。歌谣,口事也。口气逆则恶言,或有怪谣焉。”

    宋泰始既失彭城,江南始传种消梨,先时所无,百姓争欲种植。识者曰:“当有姓萧而来者。”十馀年,齐受禅。

    元徽中,童谣曰:“襄阳白铜蹄,郎杀荆州儿。”后沈攸之反,雍州刺史张敬儿袭江陵,杀沈攸之子元琰等。

    永明元年元日,有小人发白虎樽,既醉,与笔扎,不知所道,直云“忆高帝”。敕原其罪。

    世祖起青溪旧宫,时人反之曰,“旧宫者,穷厩也”。及上崩后,宫人出居之。

    永明初,百姓歌曰:“白马向城啼,欲得城边草。”后句闲云“陶郎来”。白者金色,马者兵事。三年,妖贼唐㝢之起,言唐来劳也。

    世祖起禅灵寺初成,百姓纵观,或曰:“禅者授也,灵非美名,所授必不得其人。”后太孙立,见废也。

    永明中,宫内坐起御食之外,皆为客食。世祖以客非家人名,改呼为别食,时人以为分别之象。少时,上晏驾。

    文惠太子在东宫,作两头纎纎诗,后句云“磊磊落落玉山崩”。自此长王宰相相继薨徂,二宫晏驾。

    文惠太子作七言诗,后句辄云“愁和谛”。后果有和帝禅位。

    永明中,虏中童谣云:“黑水流北,赤火入齐。”寻而京师人家忽生火,赤于常火,热小微,贵贱争取以治病。法以此火灸桃板七炷,七日皆差。敕禁之,不能断。京师有病瘿者,以火灸数日而差。邻人笑曰:“病偶自差,岂火能为。”此人便觉颐闲痒,明日瘿还如故。后梁以火德兴。

    文惠太子起东田,时人反云“后必有癫童”。果由太孙失位。

    齐宋以来,民闲语云“扰攘建武上”。明帝初,诛害蕃戚,京师危骇。

    永元元年,童谣曰:“洋洋千里流,流翣东城头。[11]乌马乌皮袴,三更相告诉。脚跛不得起,误杀老姥子。”千里流者,江祏也。东城,遥光也。遥光夜举事,垣历生者乌皮袴褶往奔之。跛脚,亦遥光。老姥子,孝字之象,徐孝嗣也。

    永元中,童谣云:“野猪虽嗃嗃,马子空闾渠。不知龙与虎,饮食江南墟。七九六十三,广莫人无馀。乌集传舍头,今汝得宽休。但看三八后,摧折景阳楼。”识者解云“陈显达属猪,崔慧景属马”,非也。东昏侯属猪,马子未详,梁王属龙,萧颖胄属虎。崔慧景攻台,顿广莫门死,时年六十三。乌集传舍,即所谓“瞻乌爰止,于谁之屋”。三八二十四,起建元元年,至中兴二年,二十四年也。摧折景阳楼,亦高台倾之意也。言天下将去,乃得休息也。

    齐、宋之际,民闲语云“和起”,言以和颜而为变起也。后和帝立。

    崔慧景围台城,有一五色幡,飞翔在云中,半日乃不见,众皆惊怪,[12]相谓曰:“幡者,事寻当翻覆也。”数日而慧景败。

    言传曰:“言气伤则民多口舌,故有口舌之痾。金者白,故有白眚,若有白为恶祥。”

    宋升明二年,飊风起建康县南塘里,吹帛一匹入云,风止,下御路。纪僧真启太祖当宋氏禅者,其有匹夫居之。

    水,北方,冬藏万物,气至阴也,宗庙祭祀之象。死者精神放越不反(者),故为之庙以收〔其〕散,为之貌以收其魂神,而孝子得尽礼焉。[13]敬之至,则神歆之,此则至阴之气从,则水汽从沟渎随而流去,不为民害矣。人君不祷祀,简宗庙,废祭祀,逆天时,则雾水暴出,川水逆溢,坏邑轶乡,沈溺民人,故曰水不润下。

    建元二年,吴、吴兴、义兴三郡大水。

    二年夏,丹阳、吴二郡大水。

    四年,大水。

    永明五年夏,吴兴、义兴水雨伤稼。

    六年,吴兴、义兴二郡大水。

    建武二年冬,吴、晋陵二郡水雨伤稼。

    永元元年七月,涛入石头,漂杀缘淮居民。应本传。

    荆州城内有沙池,常漏水。萧颖胄为长史,水乃不漏,及颖胄亡,乃复竭。

    传曰:“极阴气动,故有鱼孽。鱼孽者,常寒罚之符也。” 永明九年,盐官县石浦有海鱼乘潮来,水退不得去,长三十馀丈,黑色无鳞,未死,有声如牛,土人呼为海燕,取其肉食之。

    永元元年四月,有大鱼十二头入会稽上虞江,大者近二十馀丈,小者十馀丈,一入山阴称浦,一入永兴江,皆暍岸侧,百姓取食之。

    听传曰:“不聪之象见,则妖生于耳,以类相动,故曰有鼓妖也。”一曰,声属鼓妖。

    永明元年十一月癸卯,夜天东北有声,至戊夜。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其咎在霿乱失听,故厥咎霿。思心之咎亦雾。天者,正万物之始,王者,正万事之始,失中则害天气,类相动也。天者转于下而运于上,云者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动则其象应,故厥罚常阴。王者失中,臣下盛强,而蔽君明,则云阴亦众多而蔽天光也。

    建元四年十月丙午,日入后土雾勃勃如火烟。

    永明二年十一月己亥,四面土雾入人眼鼻,至辛丑止。

    二年十一月丙子,日出后及日入后,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

    六年十一月庚戌,丙夜土雾竟天,昏塞浓厚,至六日未时小开,到甲夜(仍)后〔仍〕浓密,[14]勃勃如火烟,辛惨入人眼鼻。

    八年十月壬申,夜土雾竟天,浓厚勃勃如火烟,气入人眼鼻,至九日辰时开除。

    九年十月丙辰,昼夜恒昏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兼日色赤黄,至四日甲夜开除。

    十年正月辛酉,酉初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

    传曰:“易曰‘干为马’。逆天气,马多死,故曰有马祸。”一曰,马者,兵象也。将有寇戎之事,故马为怪。

    建(昌)〔武〕四年,[15]王晏出至草市,马惊走,鼓步从车而归,十馀日,晏诛。

    建武中,南岸有一兰马,走逐路上女子,女子窘急,走入人家床下避之,马终不置,发床食女子股脚闲肉都尽,禁司以闻,敕杀此马,是后频有寇贼。

    京房易传曰:“生子二胸以上,民谋其主。三手以上,臣谋其主。二口已上,国见惊以兵。三耳已上,是谓多听,国事无定。二鼻以上,国主久病。三足三臂已上,天下有兵。”其类甚多,盖以象占之。

    永明五年,吴兴东迁民吴休之家女人双生二儿,胸以下齐以上合。

    京房易传曰:“野兽入邑,其邑大虚。”又曰:“野兽无故入邑朝廷门及宫府中者,邑逆且虚。”

    永明中,南海王子罕为南兖州刺史,有獐入广陵城,投井而死,又有象至广陵,是后刺史安陆王子敬于镇被害。

    建武四年春,当郊治(丘)圆〔丘〕,[16]宿设已毕,夜虎攫伤人。

    建武中,有鹿入景皇寝庙,皆为上崩及禅代也。凡无占者,皆为不应本传。

    赞曰:木怪夔魍,火为水妃。土实载物,金作明威。形声异迹,影响同归。皆由象应,莫不类推。

    校勘记

    1. (后)〔石〕子岗柏木 据南监本、殿本、局本改。
    2. 北至华林墙西及秘阁凡屋三千馀闲 “凡”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并作“北”,连上读。
    3. 焦明鸟质赤 “明”原讹“朋”,各本不讹,今改正。按五方神鸟,南方曰焦明,见说文鸟部鹔字。
    4. 〔晏寻被诛〕 据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补。
    5. 思心不睿 按“睿”当作“容”,说详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及王念孙读书杂志。
    6. 〔时〕加子(时) 据殿本改。
    7. 建(昌)〔武〕元年三月乙酉 据殿本改。按齐无“建昌”年号。
    8. 云雹暗都 “云”殿本作“雷”。
    9. 〔雷〕震东宫南门 据南监本、殿本、局本补。
    10. (水)〔冰〕滞固坚 据局本改。按汉书五行志作“冰”,补注引刘敞云“冰音凝”。
    11. 流翣东城头 元龟八百九十四作“翣翣东城头”。
    12. 半日乃不见众皆惊怪 御览八百七十引作“半日乃下,众见皆惊怪”。
    13. 死者精神放越不反(者)故为之庙以收〔其〕散为之貌以收其魂神而孝子得尽礼焉 据毛本、殿本改。按南监本、局本作“死者精神放越不反,圣人为之宗庙,以收其魂气,春秋祭祀,而孝子得尽礼焉”。盖参照汉书五行志改,文义较顺,然恐非子显原文也。
    14. 到甲夜(仍)后〔仍〕浓密 据南监本、殿本、局本改。
    15. 建(昌)〔武〕四年 据殿本改。
    16. 治(丘)圆〔丘〕 据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改。按“圆”殿本作“圜”,圆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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