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8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72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部组织专家在《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的基础上,结合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甲型H1N1流感最新诊疗经验和相关资料,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使用。

  我部将继续密切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的最新诊疗经验和研究成果,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再次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009年4月29日印发的《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同时废止。2009年5月7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中“疑诊病例”修改为“疑似病例”。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